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篤相法》卷十一(下): 五形兼體取法要訣公篤曰。即金木水火土之五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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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篤相法》卷十一(下)

公篤相法

卷十一(下)

五形兼體取法要訣

公篤曰。

五形者。

即金木水火土之五行也。

其中有純一之形質。

則為富貴壽考居多數。

又有兼體之形質。

則為富貴貧賤。

壽夭勞逸。

各有所屬。

而應驗有不一及複雜者。

蓋有餘不足也。

至於一主二客之形質。

兩形相爭。

三形相並之混合形質尚多。

則又分相生相用。

相剋相化。

與相生不相用。

相剋不相化耳。

茲特分類如下者。

蓋五形似無用而實有用也。

五形純一取法

一.木形 木局清秀瘦弱。

高長端植。

精神充足者。

是木局之正也。

如瘦弱陷斜。

短曲不植。

精神不充者。

是木局之不正也。

蓋木為五行之尊。

其卦為震。

其音為角。

其令為春。

其氣為升。

故為先天第一生數。

帝出乎震者此也。

按先天震卦。

在丑寅位上。

即地辟於丑。

人生於寅之義也。

故純木之形質。

名貴而不權。

或名重而權輕也。

然有享當時之名。

有享身後之名也。

如木形之精粹。

則為仙品。

又超出帝王之上。

此為千古有形之貴。

為相法之第一品也。

如老子形如稿木。

即枯瘦露筋。

化為純陽之義也。

如呂祖行輕如鶴。

即高長清秀之義也。

二者是其明證。

蓋文章鳴世。

技藝可宗。

出於木形者居多。

出於火形者居少也。

次則布衣而傲王侯。

以及奇跡流芳。

品行之高天姿之慧。

亦出於木形人居多數也。

此為清貴名貴之原理。

立言與獨善。

而不為權貴也明矣。

凡有權者。

皆木形之兼體。

凡享名者。

皆純木形之正也。

二.水形 水形圓肥清厚。

聲逸韻長。

坐如釘石者。

水形之正也。

圓肥浮流。

聲躁韻短。

行坐飄搖者。

水形之不正也。

凡水形之純粹為佛品。

亦超出帝王之上也。

亦為有厚福之帝王。

公侯將相之權貴。

或僭號之一隅。

割據之霸業。

千古權貴皆出金水兩形中。

按水形權貴而多福。

金形權貴而多勞也。

蓋水形其卦屬坎。

其音為羽。

其令為冬。

其氣為藏。

故河圖洛書有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之說。

一為坎水。

六為乾金。

此金水形可至極貴至尊之義也。

上為佛品。

次為帝王。

又次為公侯將相。

富貴壽考。

皆出純一水形之正也。

三.金形 金形清奇方正。

腮突犄角。

堅實白厚者。

金形之正也。

方正而俗。

腮突而濁。

不堅不白者。

金形之不正也。

凡金形之純粹。

為大貴而有重權柄也。

主開疆拓土。

建業立功之帝王。

次則公侯將相。

及千古名將儒將。

而垂萬世之功業。

發武貴居多。

發文貴居少也。

按金形其卦為兌。

其音為商。

其令為秋。

其氣為收。

司天地蕭殺之氣。

剛而勇為。

生化水族有甲之物。

半陸半水。

半升半沉。

堅而好鬥。

故發武將也。

如五官清奇。

五嶽銳露。

則為威權萬里。

名達九州。

如岳武穆劍眉金形。

關壯繆腮突重城。

郭汾陽額方覆肝。

班定遠腮方燕頷。

皆出金形。

是其明證也。

其最上者。

為創業之帝王。

如宋太祖顴頤重城。

明太祖地閣方朝是也。

次則建藩封侯。

又次則因武功戡亂而成名。

余考千古名將儒將。

多出於純一金形也。

四.土形 土形敦厚局深。

濁藏端正。

聲遲言緩者。

土形之正也。

敦厚局深。

濁藏歪斜。

聲高言急者。

土形之不正也。

土形主富。

土能生財。

而生萬物故也。

凡純粹之土形。

主富而不主貴也。

蓋土形其卦屬坤。

其音為宮。

其令為三六九全月。

眾卦之母也。

故河洛列於中宮之明堂。

臨制四方。

此富而不貴。

生化之源故也。

凡千古大富之格局。

多出於士形。

其形深厚蘊藏而載厚福也。

如石崇六府寬闊。

陶朱中岳懸膽。

是其明證也。

凡五嶽敦厚。

六府厚勻。

內庫豐隆。

外庫寬突應為富可敵國。

名滿天下。

次則富捋王侯。

名滿大都。

又次則富甲一邑。

名滿一方。

多出於純一之土形也。

五.火形 火形凸露有頂。

上尖下闊。

神銳聲急者。

火形之正也。

凸露有頂。

上尖下闊。

神衰聲和者。

火形之不正也。

如成純一之火形。

即為上炎之象。

亦為富貴之名臣。

出將入相也。

然爹勞碌險阻。

雖發達而不持久。

或成功而不善後也。

火形不常見。

而最少於各形。

千古以來。

火形僅發達數人而已。

敗多而達少也。

如唐代之馬周。

而成鳶肩紅色之火形。

宋代之寇准。

而成頭尖似筆之火形。

一將出於中興。

一相出於孤注。

此火形之應證也。

蓋火形其卦屬離。

其音為徵。

其令為夏。

其氣為長。

離者。

美麗也。

氣盛性驕。

才華盡露。

而不和蘊。

又不收藏。

上有震觸之嫌。

下有嫉妒之非。

故敗多而益少也。

凡純一之火形。

則亦從奇窘艱難之環境。

臨險阻而發達。

以成其冒危難之奇勳。

故暴發而不持久。

子孫不能承襲也。

故火形之兼體頗多。

窮困而失敗也。

凡火形之最上者。

為聖賢品。

立言立法。

以流芳千古也。

次則為富貴名臣。

出將入相。

功成而譽毀也。

又次則為中等富貴。

下等富貴。

憂愁不遂也。

又次則為成敗不一。

譽毀不定。

憂鬱至死也。

敗多成少。

是其定論。

此火形之大義也。

五形兼體取法

一.木杉 木形固屬清貴不權之格局。

以各形人考之。

得百分之四十分也。

純木如上論。

兼體則有輕重關係。

其要領在主客分明。

或生或克。

而相制相化。

方為可取也。

如主客各半而相爭。

或生亦不化。

或克亦不化。

則無可取。

雖五官五嶽奇特。

而有奇聰異智之特長。

終不遇也。

縱有遇合。

而能發達。

亦有勞碌破敗。

而不完善。

或有缺點也。

如木金各半。

木火各半。

木水各半。

木土各半。

皆以成敗不一。

駁雜牽制而論之。

非厚福安享之格也。

茲以木形為主。

而以各形兼體而比較之。

如木形兼金。

是名削成器用。

木多金少。

主富貴。

蓋木不兼金。

雖貴無權。

或副其名職。

偏其權祿也。

木主金用。

一清貴。

一權貴。

合而為大貴重權也。

如木形兼水。

是為相生相濟。

而為文貴居多。

政柄與生死權。

盛世倍發。

衰世減等而論也。

如木形兼火。

是為木火通靈。

其人主天姿英明。

奇巧靈慧。

才智則最高。

事實則最勞。

有為聖為賢。

次則名重權輕也。

如木形兼土。

是為相制相化。

主州伯邑侯。

次亦桑梓榮名。

均為中豐之富業。

穩見持重。

收傚尤多。

富倍於貴也。

二.水形 水形固為大富貴而厚福之局。

以各形人者之。

得百分之十八分也。

純水如上論。

兼體別有輕重關係。

其要領在主客分明。

則為有用之材。

如主客各半而相爭。

雖生不化。

而克亦不化。

則無可取。

其五官清潤。

五嶽敦厚。

亦作減等而論之。

縱有時機而成功。

亦有牽制勞怨。

而不善後。

或有缺點也。

如水木各半。

水火各半。

水金各半。

水土各半。

皆以挫析見阻。

虛浮耗散而論之。

亦為有福不享。

及無福可享之格也。

雖出貴族之家。

富豐之業。

亦有缺點。

主勞碌刑克。

疾厄株累。

而有遺恨也。

茲以水形兼木。

是為相生相化。

主貴而有盛名。

富而連阡陌。

內有輔助。

而不欺凌。

外有輔佐。

而不箝制。

其人有才能而多機智。

收功尤多也。

如水形兼火。

是為既濟相用。

主聰慧絕倫。

靈巧異常。

其人有為聖為賢。

命蹇運乖。

或有言論流傳。

或有文章遺世。

平生多窮困也。

又有機智險詐。

則主成敗不一。

勞碌挫折。

而成貴名。

獲僥倖之成功也。

如水形兼金。

是為相生得輔。

則為大貴。

而作驚人事業。

為屏藩柱石之傑。

而文職武權者居多。

武職文權者居少。

其人堅忍耐勞。

志向不群。

而多作為也。

如水形兼土。

是為相剋相化。

主愚誠而多厚福。

貴權而挾富業。

又以富業加倍而多壽。

貴名減等亦多壽。

豐足衣祿。

運又閒逸。

是為水形之大義也。

三.金形 金形為大富貴。

而有重權柄。

勇勞有為之格也。

以各形考之。

得百分之二十分也。

如純一金形。

則為英明創業之帝王。

亦為才能振興之帝王。

次則公侯將相。

文武全才。

任勞有為。

收武功尤多。

而亂世尤倍發也。

如兼體別有輕重關係。

其要領在主客分明。

則為恢宏大用之格也。

如主客各半而相爭。

雖生受制。

而克亦受制。

則無可取。

其五官清威。

五嶽峰銳。

亦作減等而論之。

縱有僥倖而成功。

亦有挫折驚險。

而不全功。

及傾覆也。

如金木各半。

金水各半。

金火各半。

金土各半。

皆以忽成忽敗。

忽利忽害而論之。

亦為危而不安。

險而多患之格也。

雖出蔭襲之貴裔。

亦有夙怨暗害。

上震主而下招嫉。

外榮利而內疾厄。

飲恨憂憤之格也。

茲以金形為主而兼木。

是為相剋相化。

其人多才而恃勇。

英明而驕傲。

有大志而任勞。

能出奇而冒險。

參武貴。

或遙領文職。

立功業而好爭。

握重權而有為也。

如金形兼水。

是為相生相化。

主富貴而多厚福。

亂世以武貴而司政柄。

盛世以文職而領武權。

遇合均佳。

乘時而發達也。

如金局兼火是為煉金成劍。

亂世主暴發。

冒危難而成大功。

不為特貴。

則為特富均不可限量。

盛世則減等而論之。

亦為大名權貴之格也。

如金形兼土。

是為相生相化。

主小富貴。

或富過於貴。

或名過於權。

其人謹慎拘泥。

穩見持重。

盛世倍吉。

亂世減等。

而多壽考也。

四.土形 土形主富而不貴。

而多福壽之格也。

以各形考之。

得百分之十五分也。

如土形之純粹。

則為特富。

而有富可敵國。

次亦富甲一州一邑也。

如兼體則有輕重關係。

其要領在主客分明。

主富壽而多享福也。

如主客各半而相爭。

其相生者不吉。

而相剋者亦不吉。

或五官五嶽合格。

亦作減等而論之。

其五官五嶽不合格者。

當然耗散而失敗也。

如土木各半。

土水各半。

土金各半。

土火各半。

雖有田連阡陌之祖業。

亦有破敗損失。

或為天災火水之浩劫。

或為時勢盜賊之危害。

次亦族戚侵犯。

骨肉操戈。

妻妾陰私。

子女不肖。

又次則刑妻克子。

及疾苦也。

如土形兼木。

主富紳學界。

豪商大賈。

桑梓榮名。

富倍於貴之格。

其人謹慎拘節。

務名貪功。

而具中等智識也。

如土形兼水。

是為滋潤濟生。

主小富貴。

而豐衣足食。

其人拘泥見小。

誠厚守信。

有普通常識。

文學之貴。

素豐之家也。

如土形兼金。

是為相生得用。

主中等富貴。

及下等富貴。

其人剛直誠厚。

持重穩見。

平安而無危險也。

如土形兼火。

是為生而不化。

主勞碌往返。

名利不遂。

拘謹而貪。

弄巧反拙。

愚誠而妄。

養癰遺患。

煩擾不休也。

亦有尋常之貴。

而足衣祿。

刑妻克子。

內顧尤深也。

五.火形 火形固屬聰明絕倫。

勞碌冒險而富貴之局。

以各形者之。

得百分之七分。

為各形之最少也。

如為火形之純粹。

則為出將入相之大貴。

次亦屏藩重鎮之權貴也。

如系兼體。

則當然以主客分明。

而有用也。

某輕重全繫於相生相剋。

相制相化中。

而分別其富貴貧賤。

壽夭勞逸也。

如主客各半而相爭。

其相生者有害。

相剋者亦有害。

雖五官清威。

五嶽突兀。

亦作減等而論之。

而有缺點也。

如五官五嶽均弱。

當然傾覆而危險也。

如火木各半。

火水各半。

火金各牛。

火土各半。

雖有餘業之富貴。

特別之聰慧。

萬能之才智。

亦主勞苦受讒。

危險無功。

一敗塗地也。

如火形兼木。

是為火木通靈。

主名貴而無權。

立言而流芳。

以及美術。

專藝之特長。

遺身後之名也。

其人聰敏靈巧。

才智過人。

性情孤高。

但運多反覆困窮。

懷瑾不遇也。

如火形兼水。

是為火水末濟。

主智慧異於常人。

性情又多古怪。

非功名中人。

而有佛根也。

其運奇窮不達。

精深學理之微。

考究性命之旨也。

如火形兼金。

是為火爍金毀。

主艱難險阻之發達。

破家亡身之危害。

而無收場也。

如火形兼土。

是為火炎土燥。

主素豐之家。

性情孤僻。

而又妄貪。

刑妻而又克子也。

次亦勞碌多累。

子女不肖。

內顧多憂。

族戚為患。

外一交一 受損也。

公篤曰。

五形之合五行。

其大概以此為定法。

是風監術之第一步也。

次則認取其部位。

合其運限。

查其精神。

考其氣色。

別其聲音。

而為判斷之標準也。

其人發達至何程度。

流年有何吉凶。

此為相法正宗。

如拘定何骨何痣何紋何痕。

以及手相如何足相如何。

皆系小家一偏之說。

不足為綱領之法。

亦無確實之驗也。

故上言純一之形質。

則為或仙或佛。

或聖或賢。

或富或貴。

或壽或福。

萬無純一之格局。

而為貧賤無用之人也。

如成兼體之格局。

則為有富有貴。

有貧有賤。

有壽有天。

有勞有進。

有吉有凶。

有刑有旺。

當以五官五嶽。

六府三才。

聲音精神。

性情氣色。

合併而定之可也。

余考證二十餘年。

尚有一主兼二客之格局。

如木體兼金火。

或木體兼金土。

或木體兼金水。

或木體兼水土。

或木體兼水火。

或木體兼火土。

又如金體兼木火。

或金體兼木水。

或金體兼木土。

或金體兼水土。

或金體兼火土。

或金體兼水火。

余可類推。

此為二局合而成一格者。

茲不詳載。

但用法者。

當以各項關係。

明其主因。

用加減乘除。

以折衷之。

用意領神會。

以判斷之。

自有奇妙之應驗也。

又當考其精神之態度如何。

聲音之清濁如何。

氣色之潤滯如何。

合而用之。

自得訣竅。

又以正厄傍厄應證厄。

而合其運限。

再以銳露之提前以應證之。

安和之提後以應證之。

則全盤計算。

加減乘除。

自有把握之一定。

其中妙蘊。

皆在此數語中。

如能精心閱歷。

注意推想。

自有獨到之處。

又在因天道。

因地形。

因時勢。

因性情。

因地位。

因環境。

因才智。

以求合法之活法也。

故相法不能執一而論。

如執一而論之,則為相術之原理。

非相術之用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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