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方位
【方位 】
指方向。我國原有所謂東、南、西、北四方;以及東南、西南、西北、東北等四維;四方與四維合則為八方。自佛教傳入我國後,復加上、下,則為十方。其列舉之順序應為:東、東南、南、西南、西、西北、北、東北、上、下。其中,在四方有關須彌山者,有須彌四洲、四天王天之說;有關現在佛者,則有四方四佛之說。又四方四佛中,以西方阿彌陀佛特別著名,為淨土教所尊崇。
密教之發心、修行、菩提、涅槃等四門,可配合於東、南、西、北等四方。於現圖曼荼羅中,胎藏界曼荼羅之上方為東;向曼荼羅之右為南;其下為西;向曼荼羅之左為北。於金剛界曼荼羅中,其上方則為西,向右為北,其下為東,向左為南。
至於八方,在密教有東方因陀羅等八方天之說;關於十方,除十方十佛之通說外,另有十方諸佛、十方世界。十方即代表全體而言。此外,教團全體之共有物,稱為四方僧物或十方僧物,而別於一結界中之僧眾共有物(現前僧物),此四方或十方,均指全體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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