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受蘊
【受蘊】此為五蘊中的第二位。《大乘五蘊論》曰:『雲何受蘊,謂三領納,一苦二樂三不苦不樂,樂為滅時有和合欲,苦謂生時有乖離欲,不苦不樂謂無二欲。』這在《大乘廣五蘊論》中說的更詳細一點:『雲何受蘊,受有三種,謂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樂受者,謂此滅時,有和合欲;苦受者,謂此生時,有乖離欲;不苦不樂受者,謂無二欲。無二欲者,謂無二和合、及乖離欲。受謂識之領納。』
《成唯識論》曰:『受,謂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為性,起愛為業。』受蘊的受,即心所有法中遍行心所的受心所。以其功能重要,所以在五蘊中列為受蘊。受所領納的外境,有順益境,有違損境,與順違俱非境。對於順益境的樂受,消失時戀戀不捨;對於違損境的苦受,生起時心存排斥;對於非順非違的中容境,曰捨受。《成唯識論》中稱受:『起愛為業』,十二緣生的第七支是受,第八支是愛,愛是因受而生,故曰『起愛為業』。參閱『五蘊』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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