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大毗婆沙論(Abhidharma-mahavibhasa-sastra)
【大毗婆沙論(Abhidharma-mahavibhasa-sastra) 】
Dapiposhalun
佛教說一切有部論書。全稱《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玄奘譯,嘉尚、大乘光等筆受。200卷。相傳印度貴霜王朝迦膩色迦王弘護佛教,鑒於當時部執紛紜,人各異說,便請脅尊者在迦濕彌羅國(今克什米爾)建立伽藍,召集500位有名論師,以世友為上座,費時12年,造《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十萬頌,詳解迦多衍尼子的《阿毗達磨發智論》。題為「大毗婆沙」,含有廣說、勝說、異說三義。《俱捨論光記》卷一稱:「論中分別義廣,故名廣說;說義勝故,名為勝說;五百阿羅漢各以異義解釋《發智》,名為異說。具此三義,故存梵音。」表示此論為說一切有部的廣大教藏。
此論列舉大眾部、法藏部、化地部、飲光部、犢子部、分別說部等部派以及數論、勝論、順世論、離系論(耆那教)等「外道」的觀點,加以批駁;以《發智論》為基礎,並參考《發智論》的各種註釋,同時攝取六足論中的教義,以彌補《發智論》的不足,為說一切有部理論全面、系統的總結。它將一切法分為五類,即色法、心法、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法和無為法;用以論證「三世實有」、「法體恆有」,同時否定「我」之實在。在16卷以下,還詳述「六因」之說。其他有關十二因緣、四諦、涅槃、佛身等,論述也甚詳盡。
《大毗婆沙論》對印度佛學的發展起了頗大的推動作用。它提高了說一切有部在當時小乘佛學中的地位,該部的學者由此被稱為「毗婆沙師」。同時也出現了不少有關此論的著述。如法勝的《阿毗曇心論》,法求的《雜阿毗曇心論》,世親的《阿毗達磨具捨論》,眾賢的《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和《顯宗論》等。
此論在玄奘譯出前,已有前秦僧伽跋鐙所譯題名《鞞婆沙論》的節抄本14卷。但這一譯本僅相當於玄奘所譯《大毗婆沙論》中第二編結蘊的一部分。嗣後北涼又有浮陀跋摩和道泰共同譯出題名《阿毗曇毗婆沙論》60卷。據稱因涼城兵亂散佚,內容僅存《雜犍度》、《使犍度》、《智犍度》3篇,相當於玄奘譯本雜蘊、結蘊、智蘊部分。玄奘所譯本論,為現存唯一全本。晚近中國法尊曾據玄奘譯本轉譯成藏本。日本佛教學者木村泰賢、西義雄、阪本幸南等也依玄奘譯本翻成日文,收於1929~1940年出版的《國譯一切經》中。此論的註疏,據高麗義天於11世紀間所編《諸宗教藏總錄》記載,當時見到的有玄測著《大毗婆沙論鈔》9卷,極太著《大毗婆沙論鈔》10卷,本義著《大毗婆沙論鈔》11卷等。日本學者關於此論的著述,現存的有融道著《大毗婆沙論條簡》2卷(或1卷),連常著《大毗婆沙論通覽記》4卷等。(高振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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