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非想非非想處定
【非想非非想處定 】
行人得無所有定已,深訶責無所有處過罪,即捨無所有處,觀於非有非無。常念不捨,一心專精,加功不已,其心任運,住在緣中。於後忽然,真實定發,不見有無相貌,泯然寂絕,心無動搖,恬然清淨,如涅槃相。是定微妙,三界中極,如步屈蟲,行至樹表,更無可進。證此不失,命後必生非非想處,仍有細微四陰也。
非想非非想處定(業之區分)
┌ ┌非想非非想處
│ │無所有處
│(四無色定)┤識處
│ └空處
│ ┌捨
│ │喜
│(四無量心)┤悲
│ └慈
│ ┌四禪
┌不動業┐│ │三禪
│ ││(四禪)──┤二禪
愛見┤福業 ├┤ └一禪
│ ││(味禪)
└罪業 ┘│(邪定)
│ ┌上品
│(十善)──┤中品
│ └下品
│(五戒)
│(行施)
│(戒取)
│ ┌下品
│(十惡)──┤中品
│ └上品
└(五逆)
(十二門禪之進序)
非想非非想處定←無所有處定←識處定←空處定←─四禪←三禪←二禪←初禪
捨心┐┌←─┘ │ │ │
喜心││←────┘ │ │
├┤ │ │
悲心││←───────┘ │
慈心┘└←───────────┘
分類:佛學次第統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