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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北河
běi he
1.清以前黃河自今內蒙古磴口縣以下,分為南北二支,北支約當今烏加河,時為黃河正流,對南支而言,稱北河。 2.清雍正八年置直隸河道總督,掌防治直隸(今河北省)境內的南北運河﹑永定﹑大清﹑子牙﹑滹沱等河,時稱總督為北河總督,所管諸河為北河。乾隆十四年後北河總督例由直隸總督兼理。 3.星官名,屬井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