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需要查詢的關鍵字:
詞語:業用差別證
【業用差別證 】
p1220
此阿賴耶識第五證也。瑜伽五十一卷三頁云:何故若無諸識俱轉;業用差別、不應道理?謂若略說有四種業。一、了別器業,二、了別依業,三、了別我業,四、了別境業。此諸了別、剎那剎那、俱轉可得。是故一識、於一剎那,有如是等業用差別,不應道理。
分類:法相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