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虛妄分別十種
【虛妄分別十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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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集論十四卷十八頁云:虛妄分別者,略有十種:謂根本分別,相分別,相顯現分別,相變異分別,相顯現變異分別,他引分別,不如理分別,如理分別,執著分別,散亂分別。根本分別者:謂阿賴耶識。是一切分別種子故。相分別者:謂身所居處、所受用識。是所取相故。彼復如其次第、以諸色根器世界色等境界為相。相顯現分別者:謂六識身及意。如前所說所取相、而顯現故。相變異分別者:謂如前所說身等相變異生起。相顯現變異分別者:謂如前所說眼識等相顯現、於苦樂等位、差別生起。他引分別者:謂教法所攝名句文身相。此復二種。一、惡說法律為體。二、善說法律為體。由此增上力,如其次第,引二作意所攝。謂不如理分別,如理分別。執著分別者:謂不如理分別所起六十二見所攝所有分別。散亂分別者:謂如理分別所起無性等執為相、所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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