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漏法是什麼意思,佛學大詞典中有漏法的解釋,佛教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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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漏法的意思及解釋

詞語:有漏法

【有漏法 】

為『無漏法』之對稱。指諸漏(煩惱)互相隨增(隨順增長)之法。亦即指四諦中苦、集二諦之法。漏,為漏洩之義,即指諸煩惱;此諸煩惱於苦、集二諦之相應法及其所緣之境中,互相隨順,互相增長,故稱苦、集二諦之法為有漏。至於緣滅、道二諦所生之諸漏,因其互不隨增,故滅、道二諦之法非有漏法。

 據俱捨論光記卷一載,佛陀入滅後五百年中,炎羅縛蠋國有法勝論師,於所著之阿毗曇心論中,以『隨生』解釋有漏。其後,法救論師著作雜阿毗曇心論,以續補法勝之說。法救認為滅、道二諦雖亦能生諸漏,然此漏非有漏,故以『隨生』之『生』義為不當,而將之改為『隨增』,今隨增之說,即根據法救之說而來。隨增可分為二種:(一)相應隨增,即煩惱與其相應之心所互相隨順增長。(二)所緣隨增,即煩惱與其所緣之境互相隨順增長。

 此外,據俱捨論卷一所舉,有漏之異稱有取蘊、有諍、苦、集、世間、見處、三有等多種,而有漏法則為世間三有中苦、集之因果的總稱。又同書卷二中,以十八界中之五根、五境、五識等十五界為有漏,其餘之意、法、意識三界,通於有漏與無漏。

 關於有漏法之解說,諸部派有不同之看法,玆略述如下:(一)說一切有部以隨增為有漏之義,故認為苦、集二諦為有漏法。然自相續中的六識之煩惱,不與善及無覆無記之心俱起,此乃無隨增之義,故善及無覆無記之心不應為有漏法。(二)分別論者及大眾部之諸師以隨眠為不相應法,在所緣之境及相應法中不隨增,然以其相續現起之故,而認為善及無覆無記之心亦為有漏法。此外,諸師並認為,有部以五根等十五界為有漏,而佛身屬於十五界中,故佛身亦為有漏之說不當,而以佛永斷隨眠,其身即是無漏之說反駁之。(三)經部諸師認為自身中有有漏之種子,由此種子能生善及無覆無記之心,故此心即是有漏。(四)唯識大乘則破斥上述諸說,而以第七末那之我執為漏之體,凡與之俱轉者,皆稱為有漏法。亦即與六識相應之煩惱,雖有『漏』之義,然第七識為諸識之染淨依,恆常相續而不間斷,故以之為漏之體,而與之俱轉者,稱為有漏法。〔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二、卷七十六、卷八十六、雜阿毗曇心論卷一、俱捨論卷十三、卷十九、順正理論卷一、卷四十九、成唯識論卷五、卷十、俱捨論光記卷二、卷十九、成唯識論述記卷五末、卷十末、法華經玄贊卷一〕(參閱『無漏法』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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