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膳正要》第九章 食物相反: 廄食不欲雜,雜則或有所犯,知者分而避之。馬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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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膳正要》第九章 食物相反

飲膳正要

第九章 食物相反

廄食不欲雜,雜則或有所犯,知者分而避之。

馬肉不可與倉米同食。

馬肉不可與蒼耳、姜同食。

豬肉不可與牛肉同食。

羊肝不可與椒同食,傷心。

兔肉不可與姜同食,成霍亂。

羊肝不可與豬肉同食。

牛肉不可與栗子同食。

羊肚不可與小豆、梅子同食,傷人。

羊肉不可與魚膾、酪同食。

豬肉不可與芫荽同食,爛人腸。

馬奶子不可與魚膾同食,生症瘕。

鹿肉不可與 魚同食。

麋鹿不可與蝦同食。

麋肉脂不可與梅、李同食。

牛肝不可與 魚同食,生風。

牛腸不可與犬肉同食。

雞肉不可與魚汁同食,生症瘕。

鵪鶉肉不可與豬肉同食,面生黑。

鵪鶉肉不可與菌子同食,發痔。

野雞不可與蕎面同食,生蟲。

野雞不可與一胡一 桃、蘑菇同食。

野雞卵不可與蔥同食,生蟲。

雀肉不可與李同食。

雞子不可與鱉肉同食。

雞子不可與生蔥、蒜同食、損氣。

雞肉不可與兔肉同食,令人洩瀉。

野雞不可與鯽魚同食。

鴨肉不可與鱉肉同食。

野雞不可與豬肝同食。

鯉魚不可與犬肉同食。

野雞不可與 魚同食,食之令人生癩疾。

鯽魚不可與糖同食。

鯽魚不可與豬肉同食。

黃魚不可與蕎面同食。

蝦不可與豬肉同食,損一精一。

蝦不可與糖同食。

蝦不可與雞肉同食。

大豆黃不可與豬肉同食。

黍米不可與葵菜同食,發病。

小豆不可與鯉魚同食。

楊梅不可與生蔥同食。

柿、梨不可與蟹同食。

李子不可與雞子同食。

棗不可與蜜同食。

李子、菱角不可與蜜同食。

葵菜不可與糖同食。

生蔥不可與蜜同食。

萵苣不可與酪同食。

竹筍不可與糖同食。

蓼不可與魚膾同食。

莧菜不可與鱉肉同食。

韭不可與酒同食。

苦苣不可與蜜同食。

薤不可與牛肉同食,生症瘕。

芥末不可與兔肉同食,生瘡。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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