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因果報應
【因果報應 】
為佛教用來說明世界一切關係之基本理論。又作因果應報、因果業報、善惡業報。謂一切事物皆有因果法則支配之,善因必產生善果,稱為善因善果;惡因必產生惡果,稱為惡因惡果。無量壽經卷下(大一二·二七七上):『天地之間,五道分明,恢廓窈冥,浩浩茫茫,善惡報應,禍福相承。』即是此例。
因,因緣之義,分為六因、十因、四緣等;果,果報、酬因為果之義。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所說之『已作不失,未作不得』一語,揭出佛教因果論之特點,即任何思想行為,必然導致相應之後果,『因』未得『果』之前,不會自行消失;反之,不作一定之業因,則不會得相應之結果,並據此提出『三世因果』之說,亦即認為現世之貧富窮達,乃前生所造善惡諸業所定之果報;而今生之善惡行為,亦必影響來世之罪福報應。〔輪轉五道罪福報應經、過去現在因果經卷四、法苑珠林卷七十〕(參閱『因果』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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