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判詞評析》7.正冊判詞之湘雲:判詞:富貴又何為?襁褓之間父母違;展眼吊斜暉,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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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判詞評析》7.正冊判詞之湘雲

紅樓夢判詞評析

7.正冊判詞之湘雲

畫:幾縷飛雲,一灣逝水。

判詞:富貴又何為?襁褓之間父母違;展眼吊斜暉,湘江水逝楚雲飛。

解析:

《紅樓夢》以「寫兒女之筆墨」的面目出現,這有作者顧忌當時政治環境因素在。

因而,書中所塑造的眾多的代表不同性格、類型的女子,從她們的形象取材於現實生活這一點來看,經剪裁、提煉,被綜合在小說的原型人物的個性、細節等等,恐不一定只限於女性。

在大觀園女兒國中,鬚眉氣象出以脂粉精神最明顯的,要數史湘雲了。

她從小父母雙亡,由叔父撫養,她的嬸母待她並不好。

因此,她的身世和林黛玉有點相似。

但她心直口快,開朗豪爽,愛淘氣,又不大瞻前顧後,甚至敢於喝醉酒後在園子裡的青石板凳上睡大覺。

她和寶玉也算是好友,在一起,有時親熱,有時也會惱火,但畢竟襟懷坦蕩,「從未將兒女私情縈心上」。

不過,另一方面,她也沒有林黛玉那種叛逆精神,且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薛寶釵的影響。

在史湘雲身上,除她特有的個性外,我們還可以看到在封建時代被讚揚的某些文人的豪放不羈的特點。

史湘雲的不幸遭遇主要在八十回以後。

根據這個《樂中悲》和脂硯齋評注中提供的零星材料,史湘雲後來和一個頗有俠氣的貴族公子衛若蘭結婚,婚後生活還比較美滿。

但好景不長,不久夫妻離散,她因而寂寞憔悴。

至於傳說有的續寫本中寶釵早卒,寶玉淪為擊柝的役卒,史湘雲淪為乞丐,最後與寶玉結為夫妻,看來這並不合乎曹雪芹原來的寫作計劃,乃附會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的回目而產生。

其實「白首雙星」就是指衛若蘭、史湘雲兩到老都過著分離的生活;因為史湘雲的金麒麟與薛寶釵的金鎖相仿,同作為婚姻的憑證,正如脂批所說:「後數十回若蘭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

提綱伏於此回目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

那麼,「提綱」是怎麼「伏」法的呢?這一回寫寶玉失落這金麒麟恰巧被湘雲拾到,而湘雲的丫環正與小姐談論著「雄雌」「陰陽」之理。

這初看起來,倒確是很像「伏」湘雲與寶玉有「緣」,況且,與「金玉姻緣」之說也合。

黛玉也曾為此而起過疑,對寶玉說了些帶諷刺的話。

其實,寶玉只是無竟中充當了中間人的角色。

就像襲人與蔣玉菡之「緣」是通過他的傳帶,交換了彼此的汗巾子差不多。

這一點,脂班次說得非常清楚:「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個金麒麟,是間色法也。

保顰兒為其所感,故顰兒謂「情情」。」

繪畫為使主色鮮明,另用一色襯托叫「間色法」。

湘雲的婚姻是寶釵婚姻的陪襯:一個因金鎖結緣,一個因金麒麟結緣;一個當寶二奶奶彷彿幸運,但丈夫出家,自己守寡;一個「廝配得才貌仙郎」,誰料「雲散高唐,水涸湘江」,最後也是空房獨守。

「雙星」,就是牽牛、織女星的別稱。

故七夕又稱雙星節。

總之「白首雙星」是說史湘雲和衛若蘭結成夫妻後,由於某種尚不知道的原因,很快就離異了,成了牛郎織女。

這正好作寶釵「金玉良緣」的襯托。

《好了歌注》:「說甚麼脂正濃、粉正香,如何兩鬢又成霜?」

脂批就並提寶釵、湘雲,說是指她們兩人。

可見,因回目而附會湘雲將來要嫁給寶玉的人們,也與黛玉當時因寶玉收了金麒麟而「為其所感」一樣,同是出於誤會。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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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判詞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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