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坐支
zuo zhī
1.一種財經制度。(1)清制,凡各省﹑道﹑府以下官俸﹑役食﹑鋪兵工食﹑驛站料價等,都攤征於民,編入地丁徵收,到支用時,就在編征項下支付,稱為"坐支"。清薛福成《應詔陳言疏》:"惟是州縣養廉,大者無過千兩,蓋與坐支各款,均屬辦公不可少之費。"(2)民國政府曾規定,機關單位經財政部同意,可以從其徵收的稅款中支付一部分抵充支出,稱為"坐支"。1936年停止坐支制。(3)社會主義國家實行現金管理的企業單位,在銀行的同意下從自己業務收入的現金中直接支付的一種方式。我國政府《中央金庫條例》第四條規定:凡一切國家財政收入,均須由經收機關照規定期限,全部繳納同級金庫,除有特別規定者外不得坐支抵解及自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