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章表第二十二:天子垂珠以聽,諸侯鳴玉以朝。敷奏以言,明試以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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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龍》·章表第二十二

文心雕龍

·章表第二十二

夫設官分職,高卑聯事。

天子垂珠以聽,諸侯鳴玉以朝。

敷奏以言,明試以功。

故堯咨四岳,舜命八元,固辭再讓之請,俞往欽哉之授,並陳辭帝庭,匪假書翰。

然則敷奏以言,則章表之義也;明試以功,即授爵之典也。

至太甲既立,伊尹書誡,思庸歸亳,又作書以贊。

文翰獻替,事斯見矣。

周監二代,文理彌盛。

再拜稽首,對揚休命,承文受冊,敢當丕顯。

雖言筆未分,而陳謝可見。

降及七國,未變古式,言事於王,皆稱上書。

秦初定制,改書曰奏。

漢定禮儀,則有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議。

章以謝恩,奏以按劾,表以陳請,議以執異。

章者,明也。

《詩》云「為章於天」,謂文明也。

其在文物,赤白曰章。

表者,標也。

《禮》有《表記》,謂德見於儀。

其在器式,揆景曰表。

章表之目,蓋取諸此也。

按《七略》、《藝文》,謠詠必錄;章表奏議,經國之樞機,然闕而不纂者,乃各有故事,布在職司也。

前漢表謝,遺篇寡存。

及後漢察舉,必試章奏。

左雄表議,台閣為式;一胡一 廣章奏,天下第一:並當時之傑筆也。

觀伯始謁陵之章,足見其典文之美焉。

昔晉文受冊,三辭從命,是以漢末讓表,以三為斷。

曹公稱「為表不必三讓」,又「勿得浮華」。

所以魏初表章,指事造實,求其靡麗,則未足美矣。

至如文舉之《薦禰衡》,氣揚采飛;孔明之辭後主,志盡文暢;雖華實異旨,並表之英也。

琳?禹章表,有譽當時;孔璋稱健,則其標也。

陳思之表,獨冠群才。

觀其體贍而律調,辭清而志顯,應物制巧,隨變生趣,執轡有餘,故能緩急應節矣。

逮晉初筆札,則張華為俊。

其三讓公封,理周辭要,引義比事,必得其偶,世珍《鷦鷯》,莫顧章表。

及羊公之辭開府,有譽於前談;庾公之《讓中書》,信美於往載。

序志聯類,有文雅焉。

劉琨《勸進》,張駿《自序》,文致耿介,並陳事之美表也。

原夫章表之為用也,所以對揚王庭,昭明心曲。

既其身文,且亦國華。

章以造闕,風矩應明,表以致策,骨采宜耀:循名課實,以文為本者也。

是以章式炳賁,志在典謨;使要而非略,明而不淺。

表體多包,情偽屢遷。

必雅義以扇其風,清文以馳其麗。

然懇惻者辭為心使,浮侈者情為文屈,必使繁約得正,華實相勝,唇吻不滯,則中律矣。

子貢云「心以制之,言以結之」,蓋一辭意也。

荀卿以為「觀人美辭,麗於黼黻文章」,亦可以喻於斯乎?

贊曰︰敷表降闕,獻替黼扆。

言必貞明,義則弘偉。

肅恭節文,條理首尾。

君子秉文,辭令有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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