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是什麼意思,佛學大詞典中名的解釋,佛教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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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的意思及解釋

詞語:

【名 】

梵語na^man。音譯那摩。為心不相應行法之一。俱捨七十五法之一,唯識百法之一。通常指名稱而言,然在佛學上之解釋,則為隨音聲呼召物體,使人聞其名而心中浮現物體之相,能令人生起覺慧之義。據俱捨論卷五載,名,作想之義;如說色、聲、香、味等想。此系將『名』與主觀印象聯繫起來而論,故又稱名想;又因『名』與事物之相狀一致,故亦稱名相;若就『名』含有確定之內容而言,則稱為名義。另據俱捨論光記卷五舉出,『名』有隨、歸、赴、召等諸義,意即『名』能隨音聲,歸赴於境,呼召色等事物。同書並舉出,『名』能詮顯『義』,而使人生覺慧。

 關於名之種類,據俱捨論光記卷五舉出名、名身、多名身三種,例如,色字或香字等單一字,稱為名;色香二字合併之復字,稱為名身;而三字以上之色香味,或色香味觸等,則稱為多名身。此系就『一字生』而論,若為『二字生』時,則二字稱名,四字稱名身,六字以上稱多名身;若為『多字生』時,則准此類推。

 另就『名』、『句』、『文』三者之關係而論:文(梵vyan~jana ,音譯便膳那),即指字,如阿、伊等字。文為名、句之所依,其自體無義。名,即由文之連續使用始構成事物之名稱,依此方能表示出事物個別之意義。句(梵pada ,音譯缽陀),即連結名成為一個完整意義之章句,如『花是紅色的』一句。此三者皆為心不相應行法之一。文、句之種類與名相同,若為兩兩並列者,稱為文身、句身;三個以上並列者,稱為多文身、多句身。

 有部主張名、句、文之自體離聲,故為實有;然經部、唯識派則主張為假有。此外,大乘般若學把『名』與『實』對立起來。肇論、不真空論則認為,名相概念系客體而非本體,以其既不能反映客觀之真實性,亦不能用以表達與把握客觀之真實性,故以此否定客觀事物之實在性。〔大毗婆沙論卷十四、成唯識論卷二、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末、大乘義章卷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參閱『文』1420、『句』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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