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正是什麼意思,佛學大詞典中僧正的解釋,佛教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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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正的意思及解釋

詞語:僧正

【僧正 】

又稱僧主。系統領教團,並匡正僧尼行為之僧官。為僧綱之一,乃僧團中之最高職官。本制始於魏晉南北朝時代,為中央僧官之職稱。惟自唐宋以降,多為地方僧官,中央另設僧職機構。依大宋僧史略卷中立僧正條載,正,政之意;僧正即須先自正始得正人。蓋比丘戒律漸弛,習染俗風,乃揀擇僧眾中有德望者為僧正,以糾舉違戒失職之僧尼。

 後秦姚興(393~416 在位)時,以僧■(道■)任僧主,統管秦地僧尼,為僧正之初例。此後南朝歷代皆設有僧正之職,朝代不同,名稱亦互異。如南朝劉宋孝武帝大明年中(457~464),以道溫為都邑僧正;明帝泰始元年(465),以僧瑾為天下僧正;二年,以比丘尼寶賢為都邑尼僧正;順帝升明元年(477),以法持為天下僧正;南齊時,高帝以法穎為僧正;武帝永明年中(483~493),以定林上寺之法獻及長干寺之玄暢為僧主,分治江南江北,又以道達為南兗州僧正。由此可知,此職原稱僧主,其後則僧主、僧正並用。梁武帝普通六年(525),敕令法雲為大僧正;陳文帝天嘉元年(560),以寶瓊為都邑大僧正等。關於僧主之稱號,據大宋僧史略卷中載,僧主,猶如僧官,即指偏地小正小統之名。另據續高僧傳卷五僧若傳載,僧若於梁天監八年(509)任吳郡僧正,此即表示偏地亦使用僧正之名稱。總之,至梁陳時代,專用僧正之號,以對抗北魏之僧統制,至唐以後,一般在各州立僧正,管理地方僧尼事務。

 此外,日本則夙仿梁陳之制,於推古天皇三十二年(624)始設僧綱,以觀勒任僧正之職為嚆矢。其後亦因朝代而有所變更。〔比丘尼傳卷三、梁高僧傳卷六、卷七、佛祖統紀卷三十六、卷五十一〕(參閱『僧綱』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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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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