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卷33列傳第二十三:泰初為太學博士,外弟荊州刺史王忱請為天門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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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卷33列傳第二十三

南史

卷33列傳第二十三

范泰 荀伯子 徐廣 鄭鮮之 裴松之 何承天

泰初為太學博士,外弟荊州刺史王忱請為天門太守。

忱嗜酒,醉輒累旬,及醒則儼然端肅。

泰陳酒既傷生,所宜深誡,其言甚切。

忱嗟歎久之,曰:「見規者眾,未有若此者也。」

或問忱,范泰何如謝邈,忱曰:「茂度漫。」

又問何如殷覬,忱曰:「伯通易。」

忱常有意立功,謂泰曰:「今城池既立,軍甲亦充,將欲掃除中原,以申宿昔之志。

伯通意銳,當令擁戈前驅;以君持重,欲相委留事,何如?」

泰曰:「百年逋寇,前賢挫屈者多矣,功名雖貴,鄙生所不敢謀。」

會忱病卒,召泰為驃騎諮議參軍,遷中書郎。

時會稽世子元顯專權,內外百官請假,不復表聞,唯簽元顯而已。

泰言以為非宜,元顯不納。

以父憂去職,襲爵一陽一遂鄉侯。

桓玄輔晉,使御史中丞祖台之奏泰及前司徒左長史王准之、輔國將軍司馬珣之並居喪無禮,泰坐廢,徙丹徒。

宋武帝義旗建,累遷黃門侍郎、御史中丞,坐議殷祠事謬,白衣領職。

出為東一陽一太守。

歷侍中,度支尚書。

時僕射陳郡謝混後進知名,武帝嘗從容問混:「泰名輩誰比?」

對曰:「王元太一流人也。」

徙為太常。

初,司徒道規無子,養文帝。

及道規薨,以兄道憐第二子義慶為嗣。

武帝以道規素一愛一文帝,又令居重。

及道規追封南郡公,應以先華容縣公賜文帝。

泰議以為「禮無二主」,由是文帝還本屬。

後加散騎常侍,為尚書兼司空,與右僕射袁湛授宋公九錫,隨軍到洛一陽一。

武帝還彭城,與泰登城。

泰有足疾,特命乘輿。

泰好酒,不拘小節,通率任心。

雖公坐,笑言不異私室,武帝甚賞一愛一之。

然短於為政,故不得在政事官。

武帝受命,議建國學,以泰領國子祭酒,泰上表陳獎進之道。

時學竟不立。

又言事者多以錢貨減少,國用不足,欲更造五銖。

泰又諫曰:

臣聞為國拯弊,莫若務本 。

「百姓不足,君孰與足」,未有人貧而國富,本不足而末有餘者也。

故囊漏貯中,識者不吝,反裘負薪,存一毛一實難。

王者不言有無,諸侯不說多少,食祿之家,不與百姓爭利。

故拔葵所以明政,織蒲謂之不仁。

是以貴賤有章,職分無爽。

今之所憂,在農人尚寡,倉廩未充,轉運無已,資食者眾,家無私積,難以御荒耳。

夫貨存貿易,不在少多,昔日之貴,今者之賤,彼此共之,其揆一也。

但令官人均通,則無患不足。

若使必資貨廣以收國用者,則龜貝之屬,自古所行。

尋銅之為器,在用也博矣,鍾律所通者遠,機衡所揆者大,夏鼎負圖,實冠眾瑞,晉鐸呈象,亦啟休征。

器有要用,則貴賤同資,物有適宜,則家國共急。

今毀必資之器,而為無施之錢,於貨則功不補勞,在用則君人俱困,校之以實,損多益少。

伏願思可久之道,探欲速之情,弘山海之納,擇芻牧之說。

景平初,加位特進,明年致仕,解國子祭酒。

少帝在位,多諸愆失,泰上封事極諫。

少帝雖不能納,亦不加譴。

徐羨之、 傅亮等與泰素不平,及廬陵王義真、少帝見害,泰謂所親曰:「吾觀古今多矣,未有受遺顧托,而嗣君見殺,賢王嬰戮者也。」

元嘉二年,泰表賀元正並陳旱災,多所獎勸。

拜表遂輕舟游東一陽一,任心行止,不關朝廷。

有司劾奏之,文帝不問。

時文帝雖當一陽一親覽,而羨之等猶執重權,泰復上表論得失,言及執事。

諸子禁之,表竟不奏。

三年,羨之伏誅,進位侍中、左光祿大夫、國子祭酒,領江夏王師,特進如故。

上以泰先朝舊臣,恩禮甚重。

以有腳疾,宴見之日,特聽乘輿到坐。

所陳時事,上每優容之。

其年秋,旱蝗,又上表言:「有蝗之處,縣官多課人捕之,無益於枯苗,有傷於殺害。

又女人被宥,由來尚矣,謝晦婦女猶在尚方,匹婦一至,亦能有所感激。」

書奏,上乃原謝晦婦女。

時司徒王弘輔政,泰謂弘曰:「彭城王,帝之次弟,宜征還入朝,共參朝政。」

弘納其言。

時旱災未已,加以疾疫,泰又上表有所勸誡。

泰博覽篇籍,好為文章,一愛一獎後生,孜孜無倦。

撰古今善言二十四篇及文集傳於世。

暮年事佛甚一精一,於宅西立只洹一精一捨。

五年卒。

初議贈開府,殷景仁曰:「泰素望不重,不可擬議台司。」

竟不果。

及葬,王弘撫棺哭曰:「君生平重殷鐵,今以此為報。」

追贈車騎將軍,諡曰宣侯。

第四子曄最知名。

曄字蔚宗,母如廁產之,額為磚所傷,故以磚為小字。

出繼從伯弘之,後襲封武興縣五等候。

少好學,善為文章,能隸書,曉音律。

為秘書丞,父憂去職。

服闋,為征南大將軍檀道濟司馬,領新蔡太守。

後為尚書吏部郎。

元嘉九年,彭城太妃薨,將葬,祖夕,僚故並集東府,曄與司徒左西屬王深及弟司徒祭酒廣夜中酣飲,開北牖聽輓歌為 樂。

彭城王義康大怒,左遷宣城太守。

不得志,乃刪眾家後漢書為一家之作,至於屈伸榮辱之際,未嘗不致意焉。

遷長沙王義欣鎮軍長史。

兄暠為宜都太守,嫡母隨暠在官亡,報之以疾,曄不時奔赴。

及行,又攜伎妾自隨,為御史中丞劉損所奏。

文帝一愛一其才,不罪也。

服闋,累遷左衛將軍、太子詹事。

曄長不滿七尺,肥黑,禿眉鬢,善彈琵琶,能為新聲。

上欲聞之,屢諷以微旨,曄偽若不曉,終不肯為。

上嘗宴飲勸適,謂曄曰:「我欲歌,卿可彈。」

曄乃奉旨。

上歌既畢,曄亦止弦。

初,魯國孔熙先博學有從橫才志,文史星算,無不兼善,為員外散騎侍郎,不為時知,久不得調。

初,熙先父默之為廣州刺史,以贓貨下廷尉,大將軍彭城王義康保持之,故免。

及義康被黜,熙先密懷報效,以曄意志不滿,欲引之,無因進說。

曄甥謝綜雅為曄所知,熙先藉嶺南遺財,家甚富足,乃傾身事綜。

始與綜諸弟共博,故為拙行,以物輸之,情意稍款。

綜乃引熙先與曄戲,熙先故為不敵,前後輸曄物甚多。

曄既利其財寶,又一愛一其文藝,遂與申莫逆之好。

熙先始以微言動曄,曄不回。

曄素有閨庭論議,朝野所知,故門胄雖華,而國家不與姻,以此激之曰:「丈人若謂朝廷相待厚者,何故不與丈人婚,為是門戶不得邪?人作犬豕相遇,而丈人欲為之死,不亦惑乎。」

曄默然不答,其意乃定。

時曄與沈演之並為上所知待,每被見多同,曄若先至,必待演之,演之先至,常獨被引,曄又以此為怨。

曄累經義康府佐,見待素厚,及宣城之授,意好乖離。

綜為義康大將軍記室參軍,隨鎮豫章。

綜還,申義康意於曄,求解晚隙,復敦往好。

曄既有逆謀,欲探時旨,乃言於上曰:「臣歷觀前史二漢 故事,諸蕃王政以妖詛幸災,便正大逆之罰。

況義康一奸一心釁跡,彰著遐邇,而至今無恙,臣竊惑焉。

且大梗常存,將成亂階。」

上不納。

熙先素善天文,云:「文帝必以非道晏駕,當由骨肉相殘。

江州應出天子。」

以為義康當之。

綜父述亦為義康所遇,綜弟約又是義康女夫,故文帝使綜隨從南上。

既為熙先獎說,亦有酬報之心。

廣州人周靈甫有家兵部曲,熙先以六十萬錢與之,使於廣州合兵。

靈甫一去不反。

大將軍府史仲承祖,義康舊所信念,屢銜命下都,亦潛結腹心,規有異志。

聞熙先有誠,密相結納。

丹一陽一尹徐湛之素為義康所一愛一,雖為舅甥,恩過子弟,承祖因此結事湛之,告以密計。

承祖南下,申義康意於蕭思話及曄,云:「本欲與蕭結婚,恨始意不果。

與範本情不薄,中間相失,傍人為之耳。」

有法略道人先為義康所養,粗被知待。

又有王國寺法靜尼出入義康家內,皆感激舊恩,規相拯拔,並與熙先往來。

使法略罷道。

法略本姓孫,改名景玄,以為臧質寧遠參軍。

熙先善療病兼能診脈,法靜尼妹夫許耀領隊在台,宿衛殿省,嘗有疾,因法靜尼就熙先乞療得損,因成周旋。

熙先以耀膽干,因告逆謀,耀許為內應。

豫章胡藩子遵世與法靜甚款,亦密相酬和。

法靜尼南上,熙先遣婢采藻隨之,付以箋書,陳說圖讖。

法靜還,義康餉熙先銅匕銅鑷袍段棋奩等物。

熙先慮事洩,酖采藻殺之。

湛之又謂曄等:「臧質見與異常,質與蕭思話款密,二人並受大將軍眷遇,必無異同,不憂兵力不足,但當勿失機耳。」

乃備相署置 :湛之為撫軍將軍、揚州刺史,曄中軍將軍、南徐州刺史,熙先左衛將軍。

其餘皆有選擬。

凡素所不善及不附 義康者,又有別簿,併入死目。

熙先使弟休先豫為檄文,言賊臣趙伯符肆兵犯蹕,禍流儲宰,乃奉戴義康。

又以既為大事,宜須義康意旨,乃作義康與湛之書,宣示同一黨一。

二十二年九月,征北將軍衡一陽一王義季、右將軍南平王鑠出鎮,上於武帳岡祖道。

曄等期以其日為亂,許耀侍上,扣刀以目曄,曄不敢視,俄而坐散,差互不得發。

十一月,徐湛之上表告狀,於是悉出檄書選事及同惡人名手跡。

詔收綜等,並皆款服,唯曄不首。

上頻使窮詰,乃曰:「熙先苟誣引臣。」

熙先聞曄不服,笑謂殿中將軍沈邵之曰:「凡諸處分、符檄書疏,皆曄所造及改定,雲何方作此抵。」

上示以曄墨跡,曄乃引罪。

明日送曄付廷尉,入獄,然後知為湛之所發。

熙先望風吐款,辭氣不撓,上奇其才,使謂曰:「以卿之才而滯於集書省,理應有異志,此乃我負卿也。」

熙先於獄中上書陳謝,並陳天文占候,誡上有骨肉相殘之禍,其言深切。

曄後與謝綜等得隔壁,遙問綜曰:「疑誰所告。」

綜曰:「不知。」

曄乃稱徐湛之小名曰:「乃是徐僮也。」

在獄為詩曰:「禍福本無兆,一性一命歸有極,必至定前期,誰能延一息。

在生已可知,來緣或無識,好醜共一丘,何足異枉直。

豈論東陵上,寧辨首山側,雖無嵇生琴,庶同夏侯色。

寄言生存子,此路行復即。」

上有白一團一扇甚佳,送曄令書出詩賦美句。

曄受旨援筆而書曰:「去白日之照照,襲長夜之悠悠。」

上循覽淒然。

曄本謂入獄便死,而上窮其獄,遂經二旬,曄更有生望。

獄吏因戲之曰:「外傳詹事或當長系。」

曄聞之驚喜。

綜、熙先笑之曰:「詹事嘗共論事,無不攘袂瞋目,及在西池射堂上,躍馬顧眄,自以為一世之雄,而今擾攘紛紜,畏死乃爾。

設令 今時賜以一性一命,人臣圖主,何顏可以生存。」

曄謂衛獄將曰:「惜哉,埋如此人。」

將曰:「不忠之人,亦何足惜。」

曄曰:「大將言是也。」

及將詣市,曄最在前,於獄門顧謂綜曰:「次第當以位邪?」

綜曰:「賊帥當為先。」

在道語笑,初無慚恥。

至市問綜曰:「時欲至未?」

綜曰:「勢不復久。」

曄既食,又苦勸綜,綜曰:「此異疾篤,何事強飯。」

曄家人悉至市,監刑職司問曰:「須相見不?」

曄問綜曰:「家人已來,幸得相見,將不暫別?」

綜曰:「別與不別,亦何所存,來必當號泣,正足亂人意。」

曄曰:「號泣何關人,向見道邊親故相瞻望,吾意故欲相見。」

於是呼前。

曄妻先撫其子,回罵曄曰:「君不為百歲阿家,不感天子恩遇,身死固不足塞罪,奈何枉殺子孫。」

曄乾笑,雲罪至而已。

曄所生母對泣曰:「主上念汝無極,汝曾不能感恩,又不念我老,今日奈何!」仍以手擊曄頸及頰。

曄妻云:「罪人,阿家莫憶莫念。」

妹及一妓一妾來別,曄乃悲泣流漣。

綜曰:「舅殊不及夏侯色。」

曄收淚而已。

綜母以子弟自陷逆亂,獨不出視。

曄語綜曰:「姊今不來,勝人多也。」

曄轉醉,子藹亦醉,取地土及果皮以擲曄,呼為別駕數十聲。

曄問曰:「汝瞋我邪?」

藹曰:「今日何緣復瞋,但父子同死,不能不悲耳。」

曄常謂死為滅,欲著無鬼論,至是與徐湛之書「當相訟地下」。

其繆亂如此。

又語人:「寄語何僕射,天下決無佛鬼,若有靈,自當相報。」

收曄家,樂器服玩並皆珍麗,一妓一妾亦盛飾。

母住止單陋,唯有二廚盛樵薪。

弟子冬無被,叔父單布衣。

曄及一黨一與並伏誅,曄時年四十八。

謝綜弟緯徙廣州。

藹子魯連,吳興昭公主外孫,請全生命,亦得遠徙。

孝武即位,乃還。

曄一性一精一微,有思致,觸類多善,衣裳器服,莫不增損制度,世人皆法學之。

撰和香方,其序之曰:「麝本多忌,過分必害。

沈實易和,盈斤無傷。

零藿虛燥,詹唐黏一濕。

甘松、蘇合、安息、郁金、奈多、和羅之屬,並被珍於外國,無取於中土。

又棗膏昏鈍,甲煎淺俗,非唯無助於馨烈,乃當彌增於尤疾也。」

所言悉以比類朝士:麝本多忌,比庾仲文;零藿虛燥,比何尚之;詹唐黏一濕,比沈演之;棗膏昏鈍,比羊玄保;甲煎淺俗,比徐湛之;甘松蘇合,比慧琳道人;沈實易和,以自比也。

曄獄中與諸生侄書以自序,其略曰:

吾少懶學問,年三十許,始有尚耳。

自爾以來,轉為心化,至於所通處,皆自得之胸懷。

常謂情志所托,故當以意為主,以文傳意。

以意為主,則其旨必見;以文傳意,則其辭不流。

然後一抽一其芬芳,振其金石耳。

觀古今文人多不全了此處,年少中謝莊最有其分,手筆差易,於文不拘韻故也。

吾思乃無定方,但多公家之言,少於事外遠致,以此為恨,亦由無意於文名故也。

本未開史書,政恆覺其不可解耳。

既造後漢,轉得統緒。

詳觀古今著述及評論,殆少可意者。

班氏最有高名,既任情無例,唯志可推耳。

博贍不可及之,整理未必愧也。

吾雜傳論皆有一精一意深旨,至於循吏以下及六夷諸序論,筆勢縱放,實天下之奇作。

其中合者,往往不減過秦篇。

嘗共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

欲遍作諸志,前漢所有者悉令備,雖事不必多,且使見文得盡。

又欲因事就卷內發論,以正一代得失,意復不果。

贊自是吾文傑思,殆無一字空設,奇變不窮,同合異體,乃自不知所以稱之。

此書行,故應有賞音者。

紀傳例為舉其大略耳,諸細意甚多。

自古體大而思一精一,未有此也。

恐世人不能盡之,多貴古賤今,所以稱情狂言耳。

吾於音樂,聽功不及自揮,但所一精一非雅聲為可恨,然至於一絕處,亦復何異邪。

其中體趣,言之不可盡。

弦外之意,虛響之音,不知所從而來。

亦嘗以授人,士庶中未有一毫似者,此永不傳矣。

吾書雖小小有意,筆勢不快,餘竟不成就,每愧此名。

曄自序並實,故存之。

藹幼而整潔,衣服竟歲未嘗有塵點,死時年二十。

曄少時,兄晏常云:「此兒進利,終破門戶。」

果如其言。

初,何尚之處銓衡,自謂天下無滯才,及熙先就拘,帝詰尚之曰:「使孔熙先年三十猶作散騎侍郎,那不作賊。」

熙先死後,又謂尚之曰:「孔熙先有美才,地胄猶可論,而翳跡仕流,豈非時匠失乎?」

尚之曰:「臣昔謬得待罪選曹,誠無以濯汙揚清;然君子之有智慧,猶鵷鳳之有文采,俟時而振羽翼,何患不出雲霞之上。

若熙先必蘊文采,自棄於污泥,終無論矣。」

上曰:「昔有良才而不遇知己者,何嘗不遺恨於後哉。」

荀伯子,潁川潁一陰一人,晉驃騎將軍羨之孫也。

父猗,秘書郎。

伯子少好學,博覽經傳,而通率好為雜語,遨遊閭裡,故以此失清途。

解褐駙馬都尉、奉朝請、員外散騎侍郎。

著作郎徐廣重其才學,舉伯子及王韶之並為佐郎,同撰晉史及著桓玄等傳。

遷尚書祠部郎。

義熙元年,上表稱:「故太傅鉅平侯羊祜勳參佐命,功盛平吳,而享嗣闕然,蒸嘗莫寄。

漢以蕭何元功,故絕世輒紹,愚謂鉅平之封,宜同酇國。

故太尉廣陵公陳准一黨一翼孫秀,禍加淮南,竊饗大國,因罪為利。

會西朝政刑失裁,中興復因而不奪,今王道惟新,豈可不大判臧否?謂廣陵之國,宜在削除。

故太保衛瓘本爵菑一陽一縣公,既被橫禍,乃進第秩,加贈蘭陵,又轉江夏。

中朝公輔,多非理終,瓘功德不殊,亦無緣獨受偏賞。

宜復本封,以正國章。」

詔付門下。

前散騎常 侍江夏公衛璵及潁川陳茂先各自陳先代勳,不伏貶降。

詔皆付門下,並不施行。

伯子為妻弟謝晦薦達,為尚書左丞,出補臨川內史。

車騎將軍王弘稱伯子「沈重不華,有平一陽一侯之風」。

伯子常自矜藉蔭之美,謂弘曰:「天下膏粱,唯使君與下官耳,宣明之徒不足數也。」

遷散騎常侍,又上表曰:「百官位次,陳留王在零陵王上,臣愚竊以為疑。

昔武王克殷,封神農後於焦,黃帝后於祝,帝堯後於薊,帝舜後於陳,夏後後於杞,殷後於宋。

杞、陳並為列國,而薊、祝、焦無聞。

斯則褒崇所承,優於遠代之顯驗也。

是以春秋次序諸侯,宋居杞、陳之上,考之近代,事亦有征。

晉泰始元年,詔賜山一陽一公劉康子弟一人爵關內侯,衛公姬署、宋侯孔紹子弟一人駙馬都尉。

又泰始三年,太常上言博士劉嘉等議,稱衛公署於大晉在三恪之數,應降稱侯。

臣以為零陵王位宜在陳留之上。」

從之。

為御史中丞,蒞職勤恪,有匪躬之稱。

立朝正色,眾鹹憚之。

凡所奏劾,莫不深相訶毀,或延及祖禰,示其切直。

又頗雜嘲戲,故世人以此非之。

補司徒左長史,卒於東一陽一太守。

文集傳於世。

子赤松,為尚書右丞,以徐湛之一黨一,為元兇所殺。

伯子族弟昶字茂祖,與伯子絕服,元嘉初,以文義至中書郎。

昶子萬秋。

萬秋字元寶,亦用才學自顯。

昶見釋慧琳,謂曰:「昨萬秋對策,欲以相示。」

答曰:「此不須看。

若非先見而答,貧道不能為;若先見而答,貧道奴皆能為。」

昶曰:「此將不傷道德耶?」

答曰:「大德所以不德。」

乃相對笑,竟不看焉。

萬秋孝武初為晉陵太守,坐於郡立華林合,置主衣、主書,下獄免。

前廢帝末,為御史中丞,卒官。

徐廣字野人,東莞姑幕人也。

父藻,都水使者。

兄邈,太子前衛率。

家世好學,至廣尤一精一。

百家數術,無不研覽。

家貧,未嘗以產業為意,妻中山劉謐之女忿之,數以相讓,廣終不改。

如此十數年,家道日弊,遂與廣離。

後晉孝武帝以廣博學,除為秘書郎,校書秘閣,增置職僚。

隆安中,尚書令王珣舉為祠部郎。

李太后崩,廣議服曰:「太皇太后名位既正,體同皇極,理制備盡,情禮彌申。

一陽一秋之義,母以子貴。

既稱夫人,禮服從正。

故成風顯夫人之號,文公服三年之喪,子於父之所生,體尊義重。

且禮祖不厭孫,固宜遂服無屈。

而緣情立制,若嫌明文不存,則疑斯從重。

謂應同於為祖母后,齊衰三年。」

時從其議。

及會稽王世子元顯錄尚書,欲使百僚致敬,台內使廣立議,由是內外並執下官禮,廣常為愧恨。

義熙初,宋武帝使撰車服儀注,仍除鎮軍諮議參軍,領記室,封樂成縣五等候。

轉員外散騎常侍,領著作郎。

二年,尚書奏廣撰成晉史。

六年,遷驍騎將軍。

時有風雹為災,廣獻言武帝,多所勸勉。

又轉大司農,領著作郎,遷秘書監。

初,桓玄篡位,安帝出宮,廣陪列悲慟,哀動左右。

及武帝受禪,恭帝遜位,廣又哀感,涕泗交流。

謝晦見之,謂曰:「徐公將無小餅。」

廣收淚答曰:「身與君不同,君佐命興王,逢千載嘉運。

身世荷晉德,眷戀故主。」

因更歔欷。

永初元年,詔除中散大夫。

廣言墳墓在晉陵丹徒,又生長京口,息道玄忝宰此邑,乞隨之官,歸終桑梓。

許之,贈賜甚厚。

一性一好讀書,年過八十,猶歲讀五經一遍 。

元嘉二年卒。

廣所撰晉紀四十二卷,義熙十二年成,表上之。

又有答禮問百餘條,行於世。

時有高平郗紹亦作晉中興書,數以示何法盛。

法盛有意圖 之,謂紹曰:「卿名位貴達,不復俟此延譽。

我寒士,無聞於時,如袁宏、干寶之徒,賴有著述,流聲於後。

宜以為惠。」

紹不與。

至書成,在齋內廚中,法盛詣紹,紹不在,直入竊書。

紹還失之,無復兼本,於是遂行何書。

徐豁字萬同,廣兄子也。

父邈,晉太子前衛率。

豁宋永初初,為尚書左丞、山一陰一令,一精一練法理,為時所推。

元嘉初,為始興太守,表陳三事。

文帝嘉之,賜絹二百匹,谷一千斛。

徙廣州刺史,未拜卒。

鄭鮮之字道子,滎一陽一開封人,魏將作大匠渾之玄孫也。

祖襲,大司農,經為江乘令,因居縣境。

父遵,尚書郎。

鮮之下帷讀書,絕交遊之務。

初為桓偉輔國主簿。

先是,兗州刺史滕恬為丁零翟遼所沒,一屍一喪不反。

恬子羨仕宦不廢,論者嫌之。

桓玄在荊州,使群僚博議。

鮮之議曰:「名教大極,忠孝而已。

至乎變通抑引,每事輒殊。

本而尋之,皆求心而遺跡。

跡之所乘,遭遇或異。

故聖人或就跡以助教,或因跡以成罪,屈申與奪,難可等齊,舉其阡陌,皆可終言矣。

天可逃乎?而伊尹廢君;君可脅乎?而鬻拳見善 ;忠可愚乎 ?而箕子同仁。

自此以還,殊實而齊聲,異譽而等美者,不可勝言。

今如滕羨情事者,或終身隱處,不關人事,或升朝理務,無譏前哲。

通滕者則以無譏為證,塞滕者則以隱處為美。

折其兩中,則異同之情可見矣。

夫聖人立教,猶言有禮無時,君子不行。

有禮無時,政以事有變通,不可宗一故耳。」

宋武帝起義兵,累遷御史中丞。

一性一剛直,甚得司直之體。

外甥劉毅權重當時,朝野莫不歸附,鮮之盡心武帝,獨不屈意於毅,毅甚恨焉。

以與毅舅甥制不相糾,使書侍御史丘洹奏彈毅輒宥傳詔羅道盛。

詔無所問。

時新制,長吏以父母疾去官,禁錮三年。

山一陰一令沈叔任父 疾去職,鮮之因此上議曰:「今省案母一之疾而加以罪名,悖義疾理,莫此為大。

謂宜從舊,於義為允。」

從之。

於是自二品以上,父母及為祖父母後者,墳墓崩毀及疾病,族屬輒去,並不禁錮。

劉毅當鎮江陵,武帝會於江寧,朝士畢集。

毅素好摴蒱,於是會戲。

帝與毅斂局各得其半,積錢隱人,毅呼帝並之。

先擲得雉,帝甚不悅,良久乃答之,四坐傾屬。

既擲得盧,毅意大惡,謂帝曰:「知公不以大坐席與人。」

鮮之大喜,徒跣繞一床一大叫,聲聲相續,毅甚不平,謂之曰:「此鄭君何為者?」

無復甥舅之敬。

帝少事戎旅,不經涉學,及為宰相,頗慕風一流。

時或談論,人皆依違不敢難。

鮮之難必切至,未嘗寬假。

與帝言,要須帝理屈,然後置之。

帝有時慚恧變色,感其輸情,時人謂為「格佞」。

十二年,武帝北伐,以為右長史。

鮮之曾祖晉江州長史哲墓在開封,求拜省,帝以騎送之。

及入鹹一陽一,帝遍視阿房、未央故地,淒愴動容,問鮮之秦、漢所以得喪。

鮮之具以賈誼過秦對。

帝曰:「及子嬰而亡,已為晚矣。

然觀始皇為人,智足見是非,所任不得人,何也?」

答曰:「夫佞言似忠,一奸一言似信,中人以上,乃可語上。

始皇未及中人,所以暗於識士。」

前至渭濱,帝復歎曰:「此地甯復有呂望邪?」

鮮之曰:「昔葉公好龍而真龍見,燕昭市骨而駿足至。

明公以旰食待士,豈患海內無人。」

帝稱善者久之。

宋國初建,轉奉常。

赫連勃勃陷關中,武帝復欲北討,鮮之表諫。

及踐阼,遷太常、都官尚書。

時傅亮、謝晦位遇日隆,范泰嘗眾中讓誚鮮之曰:「卿與傅、謝俱從聖主有功關、洛,卿乃居僚首,今日答颯,去人遼遠,何不肖之甚。」

鮮之熟視 不對。

鮮之為人通率,在武帝坐,言無所隱晦,亦甚憚焉。

而隱厚篤實,贍恤親故,遊行命駕,或不知所適,隨御者所之。

尤為武帝所狎。

上曾內殿宴飲,朝貴畢至,唯不召鮮之。

坐定,謂群臣曰:「鄭鮮之必當自來。」

俄而外啟尚書鄭鮮之詣神獸門求啟事,帝大笑引入。

其被遇如此。

以從征功,封龍一陽一縣五等子。

景平中,徐、傅當權,出為豫章太守。

時王弘為江州刺史,竊謂人曰:「鄭公德素,先朝所禮,方於前代,鍾元常、王景興之流。

今徐、傅出以為郡,抑當有以。」

尋有廢立事。

元嘉三年,弘入為相,舉鮮之為尚書右僕射。

四年卒。

文集行於世。

子愔,始安太守。

裴松之字世期,河東聞喜人也。

祖昧,光祿大夫。

父珪,正員外郎。

松之博覽墳籍,立身簡素。

年二十,拜殿中將軍。

此官直衛左右,晉孝武太元中,革選名家以參顧問,始用琅邪王茂之、會稽謝輶,皆南北之望。

義熙初,為吳興故彰令,在縣有績。

入為尚書祠部郎。

松之以世立私碑,有乖事實,上表陳之,以為「諸欲立碑者,宜悉令言上,為朝議所許,然後聽之,庶可以防遏無征,顯彰茂實」。

由是普斷。

武帝北伐,領司州刺史,以松之為州主簿,轉中從事。

既克洛一陽一,松之居州行一事。

宋國初建,一毛一德祖使洛一陽一,武帝敕之曰:「裴松之廊廟之才,不宜久居邊務,今召為世子洗馬,與殷景仁同,可令知之。」

時議立五廟樂,松之以妃臧氏廟用樂亦宜與四廟同。

除零陵內史,征為國子博士。

元嘉三年,誅司徒徐羨之等,分遣大使巡行天下,並兼散騎常侍,班宣二十四條詔書。

松之使湘州,甚得奉使之義,論者美之。

轉中書侍郎。

上使注陳壽三國誌,松之鳩集傳記,廣增異聞。

既成奏之,上覽之曰:「裴世期為不朽矣。」

出為永嘉太守,勤恤百姓,吏人便之。

後為南琅邪太守,致仕,拜中散大夫。

尋為國子博士,進太中大夫。

使續成何承天國史,未及撰述,卒。

子駰,南中郎參軍。

松之所著文論及晉記,駰注司馬遷史記,並行於世。

駰子昭明。

昭明少傳儒史之業,宋泰始中為太學博士。

有司奏太子婚,納徵用玉璧虎皮,未詳何所準擬。

昭明議:「禮『納徵儷皮 』。

鄭云:『皮為庭實,鹿皮也』,晉太子納妃注『以虎皮二 』。

太元中,公主納徵,虎豹皮各一。

此豈謂婚禮不詳。

王公之差,故取虎豹文蔚以尊其事。

虎豹雖文,而征禮所不言;熊羆雖古,而婚禮所不及;珪璋雖美,或為用各異。

今宜准經誥,凡諸僻謬,一皆詳正。」

於是有司參議,加珪璋豹熊羆皮各二。

元徽中,出為長沙郡丞。

罷任,刺史王蘊謂曰:「卿清貧必無還資,湘中人士有須一禮之命者,我不一愛一也。」

昭明曰:「下官忝為郡佐,不能光益上府,豈以鴻都之事,仰累清風。」

歷祠部通直郎。

齊永明三年使魏,武帝謂曰:「以卿有將命之才,使還當以一郡相賞。」

還為始安內史。

郡人龔玄宜云:「神人與其玉印玉板書,不須筆,吹紙便成字。」

自稱龔聖人,以此惑眾,前後郡太守敬事之。

昭明付獄案罪。

及還,甚貧罄,武帝曰:「裴昭明當罷郡,還遂無宅,我不讀書,不知古人中誰可比之。」

遷射聲校尉。

九年復北使。

建武初,為王玄邈安北長史、廣陵太守。

明帝以其在事無啟奏,代還責之,昭明曰:「臣不欲競執關鍵故耳。」

昭明歷郡皆清勤,常謂人曰:「人生何事須聚畜,一身之外亦復何須。

子孫若不才,我聚彼散。

若能自立,則不如一經。」

故終身一不事產業。

中興二年卒。

子子野。

子野字幾原,生而母魏氏亡,為祖母殷氏所養。

殷柔明有文義,以章句授之。

年九歲,殷氏亡,泣血哀慟,家人異之。

少好學,善屬文,仕齊為江夏王行參軍。

遭父憂去職。

初,父寢疾彌年,子野禱請備至,涕泗沾濡。

父夜夢見其容,旦召視如夢,俄而疾間,以為至孝所感。

命著孝感傳,固辭乃止。

及居喪,每之墓所,草為之枯。

有白兔白鳩馴擾其側。

梁天監初,尚書僕射范雲嘉其至行,將表奏之,會雲卒不果。

樂安任昉有盛名,為後進所慕,游其門者,昉必推薦。

子野於昉為從中表,獨不至,昉亦恨焉,故不之善。

久之兼廷尉正,時三官通署獄,子野嘗不在,同僚輒署其名。

奏有不允,子野從坐免職。

或勸言請有司,可無咎,子野笑曰:「雖慚柳季之道,豈因訟以受服。」

自此免黜久之,終無恨意。

中書郎范縝與子野未遇,聞其行業而善焉。

會遷國子博士,乃上表讓之,有司以資歷非次,不為通。

後為諸暨令,在縣不行鞭罰,人有爭者,示之以理,百姓稱悅,合境無訟。

初,子野曾祖松之,宋元嘉中受詔續修何承天宋史,未成而卒,子野常欲繼成先業。

及齊永明末,沈約所撰宋書稱「松之已後無聞焉」。

子野更撰為宋略二十卷,其敘事評論多善,而云「戮淮南太守沈璞,以其不從義師故也」。

約懼,徒跣謝之,請兩釋焉。

歎其述作曰:「吾弗逮也。」

蘭陵蕭琛言其評 論可與過秦、王命分路揚鑣。

於是吏部尚書徐勉言之於武帝,以為著作郎,掌修國史及起居注。

頃之,兼中書通事舍人,尋除通直員外,著作、舍人如故。

敕又掌中書詔誥。

時西北遠邊有白題及滑國遣使由岷山道入貢,此二國歷代弗賓,莫知所出。

子野曰:「漢潁一陰一侯斬胡白題將一人。

服虔注云:『白題,胡名也。

』又漢定遠侯擊虜,八滑從之,此其後乎。」

時人服其博識。

敕仍使撰方國使圖,廣述懷來之盛,自要服至於海表,凡二十國。

子野與沛國劉顯、南一陽一劉之遴、陳郡殷芸、陳留阮孝緒、吳郡顧協、京兆韋稜皆博學,深相賞好,顯尤推重之。

時吳平侯蕭勱、范一陽一張纘每討論墳籍,鹹折衷於子野。

繼母曹氏亡,居喪過禮,服闋,再遷員外郎。

普通七年,大舉北侵,敕子野為移魏文,受詔立成。

武帝以其事體大,召尚書僕射徐勉、太子詹事周捨、鴻臚卿劉之遴、中書侍郎朱異集壽光殿以觀之,時並歎服。

武帝目子野曰:「其形雖弱,其文甚壯。」

俄又敕為書喻魏相元叉。

其夜受旨,子野謂可待旦方奏,未之為也,及五鼓,敕催令速上。

子野徐起一操一筆,昧爽便就。

及奏,武帝深嘉焉。

自是諸符檄皆令具草。

子野為文典而速,不尚一靡一麗,制多法古,與今文體異。

當時或有詆訶者,及其末,翕然重之。

或問其為文速者,子野答云:「人皆成於手,我獨成於心。」

遷中書侍郎、鴻臚卿,領步兵校尉。

子野在禁省十餘年,默靜自守,未嘗有所請謁。

外家及中表貧乏,所得奉悉給之。

無宅,借官地二畝,起茅屋數間,妻子恆苦饑寒,唯以教誨為本,子侄祗畏,若奉嚴君。

劉顯常以師道推高之。

末年深信釋教,終身飯麥食蔬。

中大通二年卒。

先是,子野自佔死期不過庚戌歲,是年自省移疾,謂同官劉之亨曰:「吾其逝矣。」

遺 命務存儉約。

武帝悼惜,為之流涕。

贈散騎常侍,即日舉哀。

先是,五等君及侍中以上乃有諡,及子野特以令望見嘉,賜諡貞子。

子野少時集注喪服、續裴氏家傳各二卷,抄合後漢事四十餘卷。

又敕撰眾僧傳二十卷,百官九品二卷,附益諡法一卷,方國使圖一卷,文集二十卷:並行於世。

又欲撰齊梁春秋,始草創,未就而卒。

及葬,湘東王為之墓誌銘,陳於藏內。

邵陵王又立墓誌,堙於羨道。

羨道列志,自此始焉。

子騫,官至通直郎。

何承天,東海郯人也。

五歲喪父。

母徐廣姊也,聰明博學,故承天幼漸訓義。

宋武起義初,撫軍將軍劉毅鎮姑孰,板為行參軍。

毅嘗出行,而鄢陵縣吏陳滿射鳥,箭誤中直帥,雖不傷人,處法棄市。

承天議曰:「獄貴情斷,疑則從輕。

昔有驚漢文帝乘輿馬者,張釋之劾以犯蹕,罪止罰金。

何者?明其無心於驚馬也。

故不以乘輿之重,加於異制。

今滿意在射鳥,非有心於中人。

案律過誤傷人三歲刑,況不傷乎?微罰可也。」

宋台建,為尚書祠部郎,與傅亮共撰朝儀。

謝晦鎮江陵,請為南蠻長史。

晦進號衛將軍,轉諮議參軍,領記室。

元嘉三年,晦將見討,間計於承天,曰:「大小既殊,逆順又異,境外求全,上計也。

以腹心領兵戍義一陽一,將軍率眾於夏口一戰。

若敗,即趨義一陽一,以出北境,此其次也。」

晦良久曰:「荊楚用武之國,且當決戰,走不晚也。」

及晦下,承天留府不從。

到彥之至馬頭,承天自詣歸罪,見宥。

後兼尚書左丞。

吳興餘杭人薄道舉為劫,制同籍期親補兵。

道舉從弟代公、道生等並為劫大功親,非應在補謫之例。

法以代公等母存為期親,則子宜隨母補兵。

承天議曰:「尋劫制,同籍期親補兵, 大功則不在此例。

婦人三從,既嫁從夫,夫死從子。

今道舉為劫,若其叔父尚存,制應補謫,妻子營居,固其宜也。

但為劫之時,叔父已歿,代公、道生並是從弟,大功之親,不合補謫。

今若以叔母為期親,令代公隨母補兵,既乖大功不謫之制,又失婦人三從之道。

由於主者守期親之文,不辨男一女之異。

謂代公等母子並宜見原。」

承天為一性一剛愎,不能屈意朝右,頗以所長侮同列,不為僕射殷景仁所平。

出為衡一陽一內史。

昔在西方與士人多不協,在郡又不公清,為州司所糾,被收系獄,會赦免。

十六年,除著作佐郎,撰國史。

承天年已老,而諸佐郎並名家年少。

潁川荀伯子嘲之,常呼為一奶一母。

承天曰:「卿當雲鳳凰將九子,一奶一母何言邪?」

尋轉太子率更令,著作如故。

時丹一陽一溧一陽一丁況等久喪而不棺葬,承天議曰:「禮云『還葬』,當謂荒儉一時,故許其稱財而不求備 。

丁況三家數年中葬輒無棺櫬,實由淺情薄恩同於禽一獸者耳。

竊以丁寶等同伍積年,未嘗勸之以義,繩之以法。

十六年冬,既無新科,又未申明舊制,有何嚴切,欻然相糾。

或由鄰曲分爭,以興此言。

如聞在東諸處,此例既多,江西、淮北尤為不少。

若但謫此三人,殆無所肅,開其一端,則互相恐動。

臣愚謂況等三家,且可勿問,因此附定制旨:若人葬不如法,同伍當即糾言。

三年除服之後,不得追相告引。」

十九年,立國子學,以本官領國子博士。

皇太子講孝經,承天與中庶子顏延之同為執經。

頃之,遷御史中丞。

時魏軍南伐,文帝訪群臣捍御之略。

承天上安邊論,凡陳四事:其一,移遠就近,以實內地;其二,浚復城隍,以增阻防;其三,纂偶車牛,以飾戎械;其四,計丁課仗,勿使有闕。

文多不載。

承天素好弈棋,頗用廢事。

又善彈箏。

文帝賜以局子及銀裝箏。

承天奉表陳謝,上答曰:「局子之賜,何必非張武之金邪。」

承天博見古今,為一時所重。

張永嘗開玄武湖遇古塚,塚上得一銅鬥,有一柄一。

文帝以訪朝士。

承天曰:「此亡新威鬥。

王莽三公亡,皆賜之。

一在塚外,一在塚內。

時三台居江左者,唯甄邯為大司徒,必邯之墓。」

俄而永又啟塚內更得一鬥,復有一石銘「大司徒甄邯之墓」。

時帝每有疑議,必先訪之,信命相望於道。

承天一性一褊促,嘗對主者厲聲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

文帝知之,應遣先戒曰:「善候何顏色,如其不悅,無須多陳。」

二十四年,承天遷廷尉,未拜,上欲以為吏部郎,已受密旨,承天宣漏之,坐免官。

卒於家,年七十八。

先是禮論有八百卷,承天刪減併合,以類相從,凡為三百卷,並前傳、雜語、所纂文及文集,並傳於世。

又改定元嘉歷,改漏刻用二十五箭,皆從之。

曾孫遜。

遜字仲言,八歲能賦詩,弱冠,州舉秀才。

南鄉范雲見其對策,大相稱賞,因結忘年交。

謂所親曰:「頃觀文人,質則過儒,麗則傷俗,其能含清濁,中今古,見之何生矣。」

沈約嘗謂遜曰:「吾每讀卿詩,一日三復,猶不能已。」

其為名流所稱如此。

梁天監中,兼尚書水部郎,南平王引為賓客,掌記室事,後薦之武帝,與吳均俱進幸。

後稍失意,帝曰:「吳均不均,何遜不遜。

未若吾有朱異,信則異矣。」

自是疏隔,希復得見。

卒於仁威廬陵王記室。

初,遜為南平王所知,深被恩禮,及聞遜卒,命迎其柩而殯藏焉,並餼其妻子。

東海王僧孺集其文為八卷。

初,遜文章與劉孝綽並見重,時謂之何、劉。

梁元帝著論論之云:「詩多而能者沈約,少而能者謝朓、何遜。」

遜從叔澗字彥夷,亦以才著聞,宦游不達,作拍張賦以喻意。

末云:「東方曼倩發憤於侏儒,遂與火頭食子稟賜不殊。」

位至台郎。

時有會稽虞騫工為五言,名與遜埒,官至王國侍郎。

後又有會稽孔翁歸、濟一陽一江避並為南平王大司馬府記室。

翁歸工為詩,避博學有思理,注論語、孝經。

二人並有文集。

論曰:夫令問令望,詩人所以作詠,有禮有法,前哲由斯播美。

觀夫范、荀二公,並以學業自著,而干時之譽,本期俱不為弘。

雖才則有餘而望乃不足。

蔚宗藝用有過人之美,跡其行一事,何利害之相傾。

徐廣動不違仁,義兼儒行。

鮮之時稱「格佞」,斯不佞矣。

松之雅道為貴,實光載德。

承天素訓所資,無慚舅氏,美矣乎。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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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卷01宋本紀上第一卷02宋本紀中第二卷03宋本紀下第三卷04齊本紀上第四卷05齊本紀下第五卷06梁本紀上第六卷07梁本紀中第七卷08梁本紀下第八卷09陳本紀上第九卷10陳本紀下第十卷11列傳第一 后妃上卷12列傳第二 后妃下卷13列傳第三 宋宗室及諸王上卷14列傳第四 宋宗室及諸王下卷15列傳第五卷16列傳第六卷17列傳第七卷18列傳第八卷19列傳第九卷20列傳第十卷21列傳第十一卷22列傳第十二卷23列傳第十三卷24列傳第十四卷25列傳第十五卷26列傳第十六卷27列傳第十七卷28列傳第十八卷29列傳第十九卷30列傳第二十卷31列傳第二十一卷32列傳第二十二卷33列傳第二十三卷34列傳第二十四卷35列傳第二十五卷36列傳第二十六卷37列傳第二十七卷38列傳第二十八卷39列傳第二十九卷40列傳第三十卷41列傳第三十一卷42列傳第三十二 齊高帝諸子上卷43列傳第三十三 齊高帝諸子下卷44列傳第三十四卷45列傳第三十五卷46列傳第三十六卷47列傳第三十七卷48列傳第三十八卷49列傳第三十九卷50列傳第四十卷51列傳第四十一 梁宗室上卷52列傳第四十二 梁宗室下卷53列傳第四十三 梁武帝諸子卷54列傳第四十四卷55列傳第四十五卷56列傳第四十六卷57列傳第四十七卷58列傳第四十八卷59列傳第四十九卷60列傳第五十卷61列傳第五十一卷62列傳第五十二卷63列傳第五十三卷64列傳第五十四卷65列傳第五十五卷66列傳第五十六卷67列傳第五十七卷68列傳第五十八卷69列傳第五十九卷70列傳第六十卷71列傳第六十一卷72列傳第六十二卷73列傳第六十三 孝義上卷74列傳第六十四 孝義下卷75列傳第六十五 隱逸上卷76列傳第六十六卷77列傳第六十七卷78列傳第六十八卷79列傳第六十九卷80列傳第七十 賊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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