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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大明歷
da ming li
1.曆法名。南朝宋祖沖之以為"古歷疏舛﹑頗不精密"﹐乃於大明六年創製《大明甲子元歷》﹐簡稱《大明歷》。規定一回歸年為365.2428日。其特點﹐一是改進閏法﹐將舊歷中規定的十九年七閏改為三百九十一年一百四十四閏﹐使之更符合天象實際。二是在制歷時考慮歲差﹐一百年差一度。此歷當時為戴法興所阻﹐未能實行﹐但以後諸歷多從大明歷所出。參閱《宋書.律歷志下》﹑《南齊書·祖沖之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