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續筆》卷第九(十四則):春秋列國卿大夫世家之盛,無越魯三家、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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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續筆》卷第九(十四則)

容齋續筆

卷第九(十四則)

三家七穆

春秋列國卿大夫世家之盛,無越魯三家、鄭七穆者。

魯之公族,如臧氏、展氏、施氏、子叔氏、叔仲氏、東門氏、郈氏之類固多,唯孟孫、叔孫、季孫實出於桓公,其傳序累代,皆秉國政,與魯相為久長。

若揆之以理,則桓公弒兄奪國,得罪於天,顧使有後如此。

鄭靈公亡,無嗣,國人立穆公之子子良,子良辭以公子堅長。

乃立堅,是為襄公。

襄公將去穆氏,子良爭之,願與偕亡。

乃捨之,皆為大夫。

其後位卿大夫而傳世者,罕、駟、豐、印、游、國、良,故曰七穆。

然則諸家不逐而獲存,子良之力也。

至其孫良霄乃先覆族,而六家為卿如故,此又不可解也。

貢薛韋匡

《漢元帝紀贊》云:「貢、薛、韋、匡迭為宰相。」

謂貢禹、薛廣德、韋元成、匡衡也,四人皆握娖自好,當優柔不斷之朝,無所規救。

衡專附石顯,最為邪臣;廣德但有諫御樓船一事;禹傳稱在位數言得失,書數十上;元成傳稱為相七年,守正持重,不及父賢,而文采過之。

皆不著其有過。

按《劉向傳》:「宏恭、石顯白逮更生下獄,下太傅韋元成、諫大夫貢禹與廷尉雜考。

劾更生前為九卿,坐與蕭望之、周堪謀排許、史,毀離親戚,欲退去之,而獨專權。

為臣不忠,幸不伏誅,復蒙恩召用,不悔前過,而教今人言變事,誣罔不道。

更生坐免為庶人。」

若以漢法論之,更生死有餘罪,幸元帝不殺之耳。

《京房傳》房欲行考功法,石顯及韋丞相皆不欲行。

然則韋、貢之所以進用,皆一陰一附恭、顯而得之。

《班史》隱而不論,唯於《石顯傳》云:「貢禹明經著節,顯使人致意,深自結納。

因薦禹天子,歷位九卿,至御史大夫。」

正在望之死後也。

兒寬張安世

《漢史》有當書之事,本傳不載者。

武帝時,兒寬有重罪系,按道侯韓說諫曰:「前吾丘壽王死,陛下至今恨之;今殺寬,後將復大恨矣!」上感其言,遂貰寬,復用之。

宣帝時,張安世嘗不快上,所為不可上意。

上欲誅之,趙充國以為安世本持橐簪筆事孝武帝數十年,見謂忠謹,宜全度之。

安世用是得免。

二事不書於寬及安世傳,而於劉向、充國傳中見之,豈非以二人之賢為諱之邪?韓說能以一言救賢臣於垂死,而不於說傳書之,以揚其善,為可惜也。

深溝高壘

韓信伐趙,趙陳余聚兵井陘口御之。

李左車說余曰:「信乘勝而去國遠鬥,其鋒不可當。

願假奇兵從間道絕其輜重,而深溝高壘勿與戰。

彼前不得鬥,退不得還,不至十日,信之頭可致麾下。」

余不聽,一戰成擒。

七國反,周亞夫將兵往擊,會兵滎一陽一,一鄧一 都尉曰:「吳、楚兵銳甚,難與爭鋒。

願以梁委之,而東北壁昌邑,深溝高壘,使輕兵塞其饟道,以全制其極。」

亞夫從之,吳果敗亡。

李、一鄧一 之策一也,而用與不用則異耳。

秦軍武安西,以攻閼與。

趙奢救之,去邯鄲三十里,堅壁,二十八日不行,復益增壘。

既乃卷甲而趨之,大破秦軍。

奢之將略,所謂玩敵於股掌之上,雖未合戰而勝形已著矣。

前所云一鄧一 都尉者,亞夫故父絳侯客也。

《晁錯傳》云:「錯已死,謁者僕射一鄧一 公為校尉,擊吳、楚為將。

還,上書言軍事,拜為城一陽一中尉。」

一鄧一 公者,豈非一鄧一 都尉乎?亞夫傳以為此策乃自請而後行,顏師古疑其不同,然以事料之,必非出於己也。

生之徒十有三

《老子》「出生入死」章云:「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動之死地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

王弼注曰:「十有三,猶雲十分有三分取其生道,全生之極,十分有三耳;取死之道,全死之極,十分亦有三耳。

而民生生之厚,更之無生之地焉。」

其說甚淺,且不解釋後一節。

唯蘇子由以謂「生死之道,以十言之,三者各居其三矣,豈非生死之道九,而不生不死之道一而已乎?《老子》言其九不言其一,使人自得之,以寄無思無為之妙。」

其論可謂盡矣。

臧氏二龜

臧文仲居蔡,孔子以為不智。

蔡者,國君之守龜,出蔡地,因以為名焉。

《左傳》所稱「作虛器」,正謂此也。

至其孫武仲得罪於魯,出奔邾,使告其兄賈於鑄,且致大蔡焉,曰:「紇之罪不及不祀,子以大蔡納請,其可?」

蓋請為先人立後也。

賈再拜受龜,使弟為力己請,遂自為也。

乃立臧為。

為之子曰昭伯,嘗如晉,從弟會竊其寶龜僂句龜所出地名。

以卜為信與僭,僭吉。

僭,不信也。

會如晉。

昭伯問內子與母弟,皆不對。

會之意,欲使昭伯疑其若有他故者。

歸而察之,皆無之,執而戮之,逸奔郈。

及昭伯從昭公孫於齊,季平子立會為臧氏後,會曰:「僂句不餘欺也。」

臧氏二事,皆以龜故,皆以弟而奪兄位,亦異矣。

有扈氏

《夏書·甘誓》,啟與有扈大戰於甘,以其「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絕其命」為辭,孔安國傳云:「有扈與夏同姓,恃親而不恭。」

其罪如此耳。

而《淮南子·齊俗訓》曰:「有扈氏為義而亡,知義而不知宜也。」

高誘注云:「有扈,夏啟之庶兄也,以堯、舜舉賢,禹獨與子,故伐啟。

啟亡之。」

此事不見於他書,不知誘何以知之?傳記散軼,其必有以為據矣。

莊子以為「禹攻有扈,國為虛厲」,非也。

太公丹書

太公《丹書》今罕見於世,黃魯直於禮書得其諸銘而書之,然不著其本始。

予讀《大戴禮·武王踐陣篇》,載之甚備,故悉紀錄以遺好古君子云:「武王踐昨三日,召士大夫而問焉,曰:「惡有藏之約,行之行,萬世可以為子孫常者乎?」

皆曰:「未得聞也。」

然後召師尚父而問焉,曰:「黃帝、顓頊之道可得見與?」

師尚父曰:「在《丹書》。

王欲聞之,側齋矣。」

王齋三日,尚父端冕奉書,道書之言曰:「「敬勝怠者吉,怠勝敬者滅;義勝欲者從,欲勝義者凶。

凡事不強則枉,弗敬則不正,枉者滅廢,敬者萬世。」

藏之約,行之行,可以為子孫常者,此言之謂也。」

又曰:「以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百世;以不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十世;以不仁得之,以不仁守之,必及其世。」

王聞《書》之言,惕若恐懼。

退而為《戒書》,於席之四端為銘。

前左端銘曰:「安樂必敬。」

前右端銘曰:「無行可悔。」

後左端銘曰:「一反一側,亦不可以忘。」

後右端銘曰:「所監不遠,視爾所代。」

幾之銘曰:「皇皇惟敬,口生緱,口戕口。」

鑒之銘曰:「見爾前,慮爾後。」

盥盤之銘曰:「與其溺於人也,寧溺於淵。

溺於淵,猶可游也;溺於人,不可救也。」

楹之銘曰:「毋曰一胡一 殘,其禍將然;毋曰一胡一 害,其禍將大;毋曰一胡一 傷,其禍將長。」

杖之銘曰:「惡乎危?於忿疐。

惡乎失道?於嗜欲。

惡乎相忘?於富貴。」

帶之銘曰:「火滅修容,慎戒必共,共則壽。」

屨之銘曰:「慎之勞,澇則富。」

觴豆之銘曰:「食自杖,食自杖,戒之憍,憍則逃。」

戶之銘曰:「夫名難得而易失。

無勤弗忐,而曰我知之乎?無勤弗及,而臼我杖之乎?擾阻以泥之,若風將至,必先搖搖,雖有聖人,不能為謀也。」

牖之銘曰:「隨天之時,以地之財,敬祀皇天,敬以先時。」

劍之銘日:「帶之以為服,動必行德,行德則興,倍德則崩。」

弓之銘曰:「屈申之義,發之行之,無忘自過。」

矛之銘曰:「造矛造矛,少間弗忍,終身之羞。

予一人所聞,以戒後世子孫。

,」凡十七銘。

賈誼《政事書》,所陳教太子一節千餘言,皆此書《保傅篇》之文,然及一胡一 亥、趙高之事,則為漢儒所作可知矣。

《漢昭帝紀》「通《保傅傳》」,文穎注曰:「賈誼作,在《禮·大戴記》。」

其此書乎?荀卿《議兵篇》:「敬勝怠則吉,怠勝敬則滅;計勝欲則從,欲勝計則凶。」

蓋出諸此。

《左傳》晉斐豹「著於丹書」,謂以丹書其罪也。

其名偶與之同耳。

漢祖有丹書鐵契以待功臣,蓋又不同也。

漢景帝

漢景帝為人,甚有可議。

晁錯為內史,門東出,不便,更穿一門南出,南出者,太上皇廟堧垣也。

丞相申屠嘉聞錯穿宗廟垣,為奏請誅錯。

錯恐,夜入宮上謁,自歸。

上至朝,嘉請誅錯。

上曰:「錯所穿非真廟垣,乃外堧垣,且又我使為之,錯無罪。」

臨一江一 王榮以皇太子廢為王,坐侵太宗廟壖地為宮,詣中尉府對簿責訊,王遂自一殺。

兩者均為侵宗廟,榮以廢黜失一寵一 ,至於殺之,錯方貴幸,故略不問罪,其不公不慈如此!及用袁盎一言,錯即夷族,其寡恩忍殺復如此。

蕭何先見

韓信從項梁,居戲下,無所知名。

又屬羽,數以策干羽,羽弗用,乃亡歸漢。

陳平事項羽,羽使擊降河內,已而漢攻下之。

羽怒,將誅定河內者。

平懼誅,乃降漢。

信與平固能擇所從,然不若蕭何之先見。

何為泗水卒史事,第一。

秦御史欲入言召何,何固請,得毋行。

則當秦之未亡,已知其不能久矣,不待獻策弗用,及懼罪且誅,然後去之也。

史漢書法

《史記》、《前漢》所書高祖諸將戰功,各為一體。

《周勃傳》:攻開封,先至城下為多;攻好畤,最;擊鹹一陽一,最;攻曲遇,最;破臧茶,所將卒當馳道為多;擊一胡一 騎平城下,所將卒當馳道為多。

《夏侯嬰傳》:破李由軍,以兵車趣攻戰疾;從擊章邯,以兵車趣攻戰疾;擊秦軍雒一陽一東,以兵車趣攻戰疾。

《灌嬰傳》:破秦軍於槓裡,疾鬥,攻曲遇,戰疾力;戰於藍田,疾力;擊項佗軍,疾戰。

又書:擊項冠於魯下,所將卒斬司馬、騎將各一人;擊破王武軍,所將卒斬樓煩將五人;擊武別將,所將卒斬都尉一人;擊齊軍於歷下,所將卒虜將軍、將吏四十六人;擊田橫,所將卒斬騎將一人;從韓信,卒斬龍且,所將之卒。

身生得周蘭;破薛郡,身虜騎將;擊項籍陳下,所將卒斬樓煩將二人;追至東城,所將卒共斬籍;擊一胡一 騎晉一陽一下,所將卒斬白題將一人;攻陳豨,卒斬特將五人;破黥布,身生得左司馬一人,所將卒斬小將十人。

《傅寬傳》:屬淮一陰一,擊破歷下軍;屬相國參,殘博;屬太尉勃,擊陳豨。

《酈商傳》:與鍾離昧戰,受梁相國印;定上谷,受趙相國印。

五人之傳,書法不同如此,灌嬰事尤為復重,然讀之了不覺細瑣,史筆超拔高古,范曄以下豈能窺其籬奧哉?又《史記·灌嬰傳》書:受詔別擊楚軍後;受詔將郎中騎兵;受詔將車騎別追項籍;受詔別降樓煩以北六縣;受詔並將燕、趙車騎;受詔別攻陳豨。

凡六書受詔字,《漢》減其三雲。

薄昭田蚡

周勃為人告欲反,下廷尉,逮捕,吏稍侵辱之。

初,勃以誅諸呂功,益封賜金,盡以予太后弟薄昭。

及系急,昭為言太后,後以語文帝,乃得釋。

王恢坐為將軍不出擊匈一奴一單于輜重,下廷尉,當斬。

恢行千金於丞相田蚡,蚡不敢言上,而言於太后。

後以蚡言告上,上竟誅恢。

蚡蚣,王太后同母弟也。

漢世母后豫聞政事,故昭、蚡憑之以招權納賄,其史所不書者,當非一事也。

神宗熙寧七年,天下大旱,帝對朝嗟歎,欲盡罷法度之不善者。

王安石怫然爭之,帝曰:「比兩宮泣下,憂京師亂起,以為更失人心。」

安石曰:「兩宮有言,乃向經、曹佾所為耳。」

是時,安石力行新法,以為民害,向經、曹佾能獻忠於母后,可謂賢戚里矣,而安石非沮之,使遇薄昭、田蚡,當如何哉?高遵裕坐西征失律抵罪,宣仁聖烈後臨朝,宰相蔡確乞復其官,後曰:「遵裕,靈武之役,塗炭百萬,得免刑誅幸矣,吾何敢顧私恩而違天下公議!」其聖如此,雖有昭、蚡百輩,何所容其奸乎?

文字結尾

《老子道經》「孔德之容」一章,其末云:「吾何以知眾甫之然哉?以此。」

蓋用二字結之。

《左傳》:「叔孫武叔使郈馬正侯犯殺郈宰公若藐,弗能。

其圉人曰:「吾以劍過朝,公若必曰:「誰之劍也?」

吾稱子以告,必觀之,吾偽固而授之末,則可殺也。」

使如之。」

《孟子》載:「齊人一妻一妾而處室者,其良人出,必厭酒肉而後反。

問所與飲食者,則盡富貴也。

妻瞷其所之,乃之東郭播間之祭者,乞其餘。

歸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今若此!」」此二事反覆數十百語,而但以「使如之」及「今若此」各三字結之。

《史記·封禪書》載武帝用方士言神祠長陵神君,李少君、謬忌、少翁、游水髮根、欒大、公孫卿、史寬舒、丁公、王朔、公玉帶、越人勇之之屬,所言祠灶,化丹沙,求蓬萊安期生,立太一壇,作甘泉宮台室,柏梁、仙人掌,壽宮神君,鬥棋小方,泰帝神鼎,雲一陽一美光,緱氏城仙人跡,太室呼萬歲,老父牽狗,白雲起封中,德星出,越祠雞卜,通天台,明堂,崑崙,建章宮,五城十二樓,凡數十事,三千言,而其未云「然其效可睹矣」。

則武帝所興為者,皆墮誕罔中,不待一二論說也。

文字結尾之簡妙至此。

國初古文

歐一陽一公書韓文後云:「予少家漢東,有大姓李氏者,其子堯輔頗好學。

予游其家,見有敝篋貯故書在壁間,發而視之,得唐《昌黎先生文集》六卷,脫落顛倒無次序,因乞以歸讀之。

是時,天下未有道韓文者,予亦方舉進士,以禮部詩賦為事。

後官於洛一陽一,而尹師魯之徒皆在,遂相與作為古文,因出所藏《昌黎集》而補綴之。

其後天下學者亦漸趨於古,韓文遂行於世。」

又作《蘇子美集序》云:「子美之齒少於予,而予學古文,反在其後。

天聖之間,學者務以言語聲偶擿以相誇尚,子美獨與其兄才翁及穆參軍伯長作為古歌詩雜文,時人頗共非笑之,而子美不顧也。

其後學者稍趨於古。

獨子美為於舉世不為之時,可謂特立之士也。」

《柳子厚集》有穆修所作《後敘》云:「予少嗜觀韓、柳二家之文,《柳》不全見於世,《韓》則雖目其全,至所缺墜,亡字失句,獨於集家為甚。

凡用力二紀,文始幾定,時天聖九年也。」

予讀《張景集》中《柳開行狀》云:「公少誦經籍,大水趙生,老儒也,持韓愈文僅百篇授公曰:「質而不麗,意若難曉,子詳之,何如?」

公一覽不能捨,歎曰:「唐有斯文哉!」因為文章直以韓為宗尚。

時韓之道獨行於公。

遂名肩愈,字紹先。

韓之道大行於今,自公始也。」

又云:「公生於晉末,長於宋初,扶百世之大教,續韓、孟而助周、孔。

兵部侍郎王祜得公書曰:「子之文出於今世,真古之文章也。」

兵部尚書楊昭儉曰:「子之文章,世無如者已二百年矣。」

」開以開寶六年登進士第,景作行狀時,鹹平三年。

開序韓文云:「予讀先生之文,自年十七至於今,凡七年。」

然則在國初開已得《昌黎集》而作古文,去穆伯長時數十年矣。

蘇、歐一陽一更出其後,而歐一陽一略不及之,乃以為天下未有道韓文者,何也?範文正公作《尹師魯集序》亦云:「五代文體薄弱,皇朝柳仲塗起而麾之。

泊楊大年專事藻飾,謂古道不適於用,廢而弗學者久之。

師魯與穆伯長力為古文,歐一陽一永叔從而振之,由是天下之文一變而古。」

其論最為至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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