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民要術》卷第一:後魏高一陽一太守賈思勰撰(一)耕田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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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民要術》卷第一

齊民要術

卷第一

齊民要術

後魏高一陽一太守賈思勰撰(一)

耕田第一

收種第二

種穀第三稗附出(二)

(一) 各卷都在這個地位題署「後魏高一陽一太守賈思勰撰」,但本卷金抄、黃校、明抄、湖湘本缺,《津逮》本、漸西本已補上,茲亦補入。

(二) 原無「稗附出」的附註,卷內篇題下有,茲據補。

耕田第一

《周書》曰(一):「神農之時,天雨粟【一】,神農遂耕而種之。

作陶,冶斤斧,為耒耜、鋤、耨,以墾草莽,然後五穀興助,百果藏實。」

《世本》曰:「倕作耒耜。」

(二)「倕,神農之臣也。」

(三)

《呂氏春秋》曰(四):「耜博六寸。」

《爾雅》曰(五):「斪斸謂之定。」

犍為舍人曰(六):「斪斸,鋤也,名定。」

《纂文》曰(七):「養苗之道,鋤不如耨,耨不如鏟【二】。

鏟柄長二尺,刃廣二寸,以□地除草。

許慎《說文》曰:「耒,手耕曲木也。」

「耜,耒端木也。」

八)「斸,斫也,齊謂之鎡基。

一曰,斤柄性自曲者也。」

(九)「

田,陳也,樹谷曰田,像四口(十),十,阡陌之制也。」

「耕,犁也,從耒井聲。

一曰,古者井田。

(十一)」

劉□《釋名》曰:「田,填也,五穀填滿其中。

(十二)」「犁,利也,利則(十三)發土絕草根。」

「耨,似鋤,嫗【三】耨禾也。」

(十四)「斸,誅也,主以誅鋤物根株也。

(十五)」

凡開荒山澤田,皆七月芟艾【四】之,草干即放火,至春而開(

十六)。

根朽省功。

其林木大者●烏更反殺【五】之,葉死不扇【六】,便任耕種。

三歲後,根枯莖朽,以火燒之。

入地盡矣(十七)。

耕荒畢,以鐵齒●楱【七】俎候反再遍杷【八】之,漫擲黍穄,勞【

九】郎到反亦再遍。

明年,乃中【一】為谷田。

凡耕高下田,不問春秋,必須燥濕得所為佳。

若水旱不調,寧燥不濕。

燥耕雖塊,一經得雨,地則粉解。

濕耕堅□【一一】一胡一 格反(

十八),數年不佳。

諺曰:「濕耕澤鋤,不如歸去。」

言無益而有損。

濕耕者,白背速● 楱之【一二】,亦無傷;否則大惡也。

春耕尋手勞【一三】,古曰「耰」,今曰「勞」。

《說文》曰(十九):「耰,摩田器。」

今人亦名勞曰 「摩」,鄙語曰:「耕田(二十)摩勞」也。

秋耕待白背勞。

春(二一)既多風,若不尋勞,地必虛燥。

秋田●【一四】長劫反實,濕勞令地硬。

諺曰:「耕而不勞,不如作暴【

一五】。」

蓋言澤難遇,喜天時故也。

桓寬《鹽鐵論》曰(二二):「茂木之下無豐草,大塊之間無美苗。」

凡秋耕欲深,春夏欲淺。

犁欲廉【一六】,勞欲再。

犁廉耕細,牛復不疲;再勞地熟,旱亦保澤也。

秋耕●【一七】一感反青者為上。

比(二三)至冬月,青草復生者,其美與小豆(二四)同也。

初耕欲深,轉地【一八】欲淺。

耕不深,地不熟;轉不淺,動生土也。

菅茅【一九】之地,宜縱牛羊踐之,踐則根浮。

七月耕之則死。

非七月,復生矣。

凡美田之法,綠豆為上,小豆、一胡一 麻次之【二】。

悉皆五、六月中●羹懿反(二五) 種【二一】,七月、八月犁●殺之,為春谷田,則畝收十石,其美與蠶矢、熟糞同。

凡秋收之後,牛力弱,未及即秋耕者,谷、黍、穄、粱、秫茇【

二二】方末反(二六)之下,即移羸【二三】速鋒【二四】之,地恆潤澤而不堅硬。

乃至冬初,常得耕勞,不患枯旱。

若牛力少者,但九月、十月一勞之,至春●(二七)湯歷反 種【二五】亦得。

《禮記.月令》曰:「孟春之月,……天子乃以元日,祈谷於上帝。

鄭玄注曰:「謂上辛日,郊祭天。

《春秋傳》曰(二八):「春郊祀後稷,以祈農事。

是故啟蟄【二六】而郊,郊而後耕。」

上帝,太微之帝。」

乃擇元辰,天子親載耒耜,…… 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躬耕帝籍。

「 元辰,蓋郊後吉辰也。

……帝籍,為天神借民力所治之田也。」

(二九)……是月也,天氣下降,地氣上騰,天地同和,草木萌動。

「此一陽一氣蒸達,可耕之候也。

農書曰(三十):「土長冒橛,陳根可拔,耕者急發」也。」

……命田司「 司謂「田畯」,主農之官。」

……善相丘陵、阪險【二七】、原隰【二八】,土地所宜,五穀所殖,以教導民。

……田事既飭,先定準直【二九】,農乃不惑。

……

「仲春之月,……耕者少捨,乃脩闔扇。

「 捨,猶止也。

蟄蟲啟戶,耕事少閒,而治門戶。

用木曰闔,用竹葦曰扇。」

……無作大事,以妨農事。

… …

「孟夏之月,……勞農勸民,無或失時。

「 重力勞來之。」

……命農勉作,無休於都。

「 急趣農也。

……《王居明堂禮》曰:「無宿於國」也。

」……

「季秋之月,……蟄蟲鹹俯在內,皆墐其戶。

「 墐,謂塗閉之,此避殺氣也。」

「孟冬之月,……天氣上騰,地氣下降,天地不通,閉藏而成冬。

……勞農以休息之。

「 「一黨一 正」:「屬民飲酒,正齒位」(三一)是也。」

… …

「仲冬之月,……土事無作,慎無發蓋,無發屋室,……地氣且(三二)洩,是謂發天地之房,諸蟄則死,民必疾疫。

「大一陰一用事,尤重閉藏。」

按(三三)今世有十月、十一月耕者,非直逆天道,害蟄蟲,地亦無膏潤,收必薄少也。

……

「季冬之月,……命田官告人出五種;「 命田官告民出五(三四)種,大寒過,農事將起也。」

命農計耦耕事,脩耒耜,具田器。

耜者,耒之金,耜廣五寸。

田器,鎡錤之屬。」

是月也,日窮於次,月窮於紀,星回於天,數將幾終,「言日月星辰運行至此月,皆□於故基(三五)。

次,捨也;紀,猶合(三六)也。」

歲且更始,專而農民,毋有所使。

「 而,猶汝也;言專一汝農民之心,令人(三七)預有志(三八)於耕稼(三九)之事;不可徭役,徭役之(四十)則志散,失其業也。」

……」

《孟子》曰(四一):「士之仕也,猶農夫之耕也。」

趙岐注曰:「言仕之為急,若農夫不耕不可(四二)。」

魏文侯曰(四三):「民春以力耕,夏以強耘(四四),秋以收斂。」

《雜一陰一陽一書》曰:「亥為天倉,耕之始。」

《呂氏春秋》曰(四五):「冬至後五旬七日昌生。

昌者,百草之先生也,於是始耕。」

高誘注曰(四六):「昌,昌蒲,水草也。」

《淮南子》曰(四七):「耕之為事也勞,織之為事也擾。

擾勞之事,而民不捨者,知其可以衣食也。

人之情,不能無衣食。

衣食之道,必始於耕織,……。

物之若耕織,始初甚勞,終必利也眾。」

又曰:「不能耕而欲黍粱,不能織而喜縫(四八)裳,無其(四九)事而求其功,難矣。」

《泛勝之書》(五十)曰:「凡耕之本,在於趣時,和土,務糞澤,早鋤早獲。

「春凍解,地氣始通,土一和解。

夏至,天氣始暑,一陰一氣始盛,土復解。

夏至後九十日,晝夜分,天地氣和。

以此時耕田,一而當五,名曰膏澤,皆得時功。

「春地氣通,可耕堅硬強地黑壚土,輒平摩其塊以生草,草生復耕之,天有小雨復耕和之,勿令有塊以待時。

所謂強土而弱之也。

「春候地氣始通:椓橛木長尺二寸,埋尺,見其二寸;立春後,土塊散,上沒橛,陳根可拔。

此時二十日以後,和氣去,即土剛。

以時耕,一而當四;和氣去耕,四不當一。

「杏始華榮,輒耕輕土弱土。

望杏花落,復耕。

耕輒藺之。

草生,有雨澤,耕重藺之。

土甚輕者,以牛羊踐之。

如此則土強。

此謂弱土而強之也。

「春氣未通,則土歷適不保澤,終歲不宜稼,非糞不解。

慎無旱耕。

須草生,至可耕時,有雨即耕,土相親,苗獨生,草穢爛,皆成良田。

此一耕而當五也。

不如此而旱耕,塊硬,苗、穢同孔出,不可鋤治,反為敗田。

秋無雨而耕,絕土氣,土堅□,名曰「臘田」。

及盛冬耕,洩一陰一氣,土枯燥,名曰「脯田」。

脯田與臘田,皆傷田,二歲不起稼,則一歲休之。

「凡麥田,常以五月耕,六月再耕,七月勿耕,謹摩平以待種時。

五月耕,一當三。

六月耕,一當再。

若七月耕,五不當一。

「冬雨雪止,輒以藺之,掩地雪,勿使從風飛去;後雪復藺之;則立春保澤,凍蟲死,來年宜稼。

「得時之和,適地之宜,田雖薄惡,收可畝十石。」

崔寔《四民月令》(五一)曰:「正月,地氣上騰,土長冒橛,陳根可拔,急災強土黑壚之田。

二月,一陰一凍畢澤,可災美田緩土及河渚小處。

三月,杏華盛,可災沙白輕土之田。

五月、六月,可災麥田。」

崔寔《政論》曰(五二):「武帝以趙過為搜粟都尉【三】,教民耕殖。

其法三犁共一牛,一人將之,下種,挽耬,皆取備焉。

日種一頃。

至今三輔【三一】猶賴其利。

今遼東【三二】耕犁,轅長四尺,回轉相妨,既用兩牛,兩人牽之,一人將耕,一人下種,二人挽耬(五三):凡用兩牛六人,一日才種二十五畝。

其懸絕如此。」

按三犁共一牛,若今三腳耬【三三】矣,未知耕法如何【三四】?今自濟州以西,猶用長轅犁、兩腳耬。

長轅耕平地尚可,於山澗之間則不任用,且回轉至難,費力,未若齊人蔚犁之柔便也。

兩腳耬,種壟穊【三五】,亦不如一腳耬之得中也。

(一) 此段引文,不見今本《周書》,當是今本五十九篇以外的佚文。

《太平御覽》卷八四十「粟」引《周書》作:「神農之時,天雨粟,神農耕而種之。

作陶,冶斤斧,破木為耜,鋤、耨以墾草莽,然後五穀興,以助□蓏之實。」

(二) 《路史.余論》引《世本》作「垂作耒耨。」

《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孔穎達疏及《爾雅.釋器》邢昺疏均引作「垂作耨。」

廣韻》「十八隊」「耒」字下及「 六止」「耜」字下分別引作「倕作耒」、「倕作耜」,與《要術》所引同。

(三) 這句是《世本》的注文。

清張澍輯集的《世本》卷一《作篇》有如下記載:「宋註:「垂,神農之臣也。」

」所稱「宋注」,雷學淇校輯《世本》卷下作「宋衷」,是東漢末人。

(四) 《呂氏春秋》(《四部叢刊》本)《任地》篇是:「是以六尺之耜,所以成畝也;其博八寸,所以成圳也。」

又說:「耨,柄尺,此其度也;其耨(按系「博」字之誤)六寸,所以間稼也。」

「博」指寬度,這是說耜寬八寸,耨寬六寸。

《要術》引作「耜博六寸」,疑有誤。

(五) 見《爾雅.釋器》,文同。

(六) 犍為舍人是《爾雅》的最早註釋者,據唐陸德明《經典釋文》《序錄》說是漢武帝時人。

其注本現已佚失。

「名定」,明抄作「

一名定」,院刻殘頁及金抄均無「 一」字,《太平御覽》卷八二三「

耨」引犍為舍人注《爾雅》:「斪斸名定」,亦無「一」字,而且明抄的「一」字夾寫在 「也名」二字之間,以添寫漏字的形式加入,可以明顯地看出原亦無「一」字,乃是後人根據晚出的本子(如湖湘本、《津逮》本即有「一」字)硬插補上去的,故不從。

(七) 《纂文》,南朝宋何承天撰,書已失傳。

《太平御覽》卷八二三「耨」引《纂文》作:「養苗之道,鋤耨如銍,柄長三尺,刃廣二寸,以封地除草也。」

有脫訛字。

(八) 《說文》:「耒,手耕曲木也。」

同《要術》所引。

《●,臿也。」

「□,耒專也。」

與《要術》所引不同。

(九) 《說文》「斸」字下只說: 「斫也,從斤屬聲。」

《要術》所引見木部「欘」字下:「斫也,齊謂之鎡錤。

一曰,斤柄性自曲者。」

□「 斸」、「欘」二字通用,字亦作「钃」,是鋤類農具。

歷來解釋家亦以「鋤屬」釋「鎡錤」,或逕釋為「鋤」 。

段玉裁注「斤柄性自曲者」稱:「謂斫木之斤,及斫田之器,其木首接金者,生而內句,不假煣治,是謂之欘。」

則是裝有向裡彎曲的木柄的「斤」叫做「欘」。

《說文》:「斤,斫木也。」

王筠《說文句讀》:「斤之刃橫,斧之刃縱,其用與鋤?相似,不與刀鋸相似。」

所謂「刃橫」,指刃口與柄成彎角,像鋤類,這是「斤」;「刃縱」指刃口與柄同方向,像刀類,這是「斧」。

據此解釋,「欘」的另一意義即所謂「斤柄性自曲者」,是指勾頭的鋤(如鵝頸鋤),也指勾頭橫斫的斧。

(十) 「像四口」,黃校劉錄、張校作「象形從四口」,勞校同,黃校陸錄作「象形從四 □,□十」,明抄作「象形四口」(「形」字夾寫在「 象四」二字之間,也是後人插補上去的),茲據金抄及徐鉉本《說文》作「像四口」。

「口」,應是「□」,即古「圍」字。

段玉裁註:「謂□與十合之,所以象阡陌之一縱一橫也。」

徐灝《說文解字注箋》:「謂田之四畔也。」

(十一)「一曰,古者井田」,今本《說文》同,但文義似有未盡。

據丁福保《說文解字詁林》:「福保案,慧琳《音義》四十一卷二十頁、希麟《續音義》一卷十一頁「耕」注引《說文》有「或作□,古字也」一語。」

則「古者井田」是解釋「□」字的,今本《說文》似有奪文。

(十二)《釋名.釋地》作:「已耕者曰田。

田,填也,五稼填滿其中也。」

(十三)金抄、黃校、張校、明抄、漸西本均有「則」字,應有,但《津逮》本、《學津》本沒有。

《釋名.釋用器》原文亦有。

清畢沅《釋名疏證》「據《齊民要術》引刪」去此「則」字,實被《津逮》本所誤。

(十四)《釋名.釋用器》作:「耨,以鋤嫗耨禾也。」

「以鋤」應作「似鋤」,指耨的形制像鋤。

《太平御覽》卷八二三「耨」引《釋名》作: 「耨,似鋤,以耨禾也。」

亦作「似鋤」。

而且《釋名》原文緊接在這句下面的一句是:「鑮,亦鋤屬也。」

可以說明耨亦鋤屬。

上條「犁」,《釋名.釋用器》文同,只句末多「也」字。

(十五)《釋名.釋用器》作:「钃,誅也,主以誅除物根株也。」

(十六)明抄、湖湘本作「至春而開墾」,金抄、黃校、張校無「墾」字,唐韓鄂《四時纂要》「七月」篇采《要術》亦無「墾」字,茲從金抄。

注文「根朽省功」四字,湖湘本、《津逮》本全脫。

(十七)黃校、張校、明抄均作「入地盡也」,茲從金抄及《四時纂要》采《要術》作「入地盡矣」(湖湘本等此四字全脫)。

(十八)金抄、黃校、張校、明抄均作「一胡一 洛反」,誤;湖湘本、《

津逮》本更將這三字錯合成「●洛 」二字。

按此字音注《玉篇》、《

廣韻》、《說文》徐鉉注均作「一胡一 格切」,「洛」顯系「格」字之誤,茲改正(漸西本已據吾點校改正)。

(十九)「耰」,《說文》作「櫌」 ,解釋是:「摩田器,從木憂聲。」

(二十)金抄、湖湘本作「曰」,誤;茲從黃校、張校、明抄作「田」。

(二一)黃校、湖湘本等及《輯要》引均作「秋」,誤;北方春多風旱,金抄、明抄作「春 」,是。

(二二)見《鹽鐵論.輕重》篇,「 茂木」作「茂林」,余同。

(二三)明抄作「北」,誤;茲從金抄、湖湘本作「比」,音避,是等到的意思。

(二四)黃校、明抄作「頭」,誤;茲從金抄、湖湘本作「豆」。

(二五)各本均作「美懿反」,誤;僅《討原》本據《輯要》引改作「羹懿反」,是,茲改正。

又明抄「反」字下多「漫掩也」三字,但擠寫在一個字的空格內(「美懿反」作雙行小注,剛剩有一個空格),金抄無此三字,證明明抄也是後來什麼人根據晚出的湖湘本或《津逮》本硬補進去的。

而且用「漫掩也 」解釋「●種」也不恰當。

故從金抄。

(二六)明抄作「古末反」,湖湘本作「古未反」,均誤;茲從金抄、《學津》本、漸西本作「方末反」(卷一《種穀》篇「即鋒茇下」的注中注,明抄亦作「方末反」)。

(二七)「●」,明抄、湖湘本訛作 「●」,據金抄等改正。

(二八)「《春秋傳》曰」云云,系鄭玄注內原有引文,非《要術》所引。

文出《左傳.襄公七年》。

《左傳》原文「春」作「夫」,今本《月令》鄭玄注亦引作「夫」。

(二九)引號(「 」)內仍是鄭玄注文,下同。

《要術》所引《月令》原文和鄭玄注文,與今本《禮記.月令》基本上相同,其無大差別者,不作校記。

(三十)這裡《農書》云云,《月令》孔穎達疏稱:「鄭所引《農書》,先師以為《泛勝之書》也。」

參看下文所引《泛勝之書》。

(三一)這是鄭玄注引《周禮.地官》「一黨一 正」文。

(三二)「且」,《呂氏春秋.仲冬紀》同,《月令》作「沮」。

且」通「沮」。

(三三)按語系《要術》所加。

(三四)各本脫「五」字,據《月令》正文及鄭注補。

上文「命田官告人出五種」,《月令》作「令告民出五種」,無「田官」二字。

鄭玄註:「 令田官告民出五種,明大寒氣過,農事將起也。」

(三五)黃校作「皆匝於故墓」,明抄作「皆市於故墓」,均誤;金抄作「皆□於故基」,湖湘本、《津逮》本作「皆匝於故會」。

環繞一周叫做 「□」(通作「匝」),「市」、「墓」顯系「□」、 「基」之誤,茲從金抄。

《月令》鄭玄注作「皆周匝於故處也」。

(三六)明抄作「捨」,誤;茲從金抄、黃校、湖湘本作「合」。

月令》鄭玄注作:「紀,會也。」

(三七)「人」,《月令》鄭玄注作 「之」。

(三八)黃校、張校、明抄作「思」 ,誤;茲從金抄、湖湘本及《月令》鄭玄注原文作「志 」。

(三九)湖湘本、《津逮》本作「辦稼」,明抄作「辨稼」,均訛;茲從金抄及《月令》鄭玄注原文作「耕稼」。

(四十)《月令》鄭玄注作:「不可徭役,徭役之則志散失業也。」

《要術》各本脫「徭役之」三字,茲補入。

(四一)見《孟子.滕文公下》篇。

(四二)《孟子》趙岐注作「不可不耕」。

金抄、黃校、張校、明抄均作「不耕不可」,明清刻本改作「不可不耕」。

(四三)魏文侯語,見《淮南子.人間訓》,「夏」作「暑」,余同。

(四四)「強耘」,兩宋本同《淮南子》原文,明刻本始訛作「鏹耘」,《農政全書》引《要術》又訛作「鋤耘」(徐光啟用的是明刻本,改「鏹 」為「鋤」是可以理解的,但「鋤耘」不限於夏季,「 強耘」即《管子.匡乘馬》篇所謂「熱芸」,徐氏似未查原書),以後漸西本就跟著錯。

(四五)見《呂氏春秋.任地》篇, 「昌」皆作「菖」,二字古通;「昌生」作「菖始生」 ,「始」字應有;「先生也」作「先生者也」,「者」 字也不能少,《要術》似均脫。

(四六)《呂氏春秋》高誘注「昌」 亦均作「菖」,「水草也」下尚有「冬至後五十七日而挺生」句。

(四七)見《淮南子.主術訓》。

下文「又曰」一段見《淮南子.說林訓》。

(四八)「縫」,《淮南子.說林訓》作「采」。

(四九)《淮南子.說林訓》無「其 」字,《要術》所引較勝。

(五十)關於本篇和其他各篇所引《泛勝之書》的校勘和註釋,另見萬國鼎《泛勝之書輯釋》,本書一般從略。

(五一)關於本篇和其他各篇所引崔寔《四民月令》的校勘和註釋,另見繆啟愉《四民月令輯釋》,本書一般從略。

(五二)崔寔《政論》的引文,《太平御覽》卷八二三「犁」有引到,文句基本相同,但有大段錯亂。

參看《四民月令輯釋》附錄一。

(五三)既已「一人將耕」,為什麼還要「二人挽耬」?遼東「耕犁」的所以較落後,恐怕正因為還沒有傳進耬車。

因此這裡「挽耬」二字很費解,疑有誤字。

【一】 東漢王充《論衡.感虛篇》:「天雨谷,論者謂之從天而下,變而生。

如以雲雨論之,雨谷之變,不足怪也。

何以驗之?夫雲雨出於丘山,降散則為雨矣。

……夫谷之雨,猶復雲布之亦從地起,因與疾風俱飄,參於天,集於地。

人見其從天落也,則謂之天雨谷。

建武三十一年,陳留雨谷,谷下蔽地。

案視谷形,若茨而黑,有似於稗實也。

……此谷生於草野之中,成熟垂委於地,遭疾風暴起,吹揚與之俱飛,風衰谷集墜於中國。

中國見之,謂之雨谷。」

王充這個說法是合乎科學道理的,他駁斥了讖緯家的變異之說,確實是古代傑出的唯物論者。

【二】 「鋤」指長柄鋤,「耨」是短柄鋤,「鏟」是短柄的狹刃小鏟,使更能細緻地挑去苗間雜草或間苗。

參看註釋【三】。

【三】 「嫗」通「傴」。

《淮南子.原道訓》:「羽者嫗伏。」

高誘註:「以氣剖卵也。

」《後漢書》卷一一十《趙壹傳》:「嫗□名勢。」

李賢註:「嫗□,猶傴僂也。」

嫗亦讀若歐上聲,現在一江一 浙方言有稱向前俯身為「嫗」,亦有稱大彎腰為「嫗倒 」者。

所以「嫗耨禾」是俯身或蹲著除草(當然也可以間苗)的意思。

《呂氏春秋.任地》篇:「耨,柄尺,此其度也。」

耨柄長僅一尺,也說明這一種短手鋤是俯身或蹲著用一隻手執柄使用的。

《說文》:「鋤,立薅斫也。」

「鋤」即「鋤」字,才是立著削草用的。

據此,古人是把短柄的叫做「耨」(亦寫作「●」或「耨」 ),長柄的叫做「鋤」或「鎛」。

所以《釋名.釋用器》說:「耨,似鋤。」

《纂文》說:「養苗之道,鋤不如耨,耨不如鏟。」

正是這個道理。

「鏟」比耨更狹小,使俯身挑去苗間雜草時,操作更方便。

這一類農具的創製,充分說明我國古代勞動人民對於田間管理工作的細緻。

這一類小農具,現在還有在使用的。

【四】 「芟」音衫,是刈草。

「艾 」通「刈」;又通「乂」,則是治理的意思。

這裡「芟艾」連用,是指割治開荒地裡的雜草木。

【五】 「●」,音罌,字書只說「 刊木也」,引《要術》此句為證。

但這樣解釋是不正確的。

看下文「葉死不扇,……三年後,根枯莖朽」,可見並沒有把樹砍掉,而是用環剝法(在樹幹迫根處剝去一圈皮層,包括形成層在內)使樹枯死。

王禎《農書.墾耕篇》注「●殺之」說:「謂剝斷樹皮,其樹立死。

」是正確的。

【六】 「扇」指遮一陰一,「不扇」指樹冠不再遮蔽日光。

【七】 「鐵齒●楱」,這裡指牲畜拉的鐵齒耙。

【八】 「杷」即「耙」字,亦作「 鈀」、「□」。

此處當動詞用,「再遍杷之」是說耙二遍。

【九】 「勞」,見卷前《雜說》篇註釋【五】。

此處當動詞用。

集韻》作「●」,今寫同。

【一】「中」,北方話,「可以」 、「合適」的意思。

【一一】「堅□」,指濕耕使土塊乾燥後堅硬不易破碎。

《說文》:「□,水干也。

一曰,堅也。」

《玉篇》、《廣韻》都說:「土干也。」

段玉裁注《說文》:「按干與堅,義相成,水干則土必堅。

【一二】「白背速●楱之」,指土壤稍干時從速用鐵齒耙耙過。

賈思勰是山東人,書中多用當地俗語,現在魯東仍把土壤稍干時土面變成白色稱做 「白背」。

【一三】「尋」是隨即,「尋手」意即隨手,指耕後隨手就要摩●。

【一四】「●」,字書解釋「田實也 」,即引《要術》此語為證。

但似有問題,因為「●」 解釋作「實」,在這裡即使單獨指出「實」的土壤物理性,仍然沒有多大意義而且不解決問題。

問題在為什麼秋田會「●實」。

這個主要應是由於北方秋季雨水較多的緣故,所以下文接著說「濕勞令地硬」。

因此這個「 ●」字應是「隰」的孳生字,是由當時當地的口語中創造出來的,它指的是因雨水較多而使田土塌實的狀況,以區別於「下濕曰隰」的「隰」字和普通的「濕」字。

【一五】「作暴」,猶言「作踐」、 「作耗」、「糟蹋」。

清郝懿行《寶訓.雜說》篇引《要術》「不如作暴」作的註解:「暴,……耗也。」

或釋為「作罷」,可備一說。

【一六】「廉」是狹仄的意思。

「犁欲廉」,指犁起的土條不要太寬,要狹仄些。

王禎《農書.墾耕篇》:「欲廉欲猛,取之犁梢。」

犁梢」指犁柄,犁地時使犁柄稍側,帶動犁鑱跟著傾側,則起土較狹。

起土狹則犁的拉力輕,犁條細,可以減少和消減犁不到的犁脊,地就耕得細而勻透。

下文所說:「犁廉耕細,牛復不疲」,指此。

【一七】「●」是由「掩」字孳生而來的。

「●青」指把青草耕覆在土中。

這是耕翻青草作為綠肥的最早記載。

注內所稱,指來春再耕翻越冬青草作綠肥。

【一八】再耕叫做「轉地」。

【一九】菅、茅均屬禾本科雜草。

菅(音奸)具有粗壯的根頭和鬚根。

茅具有長根莖,蔓延甚廣,生長力極強。

這二種都是難除的雜草。

【二】豆科作物是很好的綠肥,《要術》已有明確的認識。

「一胡一 麻」即芝麻。

現在甘肅等地俗稱亞麻為「一胡一 麻」,非《要術》所指。

【二一】「●」,《集韻》:「音謎,散種也」;《輯要》引《要術》自加註解說:「漫種也」。

漫種、散種,均指撒播。

按「●」字應從冀聲,不應從「米」聲,實際就是作稠密解釋的「穊」的異寫字。

《要術》卷八《作豉》篇「作豉法」:「令稀●均調」,可知「●」和「稀」對文,顯然是「密」的意思。

所以「●種」就是「穊種」,意即播種要密。

後讀唐韓鄂《四時纂要》「五月」篇「肥田法」條采錄《要術》「美田之法」正作「穊種」,又《要術》卷三《種葵》篇:「五、六月中,穊種菉豆,至七月、八月,犁● 殺之」,與此處正相一致,均其明證。

在這種場合,撒播可能是「穊種」的主要播種法,但「穊種」本身不是撒播。

因此,「散種」、「漫種」的解釋,混淆了「穊種」的原義;明抄加注的「漫掩也」,更不通。

【二二】「茇」,這裡指作物收割後留在地裡的殘株,現在北方通稱為「茬」。

《說文》: 「茇,艸根也。」

音撥。

據《要術》音注,音拂。

【二三】「羸」是瘦弱,指牛,承上文「牛力弱」而言,省去「牛」字。

「移」是轉移,即轉為移用之意,意即就用弱牛於鋒地,不再用於耕地。

為了在作物收割後能夠從速淺耕滅茬,並避免重役疲牛,這是雙方兼顧的不得已的辦法。

或釋「羸」為倒伏的禾稈,容有未照。

【二四】「鋒」是一種有尖銳犁鑱而無犁壁的農具,起土淺,不覆轉,亦不推向一邊或兩旁。

此處作動詞用。

按王禎《農書》卷十三「鋒」條稱: 「鋒,古農器也,其金比犁鑱小而加銳,其柄如耒,首如刃鋒,故名鋒,取其銛利也。」

又稱:「農書雲,無 ●而耕曰耩。

既鋒矣,固不必耩,蓋鋒與耩相類。

今耩多用歧頭,若易鋒為耩,亦可代也。」

依照王禎所說,似乎鋒與耩相類而可以互易。

但這和《要術》所說不合。

《要術》卷一《種穀》篇:「苗高一尺鋒之。

耩者非不壅本苗深,殺草益實,然令地堅硬,乏澤難耕。」

卷二《黍穄》篇:「

苗生壟平,即宜杷勞,鋤三遍乃止,鋒而不耩。」

下面小註:「苗晚耩,即多折也。」

卷二《大豆》篇:「鋒、耩各一,鋤不過再。」

可見鋒與耩必然有它們頗為突出的不同之處。

王禎《農書》所載鋒的圖形,完全用人力操作,也和《要術》所說用畜力不合。

據我們推測,鋒是一種有尖銳犁鑱而沒有犁壁的農具,它的特點是起土淺而不覆,拉力輕,有淺耕保墑的作用。

耩也是有鑱而無壁的,這一點和鋒相類。

但是鋒的鑱尖銳而平,耩則可能兩旁低而中間有高稜,前端平而後部漸向上彎,有把土推向兩旁的作用,所以說: 「耩者非不壅本苗深。」

【二五】《集韻》「二十三錫」:「 離而種之曰●,賈思勰說。」

清倪倬《農雅.釋事》篇因用其說以釋「●」。

但《要術》並無「離而種之」叫做「●」的說法。

按金抄源出院刻,丁度等受命編撰《集韻》時,院刻已出版,但今傳金抄亦無此說,《集韻》指為「賈思勰說」,未知何據。

又《廣韻》「十二霽 」有「●」字,解釋是:「不耕而種」。

《集韻》亦有,解釋同《廣韻》。

就《要術》上下文義看來,「●種 」是指前作收穫後不經過耕地就下種,其義與「不耕而種」符合。

則「●」、「●」可能是一字。

「不耕而種 」究意怎樣種法,點播自然很有可能,但也沒有理由排斥耩溝條播,因此丁度「離而種之」的解釋就很含混。

這樣的註解,賈思勰自己是不會有的。

【二六】「啟蟄」,指正月中氣,和現在以「驚蟄」為二月節不同。

鄭玄注《月令》此處的上文「蟄蟲始振」稱:「《夏小正》:「正月啟蟄」, ……漢始亦以「驚蟄」為正月中。」

漢初以前的節氣順序是:立春、驚蟄、雨水、春分,現在的農曆將中間的二個節氣倒過□,那是西漢末劉歆造「三統歷」以後的事。

【二七】傾坡叫做「阪」。

「險」是山險之地。

《詩經.小雅.正月》:「瞻彼阪田。」

鄭玄箋:「阪田,崎嶇磽埆之處。」

則「阪田」兼有「阪 」與「險」的涵義。

這些地方開發為農田,有利也有弊,其弊在不加適當的水土保持措施,會造成嚴重的水土流失。

所以《淮南子.主術訓》就明確指出:「丘陵、阪險不生五穀者,樹以竹木。」

對水土保持已重視。

【二八】《爾雅.釋地》:「廣平曰原。」

「下濕曰隰。」

隰音一習一 。

《公羊傳、昭公元年》:「上平曰原,下平曰隰。」

原、隰同類,都指平地,但有高平和低平之分。

【二九】《月令》鄭玄註:「準直,謂封疆、徑、遂也。」

指疆界、徑路、溝洫。

【三】漢承秦制,改秦官「治粟內史」為「大司農」(亦稱「大農」),主管全國經費。

「搜粟都尉」是協助大司農的高級農官,主要管農業收入和教導農業生產,有時大司農缺員,即由搜粟都尉兼領。

但搜粟都尉不常設。

趙過的事跡,約早於泛勝之教田三輔六十年。

【三一】「三輔」,指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原系官名,後成為地名)所轄地,包括西漢都城長安及其附近地區。

【三二】遼東,漢郡名,有今遼寧省東南部遼河以東地區。

【三三】王禎《農書》卷一二有「兩腳耬車」圖,並說:「耬車,下種器也。

……耬種之制不一,有獨腳、兩腳、三腳之異。

今燕、趙、齊、魯之間,多有兩腳耬,關以西有四腳耬,但添一牛,功又速也。

夫耬,中土皆用之,他方或未經見。」

用耬車播種,是我國勞動人民在二千年前的偉大創造。

【三四】「未知耕法如何?」

據王禎《農書》卷一二「耬車」記載使用耬車播種的人力是: 「用一人牽傍,一人執耬,且行且搖,種乃自下。」

掌耬和牽牲口,至少也得二人。

過去北方用舊耬車播種,一般是一人扶耬,一人牽牲口,兩人往漏斗裡溜子,隨後鎮壓。

而崔寔所說的趙過播種法,只用一人,「下種,挽耬,皆取備焉,日種一頃」,可以想見是不用人牽挽牲口,播行不求勻直很粗放的。

【三五】「種壟穊」,嫌播行太密。

由於耬腳是固定的,所以行距也固定了,不如「一腳耬 」的可以自一由 掌握行距的寬窄。

當時還沒有可以調節行距寬窄的耬車。

收種第二

楊泉《物理論》曰(一):「梁【一】者,黍、稷之總名;稻者,溉種之總名;菽者,眾豆之總名。

三谷各二十種,為六十;蔬、果之實,助谷各二十,凡為百種。

故《詩》曰(二):「播厥百谷」也。」

凡五穀種一子,浥郁【二】則不生,生者亦尋【三】死。

種雜者,禾則早晚不均,舂(三)復減而難熟【四】,糶賣以雜糅見疵,炊爨失生熟之節。

所以特宜存意,不可徒然。

粟、黍、穄、粱、秫,常歲歲別收,選好穗純色者,劁【五】才雕反刈高懸之。

至春治取,別種【六】,以擬【七】明年種一子。

耬耩●種,一斗可種一畝。

量家田所須種一子多少而種之。

其別種種一子,常(四)須加鋤。

鋤多則無秕也。

先治而別埋,先治,場淨不雜;窖埋,又勝器盛。

還以所治蘘草【八】蔽窖。

不爾必有為雜之患。

將種前二十許日,開出水洮【九】,浮(五)秕去則無莠。

即曬令燥,種之。

依《周官》相地所宜而糞種之。

【一】

《泛勝之術》曰:「牽馬令就谷堆食數口,以馬踐過為種,無□□,厭□□蟲也。」

《周官》曰(六):「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為之種。

鄭玄注曰:「土化之法,化之使美,若泛勝之術也。

以物地,佔其形色。

為之種,黃白宜以種禾之屬。」

凡糞種:騂剛【一一】用牛,赤緹【一二】用羊,墳壤【一三】用麋,渴澤【一四】用鹿,鹹潟【一五】用貆【一六】,勃壤【一七】用狐,埴壚【一八】用豕,彊●【一九】用蕡【二】,輕爂【二一】用犬。

此「草人 」職(九)。

鄭玄注曰:「凡所以糞種者,皆謂煮取汁也。

【二二】赤緹,縓色也;渴澤,故水處也;潟,鹵也;貆(七),貒也;勃壤,粉解者;埴壚,黏疏者;彊●,強堅者;輕燢(八),輕□者。

故書「騂」為「 挈」,「墳」作「□」。

杜子春【二三】「挈」讀為「 騂」,謂地色赤而土剛強也。

鄭司農云:「用牛,以牛骨汁漬其種也,謂之糞種。

墳壤,多□鼠【二四】也。

壤,白色。

蕡,麻也。」

玄謂墳壤,潤解【二五】。」

《淮南術》曰(十):「從冬至日數至來年正月朔日,五十日者,民食足;不滿五十日者,日減一斗;有餘日,日益一鬥。」

《泛勝之書》曰:「種傷濕鬱熱則生蟲也。

「取麥種,候熟可獲,擇穗大彊者斬,束立場中之高燥處,曝使極燥。

無令有白魚【二六】,有輒揚治之。

取干艾雜藏之,麥一石,艾一把。

藏以瓦器、竹器。

順時種之,則收常倍。

「取禾種,擇高大者,斬一節下,把懸高燥處,苗則不敗。

「欲知歲所宜,以布囊盛粟等諸物種,平量之,埋一陰一地。

冬至後五十日,發取量之,息最多者,歲所宜也。」

《崔寔》曰(十一):「平量五穀各一升,小甖盛,埋垣北牆一陰一下,……。」

余法同上。

《師曠占術》曰:「杏多實不蟲者,來年秋禾善。

五木者,五穀之先;欲知五穀,但視五木。

擇其木盛者,來年多種之,萬不失一也。」

(一) 《太平御覽》卷八三七「谷 」引楊泉《物理論》和《要術》基本相同,惟最末多「 谷者,眾種之大名也」句。

(二) 《詩經.小雅.大田》、《周頌.噫嘻》、《載芟》、《良耜》等篇,均有此句。

(三) 明抄、湖湘本訛作「春」;茲從金抄及《輯要》引作「舂」。

(四) 明抄、湖湘本訛作「嘗」;茲從金抄作「常」。

或以為明抄作「嘗」是避明光宗朱常洛的名字改的,並以此定明抄抄書的時期,這是由於沒有見到湖湘本的緣故,因為湖湘本刻於明光宗以前,已自作「嘗」,並且明抄還有原應作「嘗」而寫作「常 」的,更無法用避名來解釋。

(五) 明抄誤作「深」;茲從金抄、湖湘本等作「浮」。

(六) 《周官》即《周禮》。

此段見《周禮.地官》「草人」。

正文及鄭玄注並同《要術》。

(七) 金抄、湖湘本及《周禮》原文作「貆」;黃校、張校、明抄作「貊」,雖「貊」、 「貆」同類,仍應是「貆」字之訛。

「貆」音桓(又音暄),與宋欽宗趙桓名同音,南宋本避其名改為闕末筆作「

●」(如「桓」避改為「●」,「 恆」避改為「●」),而刻書人或抄錄人卻錯成「貊」 。

(八) 黃校、張校、明抄訛作「爨 」,茲從金抄、湖湘本及《周禮》原文作「爂」。

但正字仍應作「●」。

(九) 「此「草人」職」,此句《要術》所加。

(十)《淮南子.天文訓》亦載其說,完全是迷信的說法。

(十一)「崔寔曰」,沒有指明是崔寔的什麼書,據韓鄂《四時纂要》引崔寔此條列在十一月,證明是《四民月令》文。

【一】 「粱」本來是粟的好品種,這裡當作黍、粟的共名,是楊氏的特殊用法,和一般解釋不同。

【二】 「浥郁」,指受潮發熱,因而損壞了種一子,即《泛勝之書》所謂「傷濕鬱熱」。

《要術》他處亦稱「郁浥」,或單稱「浥」或「

裛」或「郁」。

這裡指的是種一子貯藏不好。

另一種情況,由於土壤中水分不足,因而悶壞種一子,也稱「浥郁」,例如卷二《大豆》篇小註:「澤少則否,為其浥郁不生。」

現在各地口語不同,或稱「 窩」或「渥」,亦稱「塢」,或稱「蒸」稱「悶」,又稱「燠」。

這些口語,都可以表示出一種由於濕度、一溫一 度和通氣性有了變化,因而引起變質的情況。

【三】 「尋」,隨即,很快地,沒有多久。

【四】 「減」,指出米率。

「難熟 」指難於舂成熟米(即一精一好的米)。

【五】 「劁」,音樵,割的意思。

《廣雅.釋詁一》:「斷也。」

《玉篇》:「刈獲也。

」但這裡似指割穗。

卷二《種瓜》篇:「先種晚禾,熟,劁刈取穗。」

所指相同。

【六】 「治取」,妥善地打下來。

「別種」,另外種在留種地上。

【七】 「擬」,「準備用作」的意思。

《要術》中常這樣用。

【八】 「蘘」,這裡是借用字。

《要術》中賈氏本文常是「黍穰」、「穄穰」連稱,稱谷、麥、稻時,則為「谷●」、「麥□」、「稻稈」等,絕無「谷穰」、「麥穰」、「稻穰」。

因此「穰」,在《要術》是專用於黍類的稿稈。

這裡「蘘草」應是泛指穀物稿稈包括斷莖殘葉等在內的總名,以別於「穰」。

參看卷七《笨曲並酒》篇註釋。

重要的是用原稿稈蔽蓋原穀物種一子。

【九】 「洮」同「淘」。

「水洮」 即用水汰去浮秕,即今水選。

【一】到此為止,《要術》採用穗選法培育和繁殖良種,留地單種,單收,單打,單存,窖埋以及水選,曬種,最後按地宜下種,總結了當時勞動人民對於種一子保純、種一子處理和作物對於土壤的適應性各方面豐富的經驗,已經達到一定高的水平。

【一一】「騂剛」,大概是黃紅色黏質土。

《說文》:「●,赤剛土也」。

「●」即「騂」 字,音辛。

鄭玄註:「杜子春……謂地色赤而土剛強也。」

又《詩經.魯頌.駉》:「有騂有騏。」

毛《傳》:「

赤黃曰騂」。

【一二】「赤緹」,指赤黃色的土。

「緹」音題,又音體,是黃而帶紅或淺紅色,與「縓」 同義。

【一三】「墳」與「坋」通。

《說文》:「坋,塵也。」

《通俗文》:「●土曰坌。」

「● 」即「勃」字。

「墳」、「勃」均指粉末。

墳壤」與「勃壤」相似,但有不同,參看註釋【一七】。

【一四】「渴澤」,略同於現在所謂濕土。

鄭玄註:「故水處也。」

孫詒讓《周禮正義》: 「渴澤,猶竭澤也。

澤故有水,今涸渴,則無水而可耕種,故云「故水處」。」

【一五】「鹹潟」,指鹽□土。

鄭玄釋「潟」為「鹵」。

《說文》:「鹵,西方鹹地也。

… …安定有鹵縣。

東方謂之●,西方謂之鹵。」

孫詒讓《周禮.正義》:「案據《說文》,則鹹潟正字當作「● 」,●隸變為「斥」,或□「□」為之,或又加水為「 潟」,實一字也。」

【一六】「貆」音喧,又音桓,說文:「貉之類。」

這裡鄭玄註:「

貆,貒也。」

貒音湍,則是豬□。

又《詩經.魏風.伐檀》:「一胡一 瞻爾庭有縣貆兮。」

鄭玄箋:「貉子曰貆。」

【一七】「勃壤」,鄭玄釋為「粉解者」,指可以或容易解散為粉末的土。

「勃壤」和「墳壤」既然同稱為「壤」,疏鬆柔和是它們的共性。

它們的區別是:「勃壤」可能是沙壤,干時容易碎散為粉末,此即所謂「粉解」。

「墳壤」可能是黏壤,濕時才容易解散(凡黏質土越干越難解散),此即鄭玄所謂「潤解」。

但有另一意義,參看註釋【二五】。

【一八】「埴壚」是一種石灰性黏土,並夾雜著很多石灰結核。

此即鄭玄所謂「黏疏者」。

《說文》:「埴,黏土也。」

「壚,黑剛土也。」

黏土而又夾雜著磥□硬塊,所以是硬的。

含石灰較多的黏土,比不含石灰的干時為脆,亦即干時容易解散,而且夾雜著大粒子的硬塊,所以說它是疏的。

但是這裡所說的疏,和壤土的疏鬆不一樣。

壤土是柔和無塊而有良好結構的疏鬆。

壚土或埴壚則因夾雜硬塊很多,而且干後較脆,才說它是疏的。

【一九】「●」音喊。

「彊●」,可能指比「騂」和「壚」更堅硬的土。

騂和壚都是強土,現在在這二種之外,又分列出「彊●」一種,可能更堅硬,故鄭玄釋為「強堅者」。

【二】「蕡」,正字應作「黂」,是大麻子。

【二一】「輕爂」,大概指沙土。

鄭玄釋為「輕□者」。

按「爂」應作「●」。

●、剽古字通用,即今「漂」字。

《釋名.釋地》:「土白曰漂,漂輕飛散也。」

【二二】「凡所以糞種者,皆謂煮取汁也。」

和下文鄭眾所解釋的「

用牛,以牛骨汁漬其種也,謂之糞種。」

都是指的用骨汁漬種的方法。

但孫詒讓《周禮正義》引一江一 永說,提出了不同意見。

一江一 永認為「糞種」的 「種」,應讀為種植的種,意即糞田;不能讀為種一子的種,那就變成僅僅煮汁漬一下種一子。

他說:「凡糞當施之土。

如用獸,則以骨灰灑諸田;用麻子,則用搗過麻油之渣布諸田。

若土未化,但以汁漬其種,如何能使其土化惡為美?……今人糞田,未見有煮汁漬種者。

農家歲歲糞田,欲其肥美多谷也。

若騂剛諸土,未經變化,恐非一歲所能化,況又惟漬其種乎?」

一江一 說又本於項安世。

我們認為這樣的解釋比較合理。

【二三】杜子春,西漢末人,受《周禮》於劉歆。

至東漢漢明帝時,年將九十,傳其學於鄭眾(即鄭司農,亦稱先鄭)、賈逵。

【二四】「□」,亦作「蚡」,或作 「鼢」。

「□鼠」,即□鼠。

孫詒讓《周禮正義》:「 先鄭意,□壤謂□鼠穴行地中,起土上出,浮解成壤。

【二五】鄭玄釋「墳壤」為「潤解」 。

按《禹貢》「黑墳」孔安國《

傳》:「黑色而墳起。」

陸德明《經典釋文》引馬融說:「墳,有膏肥也。」

孫詒讓《周禮正義》:「案馬云「有膏肥」,即所謂潤。」

但是「 潤解」也可以解釋為遇水解散。

孔說墳起,又是另一意義。

卷一《耕田》篇引《泛勝之書》:「春候地氣始通,椓橛木長尺二寸,埋尺,見其二寸;立春後,土塊散,上沒橛,陳根可拔。」

情況可能是這樣:土壤下層水分蒸發上升,到表層遇冷,凝結成水,表層水分逐漸增加,嚴寒時結成冰;春季漸暖時,反覆融解和結冰,把土塊分裂,體積增加了,因此向上墳起,把露在地面上的二寸木樁掩沒了。

這個同時說明了墳起和潤解。

這樣土壤會是肥美的,和馬融說「有膏肥」也是符合的。

鄭玄可能根據這一情況而解釋為「潤解」。

【二六】在同一個小麥穗中,後期開花的小穗,由於養分不足,常結成細小的麥粒,俗稱「 麥余」。

「麥余」本身既不好作種一子,而且它的穎殼不易脫落,雜在種一子中,更易引起種一子變質和蟲害,所以必須設法除去。

這裡「白魚」,應即指「麥余」。

種穀第三稗附出,稗為粟類故。

(一)

種穀(二):

谷,稷也,名粟【一】。

谷者,五穀之總名,非指(三)謂粟也。

然今人專以稷為谷,望(四)俗名之耳。

《爾雅》曰(五):「粢,稷也。」

《說文》曰:「粟,嘉谷實也。」

郭義恭《廣志》曰:「有赤粟、白莖(六),有黑格雀粟,有張公斑(七),有含黃倉【二】,有青稷,有雪白粟,亦名白莖。

又有白藍下、竹頭莖(八)青、白逮(九)麥、擢石一精一、盧狗蹯之名種雲。」

郭璞注《爾雅》曰(十):「今一江一 東呼稷為粢。

」孫炎曰(十一):「稷,粟也【三】。」

按今世粟名,多以人姓字為名目,亦有觀形立名,亦有會義為稱,聊復載之雲耳:

朱谷(十二)、高居黃、劉豬(十三)獬、道愍黃、聒谷黃(十四)、雀懊黃、續命黃、百日糧【四】,有起婦黃、辱稻糧、一奴一子黃、●(十五)●支谷、焦金黃、●【五】(鳥含反)履蒼(十六)--一名麥爭場:此十四種,早熟,耐旱,熟早(十七)免蟲。

聒谷黃、辱稻糧二種,味美。

今(十八)墮車、下馬看、百群羊、懸蛇赤尾、罷【六】虎黃、雀民泰(十九)、馬曳(二十)韁、劉豬赤、李浴黃、阿摩糧、東海黃、石●(良臥反(二一))歲(蘇臥反)、青莖青、黑好黃、陌南禾(二二)、隈堤黃、宋冀癡、指張黃、兔腳青、惠日黃、寫風赤、一晛(二三)(一奴一見反)黃、山鹺(二四)(粗左反)、頓●【七】黃:此二十四種,穗皆有毛,耐風【八】,免雀暴【九】。

一晛黃一種,易舂。

寶珠黃、俗得白、張鄰黃、白鹺谷、鉤千(二五)黃、張蟻白、耿虎黃、都一奴一赤、茄蘆黃、薰(二六)豬赤、魏爽黃、白莖青、竹根黃、調母粱、磊碨黃、劉沙白、僧延黃、赤粱谷、靈忽黃、獺尾青、續德(二七)黃、稈容(二八)青、孫延黃(二九)、豬矢青、煙熏黃、樂婢青、平壽黃、鹿橛白、鹺折筐、黃●穇(三十)【一】、阿居黃、赤巴粱、鹿蹄黃、餓狗蒼、可憐黃、米谷、鹿橛青、阿邏邏(三一):此三十八種,中●大谷(三二)。

白鹺谷、調母粱二種,味美。

稈容青、阿居黃、豬矢青(三三)三種,味惡。

黃●穇、樂婢青二種,易舂。

竹葉青、石抑●(三四)創怪反、--竹葉青,一名一胡一 谷。

--水黑谷、忽泥青、沖天棒、雉子青、鴟腳谷、雁頭青、攬堆黃、青子規:此十種晚熟,耐水;有蟲災則盡矣。

凡谷成熟有早晚,苗稈有高下,收實有多少,質性有強弱,米味有美惡,粒實有息耗(三五)【一一】。

早熟者苗短而收多,晚熟者苗長而收少。

強苗者短,黃谷之屬是也;弱苗者長,青、白、黑是也。

收少者美而耗,收多者惡而息也。

地勢有良薄,良田宜種晚,薄田宜種早。

良地非獨宜晚,早亦無害;薄地宜早,晚必不成實也。

山、澤有異宜。

山田種強苗,以避風霜;澤田種弱苗,以求華實也。

順天時,量地利,則用力少而成功多。

任情返【一二】道,勞而無獲。

入泉伐木,登山求魚,手必虛;迎風散水,逆阪走丸(三六),其勢難。

凡谷田,綠豆、小豆底【一三】為上,麻、黍、一胡一 麻次之,蕪菁、大豆為下。

常見瓜底,不減綠豆,本(三七)既不論,聊復記之。

良地一畝,用子五升,薄地三升。

此為稙(三八)谷,晚田加種也。

谷田必須歲易【一四】。

●子則莠多而收薄矣。

●,尹絹反。

二月、三月種者為稙(三九)禾,四月、五月種者為□禾【一五】。

二月上旬及麻、菩音倍、音勃楊【一六】生種者為上時,三月上旬及清明節、桃始花為中時,四月上旬及棗葉生、桑花落為下時。

歲道宜晚者,五月、六月初亦得。

凡春種欲深,宜曳重撻【一七】。

夏種欲淺,直置自生。

春氣冷,生遲,不曳撻則根虛,雖生輒死。

夏氣熱,而生速,曳撻遇雨必堅□。

其春澤【一八】多者,或亦不須撻;必欲撻者,宜須待白背,濕撻令地堅硬故也。

凡種穀,雨後為佳。

遇小雨,宜接濕種;遇大雨,待薉【一九】生。

小雨不接濕,無以生禾苗;大雨不待白背,濕輾【二】則令苗瘦。

薉若盛者,先鋤一遍,然後納種乃佳也。

春若遇旱,秋耕之地,得仰壟【二一】待雨。

春耕者,不中也。

夏若仰壟,非直蕩汰【二二】不生,兼與草薉俱出【二三】。

凡田欲早晚相雜。

防歲道有所宜。

有閏之歲,節氣近後,宜晚田。

然大率欲早,早田倍多於晚。

早田淨而易治,晚者蕪薉(四十)難治(四一)。

其收任【二四】多少,從歲所宜,非關早晚。

然早谷皮薄,米實而多;晚谷皮厚,米少而虛也。

苗生如馬耳【二五】則鏃鋤【二六】。

諺曰:「欲得谷,馬耳鏃。」

初角切(四二)。

稀豁【二七】之處,鋤而補之。

用功蓋不足言,利益動能百倍。

凡五穀,唯小鋤【二八】為良。

小鋤者,非直省功,谷亦倍(四三)勝。

大鋤者,草根繁茂,用功多而收益少。

良田率一尺留一科。

劉章《耕田歌》曰(四四):「深耕穊種,立苗欲疏;非其類者,鋤而去之。」

諺云:「回車倒馬,擲衣不下【二九】,皆十石而收。

」言大稀大穊之收,皆均平也。

薄地尋壟躡【三】之。

不耕故。

苗出壟則深鋤。

鋤不厭(四五)數,週而復始,勿以無草而暫停【三一】。

鋤者非止除草,乃地熟而實多,糠薄,米息。

鋤得十遍,便得「八米」【三二】也。

春鋤起地,夏為除草,故春鋤不用觸濕【三三】。

六月以後,雖濕亦無嫌。

春苗既淺,一陰一未覆地,濕鋤則地堅。

夏苗一陰一厚,地不見日,故雖濕亦無害矣。

《管子》曰(四六):「為國者,使農寒耕而熱芸。」

芸,除草也。

苗既出壟,每一經雨,白背時,輒以鐵齒●楱縱橫杷而勞之。

杷法:令人坐上,數以手斷去草;草塞齒,則傷苗。

如此令地熟軟,易鋤省力。

中鋒止【三四】。

苗高一尺,鋒之。

三遍者皆佳。

耩故項反者,非不壅本苗深,殺草(四七),益實,然令地堅硬,乏澤難耕。

鋤得五遍以上,不煩耩。

必欲耩者,刈谷之後,即鋒茇(方末反)(四八)下令突起,則潤澤易耕。

凡種,欲牛遲緩行,種人令促步以足躡壟底【三五】。

牛遲則子勻,足躡則苗茂。

足跡相接者,亦可不(四九)煩撻也。

熟,速刈。

干,速積。

刈早則鎌傷【三六】,刈晚則穗折,遇風則收減。

濕積則□爛,積晚則損耗,連雨則生耳【三七】。

凡五穀,大判【三八】上旬種者全收,中旬中收,下旬下收。

《雜一陰一陽一書》曰:「禾「生」於棗或楊。

九十日秀,秀後六十日成。

禾「生」於寅,「壯」於丁、午, 「長」於丙,「老」於戊,「

死」於申,惡於壬、癸,忌於乙、丑。

「凡種五穀,以「生」、「長」、「壯」日種者多實,「老」、「惡」、「死」日種者收薄,以忌日種者敗傷。

又用「成」、「收」、「滿」、「平」、「定 」日為佳。」

《泛勝之書》曰:「小豆忌卯,稻、麻忌辰,禾忌丙,黍忌丑,秫忌寅、未,小麥忌戌,大麥忌子,大豆忌申、卯。

凡九谷有忌日,種之不避其忌,則多傷敗。

此非虛語也。

其自然者,燒黍穰則害瓠。」

《史記》曰(五十):「一陰一陽一之家,拘而多忌。」

止可知其梗概,不可委曲從之。

諺曰:「以時及澤,為上策」 也。

《禮記.月令》曰:「孟秋之月,……修宮室,壞(五一)垣牆。

……

「仲秋之月,……可以築城郭,……穿竇窖,修囷倉。

鄭玄曰:「為民當入,物當藏也。

……墮(五二)曰竇,方曰窖。」

按諺曰:「家貧無所有,秋牆三五堵。」

□言秋牆堅實,土功之時,一勞永逸,亦貧家之寶也。

乃命有司,趣民收斂,務畜【三九】菜,多積聚。

「始為御【四】冬之備。

(五三)」……

「季秋之月,……農事備收。

「 備,猶盡也。」

……

「孟冬之月,……謹蓋藏,……循行積聚,無有不斂。

「謂芻、禾、薪、蒸【四一】之屬也。」

……

「仲冬之月,……農有不收藏積聚者,……取之不詰。

「此收斂尤急之時,有人取者不罪,所以警其主也。」

……」

《尚書考靈曜》曰:「春,鳥星【四二】昏中,以種稷。

「鳥,朱鳥鶉火也。

(五四) 」秋,虛星昏中,以收斂。

「虛,玄枵也。」

《莊子》長梧封人【四三】曰(五五):「昔予為禾,耕而鹵莽忙補反(五六)之,則其實亦鹵莽而報予;芸而滅裂之,其實亦滅裂而報予。

郭象曰:「鹵莽、滅裂【四四】,輕脫末略,不盡其分。」

予來年變齊【四五】在細反,深其耕而熟耰【四六】之,其禾繁以滋。

予終年厭□【四七】。」

《孟子》曰(五七):「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五八)。

趙岐注曰(五九):「使民得務農,不違奪其農時,則五穀饒穰【四八】,不可勝食也。」

」「諺曰(六十):「雖有智惠(六一),不如乘勢;雖有鎡錤(六二)【四九】上茲下其,不如待時。」

趙岐曰:「

乘勢,居富貴之勢。

鎡錤,田器,耒耜之屬。

待時,謂農之三時【五】。」

」又曰:「五穀,種之美者也;苟為不熟,不如稊【五一】稗(六三)。

夫仁(六一四 ),亦在熟而已矣(六五)。

趙岐曰:「熟,成也。

五穀雖美,種之不成,不如稊稗之草,其實可食。

為仁不成,亦猶是。」

《淮南子》曰(六六):「夫地勢,水東流,人必事焉,然後水潦得谷行。

「水勢雖東流,人必事而通之,使得循谷而行也。

(六七)」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穀遂長。

高誘曰:「加功,謂「是藨是蔉(六八)【五二】」芸耕(六九)之也。

遂,成也。」

聽其自流,待其自生,大禹(七十)之功不立,而後稷之智不用。」

「禹決一江一 疏河,以為天下興利,不能使水西流;後稷闢土墾草,以為百姓力農,然而不能使禾冬生:豈其人事不至哉?其勢不可也。

「春生、夏長、秋收、冬藏,四時不可易也。

(七一)」… …

「食者民之本,民者國之本,國者君之本。

是故人君上因天時,下盡地利,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長,五穀蕃殖。

教民養育六畜,以時種樹,務修田疇,滋殖桑、麻。

肥、磽、高、下,各因其宜。

丘陵、阪險不生五穀者,樹以竹木。

春伐枯槁,夏取果、蓏【五三】,秋畜蔬、食,「菜食曰蔬,谷食曰食。

」冬伐薪、蒸,「火曰薪,水曰蒸(七二)。」

以為民資。

是故生無乏用,死無轉一屍一。

「轉,棄也。」

……

「故先王之制,四海雲至,而修封疆;「 四海雲至,二月也。

七三)」蝦蟆鳴,燕降,而通路除道矣;「燕降,三月。

(七四)」 一陰一降百泉,則修橋樑。

「一陰一降百泉,十月。

(七五)」昏,張中,則務樹(七六)谷;「三月昏,張星中於南方。

張,南方朱鳥之宿。

七七)」大火中,即種黍、菽;「大火昏中,六月。

(七八)」虛中,即種宿麥;「虛昏中,九月。

(七九)」昴星【五四】中,則收(

八十)斂蓄積,伐薪木。

「昴星,西方白虎之宿。

季秋之月,收斂蓄積。

(八一)」… …所以應時修備,富國利民。」

「霜降而樹谷,冰泮【五五】而求獲,欲得食則難矣。」

又曰(八二):「為治之本,務在安民;安民之本,在於足用;足用之本,在於勿奪時;「 言不奪民之農要時。」

勿奪時之本,在於省事;省事之本,在於節欲;「節,止(八三);欲,貪。」

節欲之本,在於反性。

「 反其所受於天之正性也。」

未有能搖其本而靖其末,濁其源而清其流者也。」

「夫日回而月周,時不與人游。

故聖人不貴尺璧而重寸一陰一,時難得而易失也。

故禹之趨時也,履遺而不納(八四),冠掛而不顧,非爭其先也,而爭其得時也。」

《呂氏春秋》曰(八五):「苗,其弱也欲孤, 「弱,小也。

苗始生小時,欲得孤特,疏數適【五六】,則茂好也。

(八六)」其(

八七)長也欲相與俱(八八),「 言相依植,不偃仆。」

其熟也欲相扶。

「 相扶持,不傷折。

(八九)」是故三以為族,乃多粟。

「族,聚也。」

」「吾苗(九十)有行,故速長;弱不相害,故速大。

橫行必得,從行必術【五七】,正其行,通其風。

「 行,行列也。」

《鹽鐵論》(九一)曰:「惜草茅(九二)者耗禾稼,惠盜賊者傷良人。」

《泛勝之書》曰(九三):「種禾無期,因地為時。

三月榆莢時雨,高地強土可種禾。

「薄田不能糞者,以原蠶矢雜禾種種之,則禾不蟲。

「又取馬骨銼一石,以水三石,煮之三沸;漉去滓,以汁漬附子五枚。

三四日,去附子,以汁和蠶矢、羊矢各等分,撓呼毛反(九四),攪也。

令洞洞如稠粥。

先種二十日時,以溲種如麥飯狀。

常天旱燥時溲之,立干;薄布數撓,令易干。

明日復溲。

天一陰一雨則勿溲。

六七溲而止。

輒曝,謹藏,勿令復濕。

至可種時,以余汁溲而種之,則禾稼不蝗蟲。

無馬骨,亦可用雪汁。

雪汁者,五穀之一精一也【五八】,使稼耐旱。

常以冬藏雪汁,器盛,埋於地中。

治種如此,則收常倍。」

《泛勝之書》「區種法」曰:「湯有旱災,伊尹作為區田,教民糞種,負水澆稼。

「區田以糞氣為美,非必須良田也。

諸山、陵、近邑高危傾阪及丘城上,皆可為區田。

「區田不耕旁地,庶盡地力。

「凡區種,不先治地,便荒地為之。

「以畝為率,令一畝之地,長十八丈,廣四丈八尺;當橫分十八丈作十五町;町間分為十四道,以通人行,道廣一尺五寸;町皆廣一丈五寸,長四丈八尺。

尺直橫鑿町作溝,溝廣一尺,深亦一尺。

積壤於溝間,相去亦一尺。

嘗悉以一尺地積壤,不相受,令弘作二尺地以積壤。

「種禾、黍於溝間,夾溝為兩行,去溝兩邊各二寸半,中央相去五寸,旁行相去亦五寸。

一溝容四十四株。

一畝合萬五千七百五十株。

種禾、黍,令上有一寸土,不可令過一寸,亦不可令減一寸。

「凡區種麥,令相去二寸一行。

一行容五十二株。

一畝凡九萬三千五百五十株。

麥上土,令厚二寸。

「凡區種大豆,令相去一尺二寸。

一行容九株。

一畝凡六千四百八十株。

禾一鬥,有五萬一千餘粒。

黍亦少此少許。

大豆一鬥,一萬五千餘粒也(九五)。

「區種荏,令相去三尺。

「一胡一 麻,相去一尺。

「區種,天旱常溉之,一畝常收百斛。

「上農夫區,方深各六寸,間相去九寸。

一畝三千七百區。

一日作千區。

區種粟二十粒;美糞一升,合土和之。

畝用種二升。

秋收,區別三升粟,畝收百斛。

丁男長女治十畝。

十畝收千石。

歲食三十六石,支二十六年。

「中農夫區,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二尺。

一畝千二十七區。

用種一升。

收粟五十一石。

一日作三百區。

「下農夫區,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三尺。

一畝五百六十七區。

用種半升。

收二十八石。

一日作二百區。

諺曰:「頃不比畝善。」

謂多惡不如少善也。

西(九六)兗州刺史劉仁之【五九】,老成懿德,謂余言曰:「昔在洛一陽一,於宅田以七十步之地,試為區田,收粟三十六石。」

然則一畝之收,有過百石矣。

少地之家,所宜遵用之。

「區中草生,茇之。

區間草,以□□之,若以鋤鋤。

苗長不能耘之者,以●鎌比地刈其草矣。」

泛勝之曰:「驗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一十石。

「尹擇」取減法,「神農」復加之。

「骨汁、糞汁溲種:銼馬骨、牛、羊、豬、麋、鹿骨一鬥,以雪汁三斗,煮之三沸。

取汁以漬附子,率汁一鬥,附子五枚。

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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