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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應說
【應說 】
p1398
瑜伽十七卷八頁云:此四頌中,初言應說者:謂一切有為法。所以者何?諸有為法,皆三種言事之所攝故。今此義中,說妙五欲,以為應說。又妙五欲,諸餘沙門婆羅門等,從施主邊,以言求索;故名應說。又諸君主,於妙五欲,從僕使等,以言呼召,而受用之。由是因緣,亦名應說。又諸受欲者,於妙五欲,不能自然善知過患;惟除諸佛,及佛弟子,為其宣說彼過患已,乃能了知。由是因緣,亦名應說。
分類:法相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