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違因是什麼意思,佛學大詞典中相違因的解釋,佛教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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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違因的意思及解釋

詞語:相違因

【相違因 】

(一)為唯識宗所主張形成一切法的十因之一。指三界之諸法中,能障礙某一法之生、住、成、得等狀態,均為該法之相違因。(參閱『十因』418)

 (二)因明用語。因明三支作法中,因(理由)支所顯之過誤總括有十四種,其末四項即屬相違因之過。此四項為:法自相相違、法差別相違、有法自相相違、有法差別相違。蓋於因明論式中,因之成立,必須具備三種條件,即:(一)遍是宗法性,(二)同品定有性,(三)異品遍無性。上記四項過誤乃因僅具有『遍是宗法性』,而缺乏後二性,既非同品定有,亦非異品遍無,而恰與『正因』相反,故稱相違因。相違因不僅無法證明所欲證明之宗(命題),反而證明與其反對之宗,故相違因與正因相違之結果,反成相違宗之正因。(參閱『四相違』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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