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有
【有 】
梵語bhava,巴利語同。即存在、生存之義。於佛教典籍或各家主張中,『有』之使用範圍極廣,其意義與分類亦有多種不同之說法。據大毗婆沙論卷六十所舉,『有』之義有多種,然主要指有情眾生之異熟果體,及能招感此異熟果體之諸業。亦即由善惡之業因,能招感苦樂之果報,此種因果報應,相續而不亡失,故稱為『有』。又據俱捨論卷九、成唯識論卷八等所舉,能牽引當來果報之業,稱為『有』,此有即指『有支』,為十二因緣之一。
就諸法之存在與否而言,『有』系表示諸法之存在,為『無』、『空』之對稱。說一切有部認為,諸法存在,三世實有。然唯識家則以『依他起性』之諸法為『假有』,以『圓成實性』為『實有』,但此『實有』與說一切有部之『三世實有』等意義不同,乃指諸法之實性(真如)常存、遍存,無有生滅,故唯識家特稱之為妙有、真有。
此外,凡夫因執著色、無色二界為解脫之境界,常易於生起解脫之念,而妄求生於此二界,為遮止此一執情,故於此二界設立諸種之『有』,以顯示其非真解脫之境界;如稱色、無色二界之貪為『有貪』,稱煩惱為『有漏』,或稱無色界之愛為『有愛』等,皆為其例。
另關於『有』之種類,可分為下列數種:(一)三有,指三界,亦即指欲有、色有、無色有。(二)七有,指地獄有、餓鬼有、傍生有、天有、人有、業有、中有。(三)二十五有,包括:(1)地獄、惡鬼、畜生、阿修羅等四惡趣。(2)東勝身洲、南贍部洲、西牛貨洲、北俱盧洲等四洲。(3)四天王天、夜摩天、忉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等六欲天。(4)初禪天、大梵天、第二禪天、第三禪天、第四禪天、無想天、五淨居天等色界諸天。(5)空無邊處天、識無邊處天、無所有處天、非想非非想處天等無色界諸天。(四)二十九有,即將上述二十五有中之五淨居天,細分為無煩天、無熱天、善見天、善現天、色究竟天等五天,總合為二十九有。
此外,初果之聖者,尚須於人界、天界間往返七次(各受生七次),合之則為十四生,而每一生復分為生有、中有,故共為『二十八有』,此二十八有又稱二十八生,為初果聖者受生之極度,故更無第二十九有可言。准此,若言『二十九有』者,則多表示事物之絕無者,猶如謂『六陰』、『十三入』、『十九界』等。
又以一切萬有因存在之狀態不同,而有諸種之分類,此總稱為『諸有』;而『諸有』廣大無邊猶如大海,故亦稱『諸有海』。於大智度論卷十二中,將存在之法分為三種,稱為三種有,即:(一)相待有,謂有大小、長短等相對之存在。(二)假名有,謂由眾多因緣集合而成者,如由四大假合之人等,系有假名而無實體者。(三)法有,謂由因緣而生之法,雖無自性,然非如兔角、龜毛等之有名無實,故稱法有。〔集異門足論卷四、大毗婆沙論卷一九二、俱捨論卷十九、順正理論卷四十五、成唯識論卷二、卷九、大智度論卷三、大乘義章卷八〕(參閱『十二因緣』337、『三有』548、『四有』1668、『無』5068)
分類:佛學大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