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轉世
【轉世 】
根據佛教的因果報應和生死輪迴的理論,死亡並不意味著生命的徹底結束,而是意味轉化作為另一種生命狀態。佛教所說的生命的輪迴狀態大致有六種,即地獄、餓鬼、畜生、天、人和修羅。眾生依其前世與今生的善惡業力,而不斷轉化其生命形態。這種現象稱為轉世或轉生,是民間極為熟悉的。如元·秦簡夫《剪髮待賓》第一折:「你常存這立身夫子信,休戀這轉世鄧通錢。」又如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三》:「凡為國捐生者,雖下至僕隸,生前苟無過惡,幽冥必與一職事;原有過惡者,亦消除前罪,向人道轉生。」此外,藏傳佛教亦採用轉世制度來解決其宗教領袖的繼承問題。通過特定的宗教儀式選出「轉世靈童」承繼達賴、班禪等名號,統稱活佛。(李明權)
分類:俗語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