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念住斷惑差別是什麼意思,法相辭典中四念住斷惑差別的解釋,佛教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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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念住斷惑差別的意思及解釋

詞語:四念住斷惑差別

【四念住斷惑差別 】

p0461

大毗婆沙論一百八十七卷四頁云:復有四種。謂身、受、心、法。問:此四何者能斷煩惱?答:法念住,能斷煩惱;非余。問:何故前三念住,不能斷煩惱耶?答:彼是自相作意所攝故。唯共相作意所攝道,能斷煩惱。有說:彼一一蘊,各別緣故。要總緣四蘊五蘊,或離蘊道,能斷煩惱。問:若爾;修前三種,應成無用?答:能引發法念住故。謂身念住,能引受念住。受念住,能引心念住。心念住,能引法念住。法念住,能斷煩惱。故非無用。有說:要先分別諸蘊,後方能總緣而斷煩惱。故非無用。

分類:法相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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