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篤相法》卷一(下): 男女面痣圖說:公篤曰。面無善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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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篤相法》卷一(下)

公篤相法

卷一(下)

男女面痣圖說:

公篤曰。

經雲。

面無善痣。

一語已概括其大致矣。

而緊要部位。

亦不可不知也。

然貴少賤多。

凡病宜隱藏則吉。

露出則凶。

古有額橫七星。

雖帝王亦因危而奔馳。

此創業者流也。

其他不足言矣。

黑紅而高者為痣。

紅而平者為記。

黑而平者為斑。

少年生者為雀斑。

則疾苦而夭。

老年生者為壽斑。

則福祿而壽。

男女身痣圖說:

公篤曰。

全身之痣。

惟結喉一痣最凶。

男女皆不得正命而死。

或刀槍死。

或惡疾死。

或自隘產難而殞。

富貴貧賤皆然。

腰腎痣亦不好。

男主弱疾夭壽。

富貴之婦女。

主私淫。

常人則為娼妓一奴一僕等類。

痣佳者。

惟足心生正方貴。

次則陰上。

又次則臍之上下。

又次則膝乳螺骨。

其他則鮮驗。

上應下口訣:

額應膝上胸面前。

耳應股肱輪肘邊。

目後須知乳與腋。

兩顴多應少脅間。

眉頭項下兩相應。

頦底生痣足下全。

唇應陰囊或股際。

印堂偏應心窩前。

手應螺骨曲膝內。

腮應足肚是指間。

人中臍部或臍內。

具應玉莖真果然。

男女面毛圖說:

公篤曰。

發為血之餘。

毛為發之次。

故於相法有關係焉。

部位有宜不宜也。

如面部生毛。

不好者居多數。

其義者何。

晝蛇添足故也。

凡毛要長過八分者方確。

非毫毛也。

西人云。

血足者多生粗毛。

余考驗之又全非。

又每出於血弱者。

茲將經驗者附左。

俟高明者證之。

手掌圖說:

公篤曰。

余於手掌相法。

經驗甚少。

乃枝葉小法。

茲姑志之。

大抵木形宜長直。

金形宜方正。

水形宜圓短。

土形宜敦厚。

火形宜尖露。

掌與面部相生。

則富貴壽考。

相剋。

則貧苦刑賤。

瑩潔血足為上。

端正紋細次之。

粗滯沖斜。

非善相也。

有四季掌者亦貴。

蓋春季青潤。

夏季紅活。

秋季白瑩。

冬季明黑。

色應四時故也。

硃砂手亦貴。

如紋則玉柱金印為最。

次則沖天田紋之類。

皆富貴之掌也。

其他末敢必其為貴賤也。

男格推論:

公篤曰。

男格外陽內陰。

其位動。

其化無窮。

其格亦至不一。

故有仙佛聖賢。

富貴貧賤。

鯤寡孤獨。

壽夭凶殘之別。

而禍福貴賤。

並集於一身者。

又比比皆是也。

如黃帝關尹純陽之徒。

貴而仙也。

文王夷齊。

聖而困也。

祿山絛灌。

出身低微。

而俱王侯。

賤而貴也。

齊桓梁武。

家世貴重。

面俱餓死。

貴而凶也。

太公甘羅之遲早。

顏淵盜跖之壽夭。

若類舉之。

更僕難數矣。

持監者。

於人之吉凶先後有無之間。

須確有所主。

又彰彰甚明者也。

余嘗以多數為主。

少數為客。

以之斷驗。

應者頗多。

又當含其時會。

盛時天道淳厚。

故以清華為貴。

圓降為富。

削露為貧。

偏薄為賤。

高稜為壽。

縮弱為夭。

沖缺為孤。

坑陷為苦。

此一定之則也。

而無不驗焉。

令則不然。

若猶以前法論之。

將有千里之失。

至以威露為貴。

瘦明為富。

厚重為愚。

血枯肉流為賤。

累試皆然矣。

若論壽夭。

則壽少兩天多矣。

男女二十四刑克:

須分燕尾,雙分也刑克妻於。

須直無索,老來刑子。

眉沖無稜,刑弟兄子女。

須不過溝,刑子。

臥蠶坑陷,刑子女。

海底蓬鬆,刑早子女。

一面縐紋,刑骨肉。

乳頭下反,刑子女。

臍凸下反,勞苦又刑子女。

人中十字,孤絕。

三尖六削,重刑而苦。

魚尾破反,刑妻主三配。

印紋懸針,破敗刑人丁。

鬢多絨毛,幼孤。

邊城陷痕,刑父母。

年壽曲節,刑子女。

滿面肉堆,刑六親。

兩額高露,刑妻。

山根間斷,刑子女。

奸門十字,妻生雖。

門牙楞側,刑父。

判官刑,肉滯也刑父。

羅漢面,肉浮也有女。

腮牙尖角,刑父母。

男格三十八貧賤:

兩目深陷。

蠶囊肉浮。

獨額凸突。

淚堂紋沖。

乳軟而垂。

印堂紋沖。

孤客獨聳。

馬面長削。

臍平下反。

下陰無毛。

腎囊無紋。

足跟無踵。

橘面如塵。

百會發稀。

肌肉冰冷。

食指不收。

股眩無包。

肉浮如泥。

年壽斷節。

蛇睛鼠目。

人中窄平。

陽精枯冷。

口角反紋。

血不華色。

蘭台紋破。

發焦黃枯。

三尖六陷。

肉緊而流。

鼻紋開花。

猴腮雀跳。

指節臃腫。

胸部粗毛。

眉毛旋螺。

腋肘無毛。

行坐無臀。

三關無脈。

足平無紋。

聲如破鑼。

男格十八夭:

命門不起,腎氣不足十二前死。

末言氣絕,先天不足二十前死。

桃花之面,二十七前死。

蜂腰雉眼,三十六前死。

面目浮光,三十八前死。

項小頭大,二十四前死。

眉短而斷,四十五前死。

魚目無神,三十前死。

骨少肉多,四十前死。

面如繃鼓,三十前死。

魂不守舍,三十二前死。

少年發肥,四十二前死。

氣緊如東,三十六死。

背脊坑陷,三十六前死。

額發連眉,四十前死。

筋不束骨,四十前死。

法令無紋,三十二前死。

山根斷陷,四十三前死。

公篤曰。

古法之合者。

今皆列入。

間以所驗並附馬。

女格推論:

公篤曰。

女格位居坤卦。

外陰而內陽。

生化出焉。

自今天道轉薄。

世俗反常。

中外一交一 通。

法制並異。

其理雖妙化。

而其義隱微矣。

昔之所謂女格。

其性純靜。

其輔夫子。

其業家庭而已。

故取靜默媚態清秀端正。

令人敬重為貴。

主助夫益子。

壽祿兼全。

以剛燥癡笑支頤斜視拈帶撓鬢。

令人喜愛為淫。

主刑夫克子。

再醮私奔。

以粗怪臭惡跳躍枯露。

令人厭惡為賤。

此古人之法也。

今也不然。

其志不凡。

其務才學。

其謀國政是也。

於是有好名者。

有一黨一 派者。

有務實業者。

有冒危難者。

有流落他鄉者。

有獨立不嫁者。

有數千里而婚配者。

其事至為複雜。

而其形遂與男格為出入。

故其運亦多與之同。

而辭氣問。

亦可知其大凡也。

今之七賢四德:

行動軒昂,志向不磨。

肌膚香潤,富貴根基。

言語清響,明達也。

容貌嚴正,節操也。

衣履整潔,持家有法。

唇紅齒白,衣祿也。

貧苦不怨,廉恥也。

勤敏好學。

危難取義。

謙和悔過。

富樸貧潔。

女有十貴:

威嚴持重。

眉長清秀。

音清語和。

目清神聚。

項長相配。

肩厚而平。

唇仰厚紅。

汗香骨勻。

血足發長。

齒齊如玉。

女有十夭:

器量狹小、多病死。

絕頂聰明、弱病死。

目圓浮白、憂凶死。

神露赤縷、凶死。

面一皮繃緊、夭亡。

青淡無血、氣死。

肉流骨少、貧賤死。

唇縮青暗、沉病死。

肩尖上聳、悲傷死。

言短眉 縐、內因病死。

女有十賤:

神麗流光。

多言多笑。

肩削下墜。

肉多而流。

肉滑而冷。

眉墜無尾。

發粗濃重。

陰腋無毛。

目醉神昏。

口反聲破。

女有三十六刑:

黃發粗拳。

睛深白包。

獨額生面。

額有旋螺。

漳頭鼠目。

額紋續斷。

懸針破印。

少年落髮。

骨硬皮緊。

面長口反。

面浮青筋。

三角之目。

雀斑如塵。

山根低陷。

年壽間斷。

項短而小。

骨組筋浮。

結喉露凸。

口如吹火。

肉冷如冰。

女帶男聲。

聲音急燥。

性烈如火。

睡中開口。

鼻小無梁。

蠶囊枯陷。

臍凸近下。

唇白不收。

眉目下反。

眼浮四白。

鼻竅粗毛。

顴雄額陷。

肩簿而削。

蛇睛狼顧。

行坐低頭。

麵粉浮光。

女有二十四苦:

眉淡如無。

聲如破鑼。

雙目深陷。

口尖如吹。

鼻斷露孔。

臍反而凸。

牝竅如螺。

陰鋌而角。

狐臭汗濁。

蠅面龜胸。

股肱無包。

發濃而短。

乳頭不起。

唇白舌青。

發黃而焦。

神濁黑白。

無腹無臀。

雙紋破印。

井灶仰露。

陰陽如墨。

雀步鼠餐。

肉浮血滯。

無項無腮。

准額雙破。

女有貴中賤者十則:

一.五官端正。

而皮膚粗燥者。

二.格局清秀。

而神流斜視者。

三.南嶽豐隆。

而一步三反顧者。

四.眉目長秀。

而撓鬢支頤者。

五.五嶽敦厚。

而見奇玩則驚者。

六.行坐端正。

而常咬指甲者。

七.聲音洪亮。

而神醉多笑者。

八.面部清奇。

而肌膚冷滑者。

九.齒白如玉。

而聲破多言者。

十.印突高力。

而光艷性偏者。

公篤曰。

此為富貴有根基。

而有玷行者。

盛世得十分之一。

衰世得十分之七。

例如玉之有瑕。

瑕多則玉將失其美矣。

女有賤中貴者十二則:

一.山林破痕。

而中岳圓厚者。

二.發濃長重。

而眉長稜突者。

三.中岳平小。

而目正神清者。

四.額突顴雄。

而印堂方隆者。

五.唇掀齒露。

而發長柔細者。

六.光清神麗。

而汗香性定者。

七.目濁聲破。

而地閣朝拱者。

八.中岳尖薄。

而福堂高突者。

九.木局兼金。

而短言冷情者。

十.肉多而浮。

而目神充足者。

十一.氣短眉淡。

而不篇不亂者。

十二.耳小發低。

而眉秀准圓者。

公篤曰。

此為貧賤無根基。

而得享福者。

易地而發者居多數。

盛衰同上。

例如月被雲遮。

雲散則月反增其輝矣。

相法品級說:

一品仙佛格。

此為千載有形者。

二品聖賢格。

此為千載有名者。

三品帝王格。

此為史冊可記者。

四品名土格。

此為遺跡流芳者。

五品壽考康寧格。

此為五福兼全者。

六品清閒無缺格。

此為閒福王受者。

七品公侯將相格。

此為立功當世者。

入品富貴雙全格。

此為暫時榮華者。

九品有富無貴格。

十品有貴無當格。

公篤曰。

農工商賈。

孤貧夭賤其相氾濫不純。

觀者審定可也。

故不列品。

據此論法。

盛衰皆合其大體。

如細則又有分別。

盛時則分其一定之階級。

衰時則分特貴之品。

及上品中品下品常品不例品之類耳。

富貴乘法:

公篤曰。

相法根據。

在富貴貧賤壽夭。

相法變機。

在吉凶禍福時運。

其法分內外虛實四大綱。

凡內相者。

精神之靈根。

聲音之逸韻。

有名無質者是也。

非俗所謂紋痕骨痣為內相。

則不足為定論。

外相者。

格局之儀表。

氣色之明潤。

有名有質者是也。

虛者清中有濁。

厚中有流。

奇中有俗。

怪中有破是也。

實者濁中有清。

薄中有聚。

似俗而奇兀。

似寒而超逸是也。

四綱即能區別。

然後分四項。

即形質精神聲音氣色。

而形與神合。

氣與音類。

獨形質之分別較多。

其五官主富。

五嶽主貴。

然後分富貴之上中下席各等級。

如五嶽主貴之例。

五嶽全朝拱者。

此為特貴之局。

為仙佛聖賢之類也。

分別如下。

一.仙品多成於木形瘦長之局。

清秀而奇。

及神倍於形。

而有時亦兼火局者。

炎露有頂於百會故也。

老子形如稿木。

是其證也。

麻衣雲。

為道者貌清必榮。

又其證也。

或曰五形各有富貴。

何得專指木局為仙品。

其原理與用法何在。

余答之。

本為陽氣。

於卦為震。

後天在卯位上。

先天在丑寅位上。

其天開於子。

地辟於丑。

人生於寅。

震卦正受。

故帝出乎震。

此至尊之名。

化出形質為百會聚頂起三山。

邊城骨插入小腦。

目長神彩有寒光。

龜息鶴膝而方瞳之類是也。

大凡清古合併者為仙品。

二.佛品多出水體圓厚肥潤之局。

形停勻而神和靜。

亦有兼金體者。

故麻衣雲。

為僧者頭圓必貴之說。

此其證也。

夫水為坎卦。

先天則為坤體。

坤土為眾卦之母。

此大慈大悲之義也。

其形厚圓韻長。

此天一生水之義也。

坎位居後天之兌金上。

兌為少女。

此西方極樂之義也。

兌為酉金。

此金剛不滅之義也。

化出形質為印堂豐起寬二寸。

準頭圓起像三珠。

神和有慧光耳如蚌珠長而朝。

頦圓如岳口如桃之類是也。

大凡祥藹合併者為佛品。

三.聖賢之品。

出於異彩奇露之局。

其形分木水金三格。

德參天地。

名垂古今。

但於形質不存耳。

化出形質為眉有八彩。

目有重撞。

耳有三漏。

臂有四肘。

五嶽朝天。

龍顏虎眉。

或為額尖頦圓。

或為額圓拱而頦尖露。

一為水火既濟之正體。

一為水火末濟之反映。

此類是也。

大凡奇露合併者。

為聖賢品。

四.帝王品多出於金水之局。

貴而有權故也。

其貴為帝王。

富有四海。

當然豐頤厚正。

堅實秀清。

故化形質為龍鳳之姿。

天日之表。

斗胸龍准。

編齒駢脅。

朝天伏犀。

真光並瞳。

兩耳垂肩。

雙眉入鬢。

地閣朝天。

五嶽相輔之類是也。

大凡奇厚合併者。

為帝王品。

五.名士品多出於本局。

而兼金火之形。

其清秀有慧智。

超脫者靈根。

木得金則削成器用。

木得火則生化通靈。

故也。

化出形質為眉長潤秀。

目長神清。

鼻長聳挺。

印開豐突。

眉稜突兀。

三陽寸高之類是也。

大凡清奇合併之格。

為名土品。

六.壽考康寧之品。

多出於五形兼體。

停勻而厚。

神氣與形質渾藏。

化出形質為百會突頂。

伏犀高拱。

眉高寸餘。

耳長三寸。

額橫三紋。

項繞三滌。

目神慈和。

言遲行重。

人中寬長。

齒牙堅固。

法令下朝地庫之類是也。

大凡厚古合併。

為壽考康寧品。

七.清閒無缺之品。

多出於木土金之格。

肥不露肉。

瘦不露骨。

化出形質為五官端正。

三亭相等。

六躍得輔。

十二宮相合。

目秀神凝。

眉細清疏之類是也。

大凡厚正庸和合併者。

為清閒品。

八.公侯將相之品。

出於金水火三形。

此為立功於世界。

有權於當時。

可為人民造福。

即流芳千古也。

方可為人民造孽。

即遺臭萬年也。

化出形質為額力骨突。

印骨長橫。

虎頭燕頷。

劍眉蠶眉。

鳳目龍目。

火焰紋起。

雙額插鬢之類是也。

大凡以清奇威露合併者。

為公侯將相品。

九.富貴雙全之品。

五行各得正氣。

或為主客分明。

而不相爭。

化出形質。

為頭圓一尺。

雙手過膝。

眉稜骨高超。

鼻貫伏犀。

鐵面銀牙。

銀面金須。

耳白過面。

聲若金鐘之類是也。

大凡以清厚渾勻合併。

為富貴雙全品。

十.有富無貴之局。

出於土木金三形。

或為純而不兼。

或為互相兼合。

其化出形質為三停豐勻。

六府厚突。

倉庫高超。

土星圓齊。

或為福堂骨高。

而發於他鄉。

或為天倉寬厚。

而承受祖業。

或為井灶大如準頭。

而發意外之財。

或為仙庫地庫相峙。

而發於子孫之力。

大凡以豐厚停勻合併。

為有富無貴之品。

或為形勝於神之局。

十一.有貴無富之局。

多出於金木火之形。

均為兼而不純。

化出形質為骨露肉緊。

額大鼻尖。

眉清尾散。

神充腮陷。

目秀上視。

上豐下削。

大凡以神過於形。

清露奇削合併。

是為有貴無富之品。

公篤曰。

富貴之分。

不過特等。

及上中下常耳。

其富則以五官論之。

其貴則以五嶽論之。

如五官均有奇異處。

及合格。

此為奇特之富。

不可測量矣。

如有三官奇特。

二官合格。

則為上富。

如有一官奇特。

三四官合格。

則為中富。

如有三匹富合格。

則為下富。

如有一二官合格。

則為常富。

如五嶽完全奇特。

非仙佛品。

即聖賢格。

如五嶽有三四岳奇特。

一二岳合格。

則貴不富。

可言矣。

如有三岳奇特。

一二岳合格。

為上貴。

一岳奇特。

三四岳合格。

為中貴。

如三四岳合格。

為下貴。

如一二岳合格。

為常貴。

其大體如是。

而有餘與不足。

捨輕就重。

則酌量考查。

取其適宜而已矣。

分類:易經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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