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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郡縣制
jun xian/xuan zhi
古代地方政權建制。於春秋、戰國到秦代逐步形成。秦代分全國為三十六郡。後增至四十多郡。郡下設縣,郡、縣長官由中央政府任免。負責統治地方、徵收賦稅、征發徭役和兵役等。此制對後世地方政權組織形式有很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