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法性
【法性】指諸法的真實體性,亦即宇宙間一切現象所具有真實不變的本性。此又作真如法性,亦為真如的異稱。法性是萬法的本質,《大智度論》卷三十二,以一切法的總相、別相同歸於法性,謂諸法有各自的差別相、與實相。所謂各自差別相,例如冰溶為水,頓失以前之相,以其為不固定者,故分別求之而不可得;不可得故空(無自性),即說空為諸法之實相。對一切差別相而言,因其自性是空,故皆為同一,稱之為(如)。一切相同歸於空,故稱空為法性。又如黃石之中具有金之性質,一切世間法中皆具涅槃之法性,故說此諸法本然之實性為法性,此與《圓覺經》所謂『眾生、國土同一法性』同義』。見《大品般若經》卷二十一、《成唯識論》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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