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胡治兵語錄》第八章 仁愛:仁者,所謂欲立立人、欲達達人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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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胡治兵語錄》第八章 仁愛

曾胡治兵語錄

第八章 仁愛

帶兵之道,用恩莫如用仁,用威莫如用禮。

仁者,所謂欲立立人、欲達達人是也。

待弁兵如待子弟之心,常望其發達,望其成立,則人知恩矣。

禮者,所謂無眾寡、無小大,無敢慢泰而不驕也。

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威而不猛也。

持之以敬,臨之以莊,無形無聲之際,常有凜然難犯之象,則人知威矣。

守斯二者,雖蠻貊之邦行矣,何兵之不可治哉!

吾輩帶兵,如父兄之帶子弟一般。

無銀錢,無保舉,尚是小事。

切不可使之因擾民而壞品行,因嫖賭、洋煙而壞身體。

個個學好,人人成材,則兵勇感恩,兵勇之父母亦感恩矣。

愛民為治兵第一要義。

須日日三令五申,視為性命根本之事,毋視為要結粉飾之文。

(曾國藩)

大將以救大局為主,並以救他人為主。

須有嘉善而矜不能之氣度,乃可包容一切,覺得勝仗無可驕人,敗仗無可尤人。

即他人不肯救我,而我必當救人。

必須諄囑將弁,約束兵丁,愛惜百姓,並隨時訪查,隨時董戒,使營團皆行所無事,不擾不驚,戢暴安良,斯為美備。

愛人當以大德,不以私惠。

軍行之處,必須秋毫無犯,固結民心。

長官之於屬僚,須揚善公庭,規過私室。

聖賢、仙佛、英雄、豪傑,無不以濟人濟物為本,無不以損己利人為正道。

愛人之道,以嚴為主。

寬則心馳而氣浮。

自來義士忠臣,於曾經受恩之人,必終身奉事惟謹。

韓信為王,而不忘漂母一飯之恩;張蒼作相,而退朝即奉事王陵及王陵之妻如父母,終身不改。

此其存心正大仁厚,可師可法。

(胡林翼)

蔡按:帶兵如父兄之帶子弟一語,最為慈仁貼切。

能以此存心,則古今帶兵格言,干言萬語,皆可付之一炬。

父兄之待子弟,慮其愚蒙無知也,則教之誨之;慮其饑寒苦痛也,則愛之護之;慮其放蕩無行也,則懲戒之;慮其不克發達也,則培養之。

無論為寬為嚴,為愛為憎,為好為惡,為賞為罰,均出之以至誠無偽,行之以至公無私。

如此則弁兵愛戴長上,亦必如子弟之愛其父兄矣。

軍人以軍營為第二家庭,此言殊親切有味。

然實而按之,此第二家庭較之固有之家庭,其關係之密切,殆將過之。

何以故?長上之教育部下也,如師友,其約束督責愛護之也,如父兄。

部下之對長上也,其恪恭將事,與子弟之對於師友父兄,殆無以異耳。

及其同征戰役也,同患難,共死生,休戚無不相關,利害靡不與共。

且一經從戎,由常備而續備,由續備而後備,其間年月正長,不能脫軍籍之關係。

一有戰事,即須荷戈以出,為國宣勞。

此以情言之耳。

國為家之集合體,衛國亦所以衛家,軍人為衛國團體之中堅,則應視此第二家庭為重。

此以義言之耳。

古今名將用兵,莫不以安民、愛民為本。

蓋用兵原為安民,若擾之害之,是悖用兵之本旨也。

兵者民之所出,餉亦出之自民。

索本探源,何忍加以擾害?行師地方,仰給於民者豈止一端;休養軍隊,採辦糧秣,征發伕役,探訪敵情,帶引道路,何一非借重民力!若修怨於民而招其反抗,是自困也。

至於興師外國,亦不可以無端之禍亂,加之無辜之民,致上干天和,下招怨懟,仁師義旅,決不出此。

此海陸戰條約所以嚴擄掠之禁也。

分類:古代兵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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