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經十三篇
品格篇第十二
夫圍棋之品有九。
一曰入神,二曰坐照,三曰具體,四曰通幽,五曰用智,六曰小巧,七曰鬥力,八曰若愚,九曰守拙。
九品之外不可勝計,未能入格,今不復雲。
《傳》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學之又其次也。」
[譯文]
圍棋的品位一共九類:第一是入神,第二是坐照,第三是具體,第四是通幽,第五是用智,第六是小巧,第七是鬥力,第八是若愚,第九是守拙。
九品之外,數目極多,無法計算,但都未能入格,這裡不再列舉。
文字記載:「生來就明白道理,是最上等的;學習 了然後明白道理,是次一等的;遇到困難然後學習 ,又是更次一等的。」
分類:未分類項