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開眼界
【開眼界 】
「眼界」即「眼根」,為六根之一,大致相當今天所說的視覺器官,包括眼球和視神經等。因為六根屬於「十八界」中的一類,所以「眼根」亦名「眼界」。能夠維持自相,不與他相混淆,稱為「界」。眼界與色界相對,產生眼識界(視覺)。如《心經》:「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楞嚴經》中有「開眼見明,名為見外」之句,「開眼」,猶睜眼。為佛菩薩像畫眼點睛,也稱為「開眼」或「開光」(光、光明,指眼)。如《禪林象器箋·垂說門》謂:「凡新造佛祖神天像者,諸宗師家立地數語,作筆點勢,直點開他金剛正眼,此為開眼佛事,又名開光明。」眼不但是人身的傳神處,而且還是智慧的象徵。如佛教中有慧眼、法眼、佛眼等說。在禪宗那裡,「開眼」常用作開悟、覺悟的代稱。如《五燈會元》卷二十:「汝解心已極,但欠著力開眼耳。」看到了以前未見到過的東西,開拓了視野,增長了見識,俗語謂之「開眼界」。如《中國現在記》第十一回:「想起金山是最有名的地方,一向沒有去過,今日天氣晴明,正可前去開開眼界」。又如《新華文摘》1991年第5期:「崑崙山口某油庫壯觀、新奇的一幕使我大開眼界。」(李明權)
分類:俗語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