zhěng tǐ/tī/ben yǔ/yu/yu bu fēn/fen
整體指若干對像(或單個客體的若幹成分)按照一定的結構形式構成的有機統一體;部分指相對於這種整體來說的個別對象。整體由相互聯繫著的各個部分構成。整體一旦形成,就揚棄了部分的質,產生部分所沒有的新質。整體分解為部分之後就否定了整體的質。部分是整體的一環,它依賴於整體,不能脫離整體而存在。整體中的每個部分的變化,都可能引起由量到質的變化。整體與部分的劃分是相對的。一事物可以作為整體去包容部分,又可以作為部分從屬於更高層次的整體。
bu fēn fēn shi
又稱「分項分式」。把x的一個實係數真分式分解成若干個形如a(x+a)^k或ax+b(x^2+ax+b)^k的分式之和,其中x^2+ax+b是實數範圍內的既約多項式,k為正整數,這時稱這些分式為原分式的部分分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