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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三有為
【三有為 】
指三種有為法。又作三有為相、三相。即:(一)色法,乃質礙之法,小乘俱捨指五根、五境、無表色之十一法;大乘法相指五根、五境、法處所攝色之十一法。(二)心法,乃慮知之法,俱捨指一心王及四十六心所;大乘指八心王及五十一心所。 (三)非色非心法,異於前二者,俱捨指十四不相應法;大乘指二十四不相應法。此三者皆有因緣之為作,故稱有為法。一切法中除無為法,余悉有為法。〔大乘義章卷二『三有為義』〕
分類:佛學大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