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十誦律 (五十八卷或作六十五卷)
【十誦律 (五十八卷或作六十五卷) 】
姚秦罽賓國沙門弗若多羅共鳩摩羅什譯
初誦六卷(四事,至三十事之前十事。)第二誦七卷(三十事之後二十事,至九十事之前四十事。)第三誦七卷(九十事之後五十事,乃至七滅諍法。)
第四誦八卷,受具足法第一。布薩法第二。自恣法第三。安居法第四。皮革法第五。醫藥法第六。衣法第七。
第五誦七卷,迦絺那衣法第一。俱捨彌法第二(佛在俱捨彌時諸羯磨事)。瞻波法第三(佛在瞻波國時諸羯磨事)。苦切羯磨法第四(梵雲,那般荼盧伽法。)。二篇悔法第五。順行法第六。遮法第七。臥具法第八。諍事法第九(廣明滅諍法)。
第六雜誦五卷。第七誦尼律五卷。第八誦增一法四卷。第九誦優波離問四卷。第十善誦四卷。
分類:閱藏知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