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不定過是什麼意思,佛學大詞典中六不定過的解釋,佛教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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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定過的意思及解釋

詞語:六不定過

【六不定過 】

因明用語。指六種不決定之過失。為因明因十四過中之一科。與『四不成』、『四相違』相對。即在因明論式中,具有因三相(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中之第一相,而缺後二相,所立之宗義不定所生之六種過失。即:(一) 共不定,因(理由)用於宗同品與宗異品,有全分(全部)關係之法者,稱為共不定。(二)不共不定,因用於宗同品與宗異品,皆無全分關係之法者,稱為不共不定。(三)同品一分(部分)轉異品遍轉不定,因與同品僅有部分關係,與異品卻有全分關係者,稱為同品一分轉異品遍轉不定。(四)異品一分轉同品遍轉不定,因與同品具有全分關係,與異品亦有部分關係者,稱為異品一分轉同品遍轉不定。(五)俱品一分轉不定,於因用宗同品及宗異品,皆有部分關係之法者,稱為俱不定。(六)相違決定不定,設立立(立論者)、敵(問難者)各相違之宗(命題),互具有因之三相以決定其宗,致敵者者不能抉擇正邪者,稱為相違決定。〔因明入正理論、因明入正理論義斷、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因明論疏瑞源記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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