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有執受
【有執受】即是有感覺的意思。亦即被心、心所法所執持的眾生之身體。反之,則稱無執受、非執受。俱捨宗認為有生命即有執受,因眾生之眼、耳、鼻、舌、身五根,與色、香、味、觸等四境,合之為九界,共為心與心所法所執持,且亦為心與心所法之依處,故稱為有執受。此五根、四境即有情眾生的『有根身』,亦即有執受的依身,為眾生現在世的身體。有執受之『受』,意謂有根身能產生覺受『痛、癢等之感覺、感受』。然唯識宗則除俱捨宗所說的覺受外,認為『執受』另有『安危共同』的意義,即除『有根身外,含藏於阿賴耶識中的種子亦為有執受,而與阿賴耶識同安共危。安,指善趣;危,指惡趣。種子及有根身的安危,即是阿賴耶識之安危。相互之間,命運等同而休戚與共,故稱安危共同。《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本載,執為攝、持之義;受為領、覺之義。若就覺受之義而言,則有根身為執受,種子及器界為非執受;此即上記《俱捨論》之觀點。然若就安危共同之義而言,則有根身及種子為執受,器界為非執受;此即唯識宗之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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