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二法更互為客是什麼意思,法相辭典中名義二法更互為客的解釋,佛教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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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義二法更互為客的意思及解釋

詞語:名義二法更互為客

【名義二法更互為客 】

p0590

  顯揚十六卷五頁云:問:雲何應知此是邪執?答:以二更互為客故。所以者何?以名於義,非稱體故;說之為客。義亦如名,無所有故;說之為客。雲何知然?頌曰:於名前,無覺;多名及不定。於有義無義,轉非理義成。論曰:若義自體,如名有者;未得名前,此覺於義,應先已有。又名多故;一義應有多種自體。又名不定故;義之自體,亦應不定。何以故?即此一名,於所餘義,亦施設故。又復此名,為於有義轉?為於無義轉耶?若於有義轉者;不應道理。即前所說三因緣故。若於無義轉者;即前所說二互為客,道理成就。

分類:法相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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