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滅是什麼意思,法相辭典中擇滅的解釋,佛教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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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滅的意思及解釋

詞語:擇滅

【擇滅 】

p1373

入阿毗達磨論下十五頁云:眾苦永斷,說名擇滅。眾苦者何?謂諸生死。如世尊說:苾芻當知;諸有若生;即說為苦。諸有、即是生死別名。有若不生;名苦永斷。如堤堰水,如壁障風,令苦不生,名為擇滅。擇謂揀擇。即勝善慧。於四聖諦,數數揀擇;彼所得滅,立擇滅名。此隨所斷,體有無量。以所斷法,量無邊故。若體一者;初道已後,修後諸道,便應無用。若言初證少分非全;即一滅體,應有多分。一體多分,與理相違。隨有漏法有爾所量,擇滅無為應知亦爾。此說為善。應正理故。此隨道別,立八十九。隨斷遍知,立有九種。若隨五部,立有五種。又隨果別,總立為四。謂預流等。由斷離滅界別立三。由斷苦集及有餘依無餘依別,總立二種。約生死斷,總立為一。如是擇滅,有多異名。謂名盡離滅涅盤等。如人經說:苾芻當知;四無色蘊及眼色等,總名為人。於中假想說名有情,亦名意生,亦名為人摩納婆等。此中自謂我眼等見色等,發起種種世俗言論。謂此具壽,有如是名,如是族姓,乃至廣說。苾芻當知;此唯有想;唯有言說。如是諸法,皆是無常有為緣生。由此故苦。謂生時苦,住等亦苦。於此眾苦,永斷無餘除棄變吐盡離染滅寂靜隱沒余不續起;名永不生。此極靜妙。謂一切依,除棄愛盡離滅涅盤。所言一切依除棄者;謂此滅中,永捨一切五取蘊苦。言愛盡者,謂此滅中現盡諸愛。得此滅已,永離染法。故名為離。證此滅已;眾苦皆息。故名為滅。證此滅已;一切災患煩惱火滅。故名涅盤。

二解 顯揚一卷十五頁云:擇滅者:謂由慧方便,有漏諸行,畢竟不起滅,而是離系性。

三解 佛地經論五卷三頁云:由無漏慧,揀擇諦理,斷諸雜染,而得證故;亦名擇滅。如是擇滅,於真如上,假施設有;無別實物。至究竟位,說名涅盤。無所趣故,無臭穢故,離編織故,離稠林故,名為涅盤。

四解 成唯識論二卷四頁云:由揀擇力,滅諸雜染,究竟證會,故名擇滅。

五解 雜集論二卷十頁云:擇滅者:謂是滅,是離系。永害隨眠故。

六解 五蘊論七頁云:雲何擇滅?謂若滅,是離系。此復雲何?謂由煩惱對治故;諸蘊畢竟不生。

七解 廣五蘊論十五頁云:雲何擇滅?謂若滅,是離系。雲何離系?謂煩惱對治;諸蘊畢竟不生。

八解 俱捨論一卷三頁云:擇滅、即以離系為性。諸有漏法,遠離繫縛,證得解脫;名為擇滅。擇、謂揀擇。即慧差別。各別揀擇四聖諦故。擇力所得滅,名為擇滅。如牛所駕車,名曰牛車。略去中言,故作是說。一切有漏法,同一擇滅耶?不爾。雲何?隨系事別。謂隨系事量,離系事、亦爾。若不爾者;於證見苦所斷煩惱滅時,應證一切所斷諸煩惱滅。若如是者;修於對治,則為無用。依何義說滅。無同類依滅。自無同類因義,亦不與他。故作是說,非無同類。

九解 俱捨論六卷十五頁云:經部師說:已起隨眠生種滅位,由揀擇力,余不更生;說名擇滅。餘部師說:由慧功能,隨眠不生;名為擇滅。

十解 大毗婆論三十一卷十一頁云:雲何擇滅?答:諸滅是離系。謂諸法滅,亦得離系,得離系得;是名擇滅。又云:問:已知擇滅,離系為體;應說何故名擇滅耶?答:擇者、謂慧。滅、是彼果。擇所得滅,故名擇滅。復次一向劬勞,一向加行,一向功用,揀擇諸法,方得此滅;故名擇滅。復次數數抉擇,苦等得滅;故名擇滅。謂苦忍、苦智、抉擇苦諦;於見苦所斷法得滅。集忍、集智、抉擇集諦;於見集所斷法得滅。滅忍、滅智、抉擇滅諦;於見滅所斷法得滅。道忍、道智、抉擇道諦;於見道所斷法得滅。以苦等智,數數抉擇苦聖諦等,於修所斷法得滅;故名擇滅。如彼廣說。

十一解 品類足論一卷七頁云:擇滅雲何?謂滅、是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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