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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錄事
lu shi
1.職官名。晉公府置錄事參軍﹐掌總錄眾官署文簿﹐舉彈善惡。後代刺史領軍而開府者亦置之。省稱"錄事"。隋初以為郡官﹐相當於漢時州郡主簿。唐宋因之﹐京府中則改稱司錄參軍。元廢。清初各部又設錄事﹔清末新官制﹐京師各部及京內外各級司法衙門均設有八品以下錄事。 2.指民國時官府或其他機構中任抄寫工作的低級職員。 3.唐代曲江宴上進士所推舉的督酒人。 4.稱會飲時執掌酒令的人。 5.妓女。 6.開設賭局﹐坐分其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