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道宣(596~667)
【道宣(596~667) 】
Daojun
唐代僧人。律宗創始人,佛教史學家。俗姓錢。原籍丹徒(今屬江蘇),一說長城(治所在今浙江長興)。15歲入長安日嚴寺依智頵律師受業,16歲落髮。20歲在大禪定寺從智首律師受具足戒,並隨之學律10年,聽其講《四分律》40遍,奠定其律學基礎。武德七年(624)從智頵入居崇義寺,同年往終南山居仿掌谷習定,同時整理他十餘年學律心得。武德九年撰《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3卷(今作12卷),闡發他律學開宗的見解。貞觀元年(627)撰《四分律拾昆盡可尼義鈔》3卷(今作6卷)。貞觀四年外出參學,廣求諸律導傳,曾到魏郡訪法礪律師,請決疑滯。貞觀九年撰《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1卷,疏2卷。後又撰《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1卷,疏3卷。十六年仍入終南山居豐德寺,與孫思邈為林下之交。十九年撰成《經丘尼鈔》3卷(今作6卷)。曾為長巡西明寺上座,參加玄奘譯場,負責潤文。乾封二年(667)二月,在終南山麓清宮精舍創立戒壇,依他所制儀規為諸州大德20餘人授具足戒。他平生精持戒律,盛名遠播西域。唐、宋二代,分別追加溢號澄照律師和法慧大師。
他的學說在當時風磨整個佛教界,以後所有律家,幾乎都以他的著作為標準。為他的《行事鈔》作解記之作,在唐宋兩代多至60餘家。其學識受當時唯識學影響,主張以受戒時熏成的善種子為戒體,稱為圓教戒體說,又以五種理由證明《四分律》能通於大乘。他的心識體說,將佛說的一切教法判為3種:1小乘。觀事生滅是性空教;2小菩薩行。觀事是空,是相空教;3大菩薩行。觀事是心意言分別,是唯識圓教。他所闡述的宗旨是第三種。他還將佛一切教授判為化行二教,屬於教理方面的大小乘經論稱為化教,屬於行持方在的戒律典籍稱為行教。由於他主張四分圓融三學,並以大乘三聚淨戒為律學的歸宿,適應大乘佛教興盛的機運,故南山一宗得以盛行流傳。中國僧尼至今仍以道宣律學為行持楷則。
著作甚多,據《宗高僧傳》卷十四載共有220餘卷。其中除上述律學著作外,尚有《續高僧傳》30卷、《釋迦方志》2卷、《集古今佛道論衡》4卷、《大唐內典錄》10卷、《廣弘明集》30卷、《集神州三寶感通錄》(一名《東夏三寶感通記》)3卷、《釋迦氏譜》(一名《釋迦略譜》)1卷等。
分類:中國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