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北傳佛教
【北傳佛教 】
總稱自北印度經中亞傳入中國、韓國、日本之佛教,及由尼泊爾、西藏傳入蒙古一帶之佛教。又稱北方佛教。十九世紀,開始研究佛教之歐洲學者,稱以錫蘭巴利語系統佛典流行之緬甸、泰國、高棉等國之佛教為南方佛教,故對此風格迥異,且多流行梵語佛典及其翻譯作品之上述地區佛教,因自印度向北傳佈,故稱北方佛教、北傳佛教。
西漢哀帝元壽元年(2 B.C.),佛教自印度經西域傳入中國內地,東漢末年佛教典籍陸續譯出,佛教教義開始與我國傳統思想文化相結合,深入民間。魏晉南北朝時期復與玄學揉合,於佛教經文翻譯、教義研究、寺院經濟等亦皆有所發展,至隋唐而臻於鼎盛,形成天台、華嚴、法相、律、淨土、禪等宗派。凡此,均系與我國本有文化融會而產生之大乘佛教。宋代以後,佛教漸與儒、道融合。在西藏地區,佛教於七世紀傳入後,逐漸形成西藏佛教(俗稱喇嘛教),後又傳至蒙古及西伯利亞等地區。
朝鮮於四世紀後期傳入中國佛教,七世紀以後更派遣僧人至我國求法,將我國主要佛教傳入朝鮮,形成朝鮮禪宗派別曹溪宗之流行。
日本於六世紀前半葉自中國與朝鮮傳入佛教,迅即發展為日本主要之宗教。奈良時期(710~794)之佛教六宗:三論宗、法相宗、成實宗、俱捨宗、律宗、華嚴宗等,均自中國傳入。九世紀又傳入天台宗、真言宗。十三世紀興起淨土宗、淨土真宗、日蓮宗,並又傳入禪宗。宗派龐雜,以大乘為主,間雜有小乘。越南佛教主要於二世紀自中國傳入,後又傳入中國之佛教宗派,以禪宗、淨土宗為主,主要禪宗派別有滅喜禪派、無言通禪派、草堂禪派、竹林禪派、了觀禪派、蓮宗派。
就整體而言,南方佛教保存較濃厚之印度原始佛教色彩,然並非僅有小乘;北方佛教則多與傳承地之固有文化融合,以大乘為主,但亦非只限於大乘。然而,巴利語或梵語佛典本均源於中印度,故不論錫蘭或尼泊爾,均僅為其傳承地而已,若再擴大而包括上述地區,則以南、北二分佛教似不適當,亦非確實之分類法。又一般北方佛教翻譯之經論浩如煙海,有梵文聖典、西藏譯、漢譯、蒙古譯、滿洲譯、日譯等,此外高僧祖師之著作甚豐,為南方佛教所不及。(參閱『南傳佛教』3750)
分類:佛學大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