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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十種佛教所應知處
【十種佛教所應知處 】
p0133
瑜伽十五卷四頁云:已說九種佛教所應知處;次說十種。謂十遍處。當知即諸解脫,所作成就。余解脫、勝處、遍處、如攝事分,當廣分別。又有十無學支,當知無學五蘊所攝。謂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蘊、解脫知見蘊。
分類:法相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