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需要查詢的詞語:
詞條:干辦
gān/gan ban
1.謂幹練能辦事。 2.經辦;辦理。 3.亦稱"干辦公事"。原名勾當公事,避宋高宗趙構名諱改。制置使﹑總領﹑安撫使﹑鎮撫使﹑轉運使﹑提點刑獄公事﹑都大提舉茶馬﹑都大提舉坑冶﹑三衙長官等屬官。由長官委派處置各種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