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玄經
割:陰氣割物,陽形縣殺,七日幾絕
初一:割其耳目,及其心腹,歷。
。
測曰:割其耳目,中無外也。
次二:割其疣贅,利以無穢。
測曰:割其疣贅,惡不得大也。
次三:割鼻食口,喪其息主。
測曰:割鼻喪主,損無榮也。
次四:宰割平平。
測曰:宰割平平,能有誠也。
次五:割其股肱,喪其服馬。
測曰:割其股肱,亡大臣也。
次六:割之無創,飽於四方。
測曰:割之無創,道可分也。
次七:紫蜺矞雲朋圍日,其疾不割。
測曰:紫蜺矞雲,不知刊也。
次八:割其蠹,得我心疾。
測曰:割其蠹,國所便也。
次九:割肉取骨,滅頂於血。
測曰:割肉滅血,不能自全也。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