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村輟耕錄》卷三:越二年甲申春三月,進《遼史本紀》三十卷,《志》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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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村輟耕錄》卷三

南村輟耕錄

卷三

◎正統辯至正二年壬午春三月十有四日,上御咸寧殿,中書右丞相脫脫等奉命史臣纂修宋、遼、金三史,制曰可。

越二年甲申春三月,進《遼史本紀》三十卷,《志》三十一卷,《表》八卷,《列傳》四十六卷。

冬十一月,進《金史本紀》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

又明年乙酉冬十一月,進《宋史本紀》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傳世家》二百五十五卷。

初、會稽楊維禎嘗進《正統辨》,可謂一洗天下粉紜之論,公萬世而為心者也。

惜三史已成,其言終不見用。

後之秉史筆而續通鑒綱目者,必以是為本矣。

維禎,字廉夫,號鐵崖,人咸稱之曰鐵史先生。

泰定丁卯李黼榜相甲及第,以文章名當世。

表曰:「至正三月五月日,伏睹皇帝詔旨,起大梁張京兆杜本等,爵某官職,專修宋、遼、金三史。

越明年,史有成書,而正統未有所歸。

(臣)維禎謹撰《三史正統辨》,凡二千六百餘言。

謹表以上者,右。」

伏以一代離合之殊,固緊乎天數盛衰之變,萬年正閏之統,實出於人心是非之公。

蓋統正而例可興,猶綱舉而目可備。

前代異史,今日兼修,是非之論既明,正閏之統可定。

奈三史雖雲有作,而一統猶未有歸。

共惟世祖皇帝,以湯武而立國;皇帝陛下,以堯舜而為君。

建極建中,致中和而育物,惟一精一惟一,大統以書元。

嘗怪遼、金、史之未成,必列趙宋編而全備。

芸台大啟,草澤高昇,宜開三百載之編年,以垂千萬代之大典。

豈料諸儒之謙筆,從為三國之志書。

《春秋》之首例未聞,綱目之大節不舉。

臣維禎素讀《春秋》之王正月,公羊謂大一統之書,再觀目之紹《春秋》,文公有在正統之說。

故以始皇二十六年而繼周統。

高祖成功五年而接秦亡,晉始於平吳,而不始於泰和。

唐始於滅盜,而不始於武德。

稽之千古,證之於今。

況當世祖命伯顏平一江一 南之時,式應宋祖命曹彬下一江一 南之歲,親傳詔旨,有過唐不及漢之言;確定統宗,有繼宋不繼遼之禪。

故臣維禎敢痛排浮議,力建公言,挈大宋之編年,包遼、金之紀載。

置之上所,用成一代可鑒之書,傳之將來,永示萬世不刊之典,冒干天聽,深懼冰競,下情無任瞻天望闕激切屏營之至。

辨曰:「正統之說,何自而起乎?起於夏後傳國。

湯武革世,皆出於天命人心之公也。

統出於天命人心之公,則三代而下,歷數之相仍者,可以妄歸於人乎?故正統之義,立於聖人之經,以扶萬世之綱常。

聖人之經,《春秋》是也。

《春秋》,萬代之史宗也。

首書王正於魯史之元年者,大一統也。

五伯之權,非不強於王也,而《春秋》必黜之,不使奸此統也。

吳楚之號,非不竊於王也,而《春秋》必外之,不使僭此統也。

然則統之所在,不得以割據之地。

強梁之力,僭偽之名而論之也。

尚矣,先正論統於漢之後者。

不以劉蜀之祚促與其地之偏而奪其統之正者,《春秋》之義也。

彼志三國降昭烈以儕吳魏,使漢嗣之正、下與漢賊並稱,此春秋之罪人矣。

復有作元經自謂法《春秋》者,而又帝北魏,黜一江一 左,其失與志三國者等耳。

以致尊昭烈,續一江一 左兩魏之名不正而言不順者,大正於宋朱氏之綱目焉。

或問朱氏述綱目主意,曰在正統,故綱目之挈統者在蜀晉,而抑統者則秦昭襄唐武氏也。

至不得已,以始皇之廿六年而始繼周。

漢始於高帝之五年,而不始於降秦晉始於平吳,而不始於泰和。

唐始於群盜既夷之後,而不始於降武德之元。

又所以法《春秋》之大一統也。

然則今日之修宋、遼、金三史者,宜莫嚴於正統與大一統之辨矣。

自我世祖皇帝立國史院,嘗命承旨百一王公修遼、金二史矣。

宋亡,又命詞臣通修三史矣。

延?天歷之間,屢勤詔旨,而三史卒無成書者,豈不以二史正統之議未決乎?夫其議未決者,又豈不以宋渡於南之後,拘於遼金之抗於北乎?吾嘗究契丹之有國矣,自灰牛氏之部落始廣。

其初,枯骨化形戴豬服豕,荒唐怪誕,中國之人所不道也。

八部之雄,至於阿保機披其一黨一 而自尊。

迨耶律光,而其執浸盛。

契丹之號,立於梁貞明之初。

大遼之號,復改於漢天福之日。

自阿保機訖於天祚凡七主,歷二百一十有五年,夫遼固唐之邊夷也,乘唐之衰,草竊而起。

石晉氏通之,且割幽燕以與之,遂得窺釁中夏,而石晉氏不得不亡矣。

而議者以遼乘晉統,吾不知其何統也。

再考金之有國矣,始於完顏,實又臣屬於契丹者也,至阿骨打,苟逃性命於道宗之世。

遂敢萌人臣之將,而篡有其國,僭稱國號於宋重和之元,相傳九主,凡歷一百一十有七年。

而議者又以金之平遼克宋,帝有中原,而謂接遼宋之統,吾又不知其何統也。

議者又謂完顏氏世為君長,保其肅慎。

至太祖時,南北為敵國,素非群臣。

遼祖神冊之際,宋祖未生。

遼祖比宋前興五十餘年。

而宋嘗遣使卑辭以靠告和,結為兄弟。

晚年且遼為翁而宋為孫矣。

此又其說之曲而陋也,漢之匈一奴一,唐之突厥,不皆興於漢唐之前乎?而漢唐又與之通和矣。

吳魏之於蜀也,亦一時角立而不相統攝者也,而秉史筆者必以匈一奴一、突厥為紀傳,而以漢唐為正統,必以吳魏為分緊,而以蜀漢為正統。

何也?天理人心之公,閱萬世而不可泯者也。

議者之論五代,又以朱梁氏為篡逆,不當合為五代史,其說似矣。

吾又不知,朱晃之篡,克用氏父子以為仇矣,契丹氏背唐兄弟之約而稱臣於梁,非逆一黨一 乎?《春秋》誅逆,重誅其一黨一 ;丹氏之誅,為何如哉?且石敬瑭事唐,不受其命而篡唐。

謂之承晉可乎?縱承晉也,謂之統可乎?又謂東漢四主,遠兼郭周。

宋至興國四年,始受其降,遂以周為閏,以宋統不為受周禪之正也。

吁!慷以五代之統論之,則南唐李升嘗立大唐宗廟而自稱為憲宗五代之孫矣。

宋於開寶八年滅南唐,則宋統繼唐不優於繼周繼漢乎?但五代皆閏也,吾無取其統。

吁!天之歷數自有歸,代之正閏不可紊。

千載歷數之統,不必以承先朝續亡主為正,則宋興不必以膺周之禪接漢接唐之統也。

宋不必膺周接漢接唐以為統,則遂謂歐一陽一子不定五代為南史,為宋膺周禪之張本者,皆非矣。

當唐明宗之祝天也,自以夷盧,不任社稷生靈之主。

願天早生聖人,以主生靈,自是天人一交一 感而宋祖生矣。

天厭禍亂之極,使之君主中國,非欺孤弱寡之所致也。

朱氏綱目,於五代之年,皆細注於歲之下,其餘意固有待於宋矣。

有待於宋,則直以宋接唐統之正矣,而又何計其受周禪與否乎?中遭一陽一九之厄,而天猶不泯其社稷,瓜瓞之系,在一江一 之南,子孫享國又凡百五十有五年。

金泰和之議,以靖康為遊魂余魄。

比之昭烈在蜀,則泰和之議固知宋有遺統在一江一 之左矣。

而金欲承其絕為得統,可乎?好一黨一 君子,遂斥紹興為偽宋。

吁!吾不忍道矣。

張邦昌迎康邸之書曰:「由康邸之舊藩,嗣宋朝之大統。

漢家之厄十世,而光武中興。

獻公之子九人,而重耳尚在。

茲惟天意,夫豈人謀?」

是書也,邦昌肯以靖康之後為遊魂余魄而代有其國乎?邦昌不得革宋,則金不得以承宋。

是則後宋之與前宋,即東漢前漢之比耳。

又非劉蜀牛晉,族屬疏遠,馬牛疑迷者之可以同日語也。

論正閏者,猶以正統在蜀,正朔相仍在一江一 東。

彌嗣祚親切比諸光武重耳者乎?而又可以偽斥之乎?此宜不得南渡為南史也明矣。

再考宋祖生於丁亥,而建國於庚申。

我太祖之降年,與建國之年亦同。

宋以甲戌渡一江一 ,而平一江一 南於乙亥丙子之年,而我王師渡一江一 平一江一 南之年亦同。

是天數之有符者不偶然,天意之有屬者不苟然矣。

故我世祖平宋之時,有過唐不及漢。

宋統當絕,我統當續之喻。

是世祖以歷數之正統歸之於宋,而以今日接宋統之正者自屬也。

當時一二大臣又有奏言曰:其國可滅,其史不可滅也。

是又以編年之統在宋矣。

論而至此,則中華之統,正而大者,不在遼、金,而在於天付生靈之主也昭昭矣。

然則論我元之大一統者,當在平宋,而不在平遼與金之日。

又可推矣。

夫何?今之君子,昧於《春秋》大一統之旨,而急於我元開國之年,遂欲接遼以為統。

至於天數之符,悖世祖君臣之喻逆萬世是非之公論而不恤也。

吁!不以天數之正,華統之大,屬之我元,承乎有宋,如宋之承唐,唐之承隋承晉承漢也;而妄分閏代之承,欲以荒夷非統之統屬之我元。

吾又不知今之君子待今日為何時?待今聖人為何君也哉?於乎!《春秋》大統之義,吾已悉之,請復以成周之大統明之於今日也。

文王在諸侯凡五十年,至三分天下有其二,遂誕膺天命,以撫方夏。

然猶九年而大統未集,必至王十有三年,代商有天下。

商命始革,而大統始集焉。

蓋革命之事,間不容髮。

一日之命未絕,則一日之統未集。

當日之命絕,則當日之統集也。

宋命一日而未革,則我元之大統亦一日而未集也,成周不急文王五十年武王十三年而集天下之大統,則我元又豈急於太祖開國五十年及世祖十有七年而集天下之大統哉!抑又論之。

道統者,治統之所在也。

堯以是傳之舜,舜以是傳之禹、湯、文武、周公、孔子。

孔子沒,幾不得其傳百有餘年,而孟子傳焉。

孟子沒,又幾不得其傳千有餘年,而濂洛周、程諸子傳焉。

及乎中立楊氏,而吾道南矣。

既而宋亦南渡矣,楊氏之傳,為豫章羅氏,延平李氏,及於新安朱子。

朱子沒,而其傳及於我朝許文正公。

此歷代道統之源委也。

然則道統不在遼金而在宋,在宋而後及於我朝。

君子可以觀治統之所在矣。

於乎!世隔而後其議公事久而後其論定。

故前代之史,必修於異代之君子,以其議公而論定也。

《晉史》修於唐,《唐史》修於宋,則《宋史》之修,宜在今日而無讓矣。

而今日之君子,又不以議公論定者自任,而又諉曰付公論於後之儒者,吾又不知後之儒者又何儒也。

此則予為今日君子之痛惜也。

今日堂堂大國,林林鉅儒,議事為律,吐辭為經,而正統大筆,不自豎立,又闕之以遺將來,不以貽千載綱目君子之笑為厚恥。

吾又不知負儒名於我元者,何施眉目以誦孔子之遺經乎!洪惟我聖天子當朝廷清明四方無虞之日,與賢宰臣親覽經史,有志於聖人《春秋》之經制,故斷然定修三史,以繼祖宗未遂之意,甚盛典也!知其事大任重,以在館之諸賢為未足,而又遣使草野,以聘天下之良史才,負其任以往者。

有其人矣,而問之以《春秋》之大法綱目之主意,則概乎其無以為言也。

於乎!司馬遷易編年為紀傳,破《春秋》之大法,唐儒蕭茂挺能議之。

孰謂林林鉅儒之中,而無一蕭茂挺其人乎?此草野有識之士之所甚惜而不能倡其言於上也,故私著其說,為宋、遼、金正統辨,以伺千載綱目之君子雲。

若其推子午卯酉及五運之王閏以分正之說者,此日家小技之論,君子不取也,吾無以為論。

◎貞烈至元十三年丙子,春正月八日,淮安王(伯顏),以中書右相統兵入杭,宋謝全兩後以下皆赴北。

有王昭儀者,題《滿一江一 紅》詞於驛云:「太液芙蓉,渾不似,舊時顏色。

會記得,春風寸露,玉樓金闕,名蘭簪妃後裡。

暈潮蓮貅君王側。

忽一朝,鼙鼓揭天來,繁華歇。

龍一虎散,風雲滅,千古恨,憑誰說。

對山河百二,淚沾襟血。

驛館夜驚塵上夢,宮車曉碾關山月。

願嫦娥、相顧肯從容,隨圓缺。」

昭儀名清蕙,字沖華,後為女道士。

五月二日,抵上都,朝見世皇。

十二日夜,故宋宮人安定夫人陳氏,安康夫人朱氏,與二小姬,沐浴整衣焚香,自縊死。

朱夫人遺四言一篇於衣中云:「既不辱國,倖免辱身。

世食宋祿,羞為北臣。

妾輩之死,守於一貞。

忠臣孝子,期以自新。

丙子五月吉日,泣血書。」

明日,奏聞,上命斷其首縣全後寓所。

夫此四人之貞烈,視前日之托隱憂於辭章者,相去蓋萬萬矣。

是年,丞相偏師徇台。

台之臨海民婦王氏者,美姿容,被掠至師中。

千夫長殺其舅姑與夫,而欲私之,婦誓死不可。

自念且被污,因一陽一曰:「能俾我為舅姑與夫服期月,乃可事主君。」

千夫見其不難於死,從所請,仍使俘婦雜守之。

師還,挈行至嵊,過上清風嶺。

婦仰天竊歎曰。

吾知所以死矣。

即嚙拇指出血。

寫口占詩於崖石上曰:「君王無道妾當災,棄女拋男逐馬來。

夫面不知何日見,此身料得幾時回。

兩行清淚偷頻滴,一片愁眉鎖未開。

回首故山看漸遠,存亡兩字實哀哉。」

寫畢,即投崖下以死。

死之日,距今且將八、九十年,石上血僨起,如始寫時,不為風雨所剝蝕。

予昔過其下,尚能讀所寫詩。

嵊丞徐君端,樹石祠,刻碑於死所。

浙東元帥白野泰不華公(字兼獸狀元及第),守越日,為立廟像,鄉之人私表曰「貞婦」。

著作李五峰先生(孝光)為記郡,上其事於朝,請封如民所表。

先是岳州破時,韓氏為游卒所掠,以獻諸主將。

韓知必不免,乘間赴水死。

越三日,有得其一屍一,於練裙中題五言長句曰:「宋未有天下,堅正臣禮秉。

開國百虎功,每陣惟雄整。

及侍周幼主,臣心常炯炯。

帝曰卿北伐,山戎今有警。

死狗莫擊尾,此行當緊頸。

即日辭陛下,盡敵心欲逞。

陳橋忽兵變,不得守箕穎。

禪讓法堯舜,民物普安靜。

有國三百年,仁義道馳聘。

未改祖宗法,天一胡一 肆大眚。

細思天地理,中有幸不幸。

天果喪中原,大似裂冠衽。

君誠不獨活,臣實無魏丙。

失人焉得人,垂戒嘗耿耿。

一江一 南無謝安,塞北有王猛。

所以戎馬來,飛渡以陵境。

大一江一 限南北,今此一舴艋。

本期固封疆,誰謂如畫餅。

烈火燎昆岡,不辨金玉礦。

妾本良家子,性僻守孤梗,嫁與尚書兒,銜署紫蘭省。

直以才德合,不棄宿瘤癭。

初結合一歡 帶,誓比日月?。

鴛鴦會雙飛,比目願常並。

豈期金石堅,化作桑榆景。

旄頭執正然,蚩尤氣先屏。

不意風馬牛,復及此燕郢。

一方遭劫虜,六族死俄頃。

退?落迅風,孤鸞吊空影。

簪堅折白玉,瓶沉斷青綆。

一死空冥府,憂心長炳炳。

意堅志不移,改邑不改井。

我本瑚璉器,安肯作溺皿。

志節菲轉石,氣噎如吞鯁。

不作爝火然,願為死灰冷。

貪生念麥蛾,乞憐羞虎井。

借此清一江一 水,葬我全首領。

皇天如有知,定作血面請。

願魂化一精一衛,填海使成嶺。」

此時士大夫多稱道之。

韓名希孟,年十有八,魏公五世孫襄一陽一賈尚書之子瓊之婦,死且三十年。

而其英爽不昧,復能托夢趙魏公,為書其詩,則節婦之名,因公之翰墨而愈不朽矣。

又岳州徐君寶妻某氏,亦同時被虜來杭,居韓斬王府。

自岳至杭,相從數千里,其主者數欲,而終以巧計脫。

蓋某氏有令姿,主者弗忍殺之也。

一日,主者怒甚,將即強焉,因告曰:「俟妾祭謝先夫,然後乃為君婦不遲也。

君奚用怒哉?」

主者喜諾。

即嚴妝焚香,再拜默祝,南向飲泣,題《滿庭芳》詞一關於壁上,已,投大池中以死。

詞曰:「漢上繁華,一江一 南人物,尚遺宣政風一流 。

綠窗朱戶,十里爛銀鉤。

一旦刀兵齊舉,旌旗擁,百萬貔貅,長驅入。

歌樓無榭,風捲落花愁。

清平三百載,典章文物,掃地俱休。

幸此身未北,猶客南州。

破鑒徐郎何在?空惆悵,相見無由。

從今後,斷魂千里,夜夜岳一陽一樓。」

杭徐子祥與韓府居相鄰,嘗聞長老嗟悼之,及見所書詞,故能言其詳。

某氏余偶忘其姓。

噫!使宋之公卿將相貞守一節若此數婦者,則豈有賣降核國之禍哉!宜乎秦賈之徒為萬世之罪人也。

◎岳鄂王岳武穆王飛墓,在杭棲霞嶺下,王之子雲?焉。

自國初以來,墳漸傾圯。

一江一 州岳氏諱士迪者,於王為六世孫,與宜興州岳氏通譜,合力以起廢。

廟與寺復完美,久之,王之諸孫有為僧者,居墳之西。

為其廢壞,廟興寺靡有孑遺。

天台僧可觀以訴於官,時何君頤貞為湖州推官。

河妖敬仲(《九思》)以書白其事,田之沒於人者復歸。

然廟與寺無寸椽片瓦,會李君全初為杭總管府經歷,慨然以興廢為己任。

而鄭君明德(元?)為作疏語曰:「西湖北山褒忠演福禪寺。」

竊見故宋贈太師武穆岳鄂王,忠孝絕人,功名蓋世,方略如霍驃姚,不逢漢武,徒結志於亡家。

意氣如祖豫州,乃遇晉元。

空誓言於擊楫,賜墓田棲霞嶺下,建禮祠秋水觀西。

落日鼓鐘,長為聲冤於草木;空山香火,猶將薦爽於淵泉。

豈期破蕩子孫,盡壞久長規制,典初田,隳佛宇,春秋無所?嘗。

塞墓道,毀神棲,風雨遂頹廟貌。

休留夜啼拱木,躑躅春開斷垣,淚落路人,事關世教。

蓋忠臣烈士,每詔條有致祭之文,豈狂子野僧,挽國典出募緣之疏,望明有司告之台省,異聖天子錫之圭璋,褒忠義在天之靈。

激生死為臣之勸,周武封比干墓,事著遺經。

唐宗建白起祠,恩覃異代。

疏成,郡人王華父一力興建,於寺與廟又復完美。

且杭州申明浙省,轉咨中書,以求褒贈。

適趙公子期在禮部,倡議癸聞,降命搬封並如宋,止加「保義」二字。

自我元統一函夏以來,名人佳士,多有詩吊之,不下數圩百篇,其最膾炙人口者,如葉靖逸先生(紹翁)云:「萬古知心只老天,英雄堪恨亦堪憐。

如公少緩須臾死,此虜安能八十年。

漠漠凝塵空偃月,堂堂遺像在凌煙。

早知埋骨西湖路,悔不鴟夷理釣船。」

趙魏公(孟)云:「岳王墳上草離離,秋日荒涼口獸危。

南渡君臣輕社稷,中原父老望旌旗。

英雄已死嗟何及,天下中分遂不支。

莫向西湖歌此曲,水光山色不勝悲。

高則誠先生(明)云:「莫向中州歎黍離,英雄生死系安危。

內廷不下班師詔,絕漠全收大將旗。

父子一門甘伏節,山河萬里竟分支。

孤臣尚有埋身地,二帝遊魂更可悲。」

潘子素先生(純)云:「海門寒日澹無輝,偃月堂深晝漏遲。

萬灶貔貅一江一 上老,兩宮環?夢中歸。

內園閹鼓催花發,小殿珠簾看雪飛。

不道帳前一胡一 旋舞,有人行酒著青衣。」

林清源先生(泉生)云:「誰收將骨葬西湖,已卜他年必沼吳。

孤塚有人來下馬,六陵無樹可棲烏。

廟堂短計慚嫠婦,宇宙惟公是丈夫。

往事重觀如敗局,一龕燈火屬浮屠。」

讀此數詩而不墮淚者幾希。

然賊檜欺君賣國,雖擢發不足以數其罪,翻四海之波不足以湔其惡。

而武穆之一精一忠,零然與天地相終始,死猶生也。

彼思陵者,信任奸邪,竟無父兄之念,亦獨何心哉!渴余亦有詩云:「一精一忠祠宇西湖上,再拜荒墳感昔游。

斷碣草深蒙??,空山日落叫句周。

天移宋祚難恢復,帝幸燕雲困虜囚。

逆檜一陰一圖傾大業,思陵無意問神州。

偷安甫遂邦家志,飲痛甘忘父母讎。

信使北和憐屈膝,策文南駐忍含羞。

兩宮五國瞻征幟,丹詔班師下節樓。

萬里長城真自壞,中興武續遂雲休,烏乎竟死奸邪手。

顛沛誰為社稷憂,黯黯冤魂遊狴犴。

紛紛雨淚灑貔貅,唯余滿地萇弘血。

不見中流祖逖舟,氛{非土}已塵金匝。

冕旒終換鐵兜鍪,姓名竹帛書千載。

父子英雄土一丘,老樹尚知朝禹冗。

遺黎總解說王猷,復田起廢憐僧寺。

移檄褒嘉賴省侯,聖世即今崇社典。

佇看一寵一 渥到松楸,一精一忠、宋所賜廟額。」

此詩在未會加封前作,故雲。

時至正己丑也。

◎木乃伊回回田地有年七十八歲老人,自願捨身濟眾者,絕不飲食,惟澡身啖蜜。

經月,便溺皆蜜,既死,國人殮以石棺,仍滿用蜜浸鐫志歲月於棺蓋,瘞之。

俟百年後,啟封,則蜜劑也。

凡人損折肢體,食少許,立愈。

雖彼中亦不多得,俗曰蜜人,番言木乃伊。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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