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第5章:凡事抓住根本: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1(1)無情者不得盡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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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第5章:凡事抓住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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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凡事抓住根本

【原文】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1(1)無情者不得盡其 辭(2)。

大畏民志(3)。

此謂知本。

(傳4)

【註釋】

(1)「子曰」句:引自《論語·顏淵》。

聽訟,聽訴訟,即審案子。

猶人, 與別人一樣。

(2)無情者不得盡其辭:使隱瞞真實情況的人不能夠花言巧 語。

(3)民志:民心,人心。

【譯文】

孔子說:「聽訴訟審理案子,我也和別人一樣,目的在於使訴訟不再發生。」

使隱瞞真實情況的人不敢花言巧語,使人心畏服,這就叫做抓住了根本。

【讀解】

這一段以孔子談訴訟的話來闡發「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的道理,強調凡事都要抓住根本。

審案的根本目的是使案子不再發生,這正如「但願世間人無病,何愁架上藥生塵」的道理一樣。

審案和賣藥都只是手段,或 者說是「末」,使人心理畏服不再犯案和增強體質不再生病才是目的, 或者說才是「本」。

說到底,是一個教化與治理的問題,教化是本,治理是末。

正是由此出發,我們才能夠理解《大學》強調以修身為本,齊家、治國、平天下都只是末的道理。

本末的關係如此,終始的因果也一樣。

從哲學命題的角度來 看,本末是本質論,終始是發展觀,千古哲學的兩大範疇在《大學》這篇儒學的入門讀物中以輕輕巧巧的八個字對仗而出:「物有本末,事有終始。」

再以八個字加以乾淨利落的解決:「知所先後,則近道矣1真是語言極度簡潔而蘊含無比深刻,顯出「經」的本色。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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