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華嚴經合論
【華嚴經合論 】
凡一二○卷。唐代李通玄撰。收於卍續藏第五冊。本書為新譯八十華嚴之註釋書。內容開立十門以說明八十華嚴經之要義,即:(一)依教分宗,(二)依宗教別,(三)教義差別,(四)成佛同別,(五)見佛差別,(六)說教時分,(七)淨土權實,(八)攝化境界,(九)因果延促,(十)會教始終。
李通玄系一居士,與法藏為同時代之人,雖亦尊崇十玄六相之法相,然與法藏異趣,以自家獨特之見解研究新譯之八十華嚴,為新華嚴註釋書之先驅,爾後清涼國師澄觀著華嚴大疏鈔,受華嚴經合論影響之處亦不少。
本書之卷首附有李通玄之略傳,並敘述本書流傳之概要。本書與諸家說法相異之處,即視華嚴一經為十處、十會、四十品;且不用五教之說,而用十教判;另加性惡說,並發揮三聖圓融之義。又本書之註疏有華嚴經合論簡要四卷(李贄)、華嚴經合論纂要三卷(方澤)等。
分類:佛學大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