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二種九橫死
【二種九橫死 】
人死雖不能免,而死有正不正。不正之死,是為橫死。橫死有二種:一、不定橫死。二、決定橫死。如九橫經言:『不定九種橫死。』如藥師經言:『決定九種橫死。』
一、不定九種橫死 不定者,謂非由定業,但由自召,非命橫死耳。
一、不應飯而飯 食不可意,滿腹不調,更食。
二、不量食 貪食不知節量。
三、不習食 至他處不知食性,便強食。
四、不出食 食未消復食。
五、止熟 強制大小便。
六、不持戒 犯五戒成疾,及遭官法等。
七、近惡知識 心懷不善,近之時遭危害。
八、入裡不時 入城市及人家非其時等。
九、可避不避 奔牛、逸馬、[馬*犬]車、醉人、惡犬等。
二、決定九種橫死 決定者,謂由先世罪業,應受果報,乃是定業也。
一、得病無醫。 二、國法誅戮。 三、非人奪精氣。
四、火焚。 五、水溺。 六、惡獸啖。
七、墮山崖。 八、毒藥咒詛。 九、飢渴所困。
分類:佛學次第統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