肘後備急方
治防避飲食諸毒方第七十
雜烏獸他物諸忌法。
白羊不可雜雄雞。
羊肝不可合烏梅及椒食。
堵肉不可雜羊肝。
牛腸不可合犬肉。
雄雞肉不可合生蔥菜。
雞、鴨肉不可合蒜及李子、鱉肉等。
生肝投地,塵芥不著者不可食。
暴脯不肯燥,及火炙不動,並見水而動,並勿食。
烏獸自死,口不開者,不可食。
水中魚物諸忌。
魚頭有正白連諸脊上,不可食。
魚無腸膽,及頭無魫勿食。
魚不合烏雞肉食。
生魚目赤,不可作膾。
魚勿合小豆藿。
青魚鮓不可合生一胡一 荽。
鱉目凹者不可食。
鱉肉不可合雞鴨子及赤莧菜食之。
妊娠者不可食鱠魚。
雜果菜諸忌。
李子不可合雞子及臨水食之。
五月五日不可食生菜。
病人不可食生一胡一 芥菜。
妊娠勿食桑椹並鴨子、巴豆藿。
羹半夏、菖蒲、羊肉、細辛、桔梗忌菜。
甘草忌崧菜。
牡丹忌一胡一 荽。
常山忌蔥。
黃連、桔梗忌豬肉。
茯苓忌大醋。
天門冬忌鯉魚。
附方
《食醫心鏡》:黃帝云:食甜瓜竟食鹽,成霍亂。
孫真一人《食忌》:蒼耳合豬肉食害人。
又云:九月勿食被霜瓜,食之令人成反胃病。
分類:古代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