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實行應保盡保,應退則退。
2 . 低保金只能用於低保對象的生活救助,不得用作他途。
3 . 隱瞞家庭收入獲取低保金,需要承擔道德風險和法律責任。
4 .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虛報、冒領低保金。
5 . 規範城鄉低保制度是落實科學 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6 . 低保保生存,致富靠勤勞。
7 . 收受低保申請人和低保對像好處費、中介費、回扣費是嚴重的違紀違規行為。
8 . 堅決杜絕優親厚友、關係保、人情保,確保低保制度公平、公正。
9 . 舉報低保違紀違規和違法犯罪行為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10 . 低保待遇只能由符合保障條件的人員享受。
11 . 低保金是困難群眾的救命線。
12 . 確定低保對像和發放低保金必須公示和公開,堅決杜絕暗箱操作。
13 . 採取虛報、隱瞞、偽造手段騙取低保待遇的,必須追究法律責任。
14 . 公平、公正、公開實施低保政策,確保民生工程落到實處。
15 . 規範城鄉低保制度,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16 . 全面規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7 . 低保要做到保障對像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
18 . 城鄉低保制度是德政工程、民生工程。
19 . 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